→ revorea: 好了啦,不要裝了,父權同路人 02/08 21:16
推 namis77: 雞排就算了,兩個人的說法,一個可以當道歉收下,另一個 02/08 21:17
→ namis77: 追著打,標準有夠詭異的 02/08 21:17
推 pauljet: 最詭異的是 她支持罪證確鑿的性騷擾慣犯從政 這是什麼意 02/08 21:31
→ pauljet: 思 別的女人被摸不是個事? 02/08 21:31
噓 din24: 受害人一定要哭泣、害怕發抖才是受害人嗎 02/08 22:10
推 yakummi: 推最後一段 02/08 22:24
噓 mas1995: 幻想法條?性騷擾法令哪裡「有罪推斷」? 02/08 23:12
→ mas1995: 拜託不要連實際法條內容是什麼都不了解就拿幻想法條出來 02/08 23:13
→ mas1995: 打稻草人 02/08 23:13
推 AquaSKY: 當原po試著用學理角度去推論或質疑被害.加害的位置時,就 02/08 23:47
→ AquaSKY: 已經踩到某些人心中早已經設定好的現實了 02/08 23:47
噓 pinkygirl: 一定要嚴重到哭泣害怕發抖 才可以拒絕被傷害就對了 02/09 00:05
噓 kwater: 受害者怎麼可以出來指控,應該要待在家裡哭才對呀 02/09 00:24
推 RaiGend0519: 那就...提告交給法律裁決呀? 02/09 00:32
→ RaiGend0519: 一直處在這種曖昧不明的狀態要退不退要告不告 02/09 00:33
→ RaiGend0519: 真的很難讓人相信沒有其他意圖 02/09 00:33
推 uwmtsa: 說好的挺摸奶呢? 02/09 01:22
推 serflygod: 對了,你覺得博恩像受害者嗎 02/09 01:39
推 lcw33242976: 真的受害妳可以提告讓檢警去調查啊靠杯 02/09 02:07
→ lcw33242976: 這幾天講幾次可以去告了,是在哈囉 02/09 02:07
→ lcw33242976: 真的受到性騷擾只會上FB那些地方不會去告? 02/09 02:07
→ lcw33242976: 那還是乖乖待在自己家裡哭不要出來害人好了 02/09 02:07
→ serflygod: 其實可以看看這影片,裡面解釋了兩分人馬為何都沒提告 02/09 02:12
→ serflygod: 兩方 02/09 02:12
推 lcw33242976: 早就知道雙方都不動的理由了 02/09 02:15
→ lcw33242976: 但是這不代表可以隨意毫無證據就指控別人性騷擾好嗎 02/09 02:15
→ lcw33242976: 既然沒證據要指控,又想擅闖別人記者會對質, 02/09 02:15
→ lcw33242976: 那去法庭對質不就更快 02/09 02:15
推 serflygod: 法院不是追求真相的地方 02/09 02:57
推 serflygod: 現況就是哪方提告哪方吃虧 02/09 02:59
推 lcw33242976: 是,法院不是追求真相的地方 02/09 03:28
→ lcw33242976: 但網路無證據指控也不會還原真相 02/09 03:28
→ lcw33242976: 雞排覺得受到性騷擾本來就該去告 02/09 03:28
→ lcw33242976: 覺得這種做法有問題可以去跟政府說 02/09 03:31
→ zizii: 雞排本來看起來就不好惹啊 被欺負想討公道很正常 但不代表 02/09 06:00
→ zizii: 她不受傷害吧 每個人遇到事情處理方式本就不同 02/09 06:00
→ yaokut: 因為她不是受害者該有的模樣,所以會害到其他實際受害者? 02/09 06:49
噓 mountion: 受害者出來就是別有所圖?怎麼不說加害者沒鳥說沒有摸? 02/09 07:21
推 knik119: 所以弱勢者有固定形象是嗎? 02/09 07:27
噓 dora08071994: 你以為女生都是好欺負的嗎 只能怕 只能哭? 02/09 08:05
噓 amkero: . 02/09 08:24
推 GodMuii: 真的 02/09 08:43
噓 inat777: . 02/09 09:00
噓 anabanana: 翁快點去告啊!還自己清白! 02/09 09:06
→ anabanana: 講得好像女性一定要被拯救,雞排拯救自己你們不開心啊 02/09 09:06
→ anabanana: ?發現自己沒用了嗎? 02/09 09:06
→ bbbing: 你應該有預期推文照樣是大量的小雞排妹吧XD 02/09 09:08
噓 nanaling: 照你標準小燈泡媽絕對不是受害者 02/09 09:09
推 abbag: 改成“有罪推斷的風氣”不知道會不會好一點(?) 02/09 09:11
→ mas1995: 小燈泡媽媽早就不是受害人了啊 一堆酸民覺得她只是利用 02/09 09:11
→ mas1995: 女兒而已呢 真可笑 02/09 09:11
→ mas1995: 這也不是什麼有罪推斷的風氣啊 單純每個人相信一件事要 02/09 09:12
→ mas1995: 到什麼程度不一樣而已 02/09 09:12
噓 yaokut: 反感既定形象的受害者這種認知,就都是小量的雞排妹 XDD 02/09 09:13
→ yaokut: 小燈泡的媽媽在該事件來講,就是受害者啊~ 02/09 09:14
→ mas1995: 依據整個事件的脈絡還有各方的言行 有人相信而有人不相信 02/09 09:14
→ mas1995: 呀 02/09 09:14
→ mas1995: 事實上就算有物證 難道每個人的解讀就都會一樣? 02/09 09:16
→ mas1995: 連總統論文到今天都有人可以繼續吵了 02/09 09:16
→ mas1995: 戴著有色眼鏡什麼證據又有差別嗎 02/09 09:16
噓 TzuJung: 為什麼受害者只能有一種模樣呢 02/09 09:24
噓 calvin0001: 要嗚嗚嗚嗚是不是 02/09 10:05
→ snoopyconnie: 所以總統論文?? 02/09 10:35
噓 nonso: 對嘛,所以翁可以摸,可以刷,就不要是雞排妹就好了,反應 02/09 10:40
→ nonso: 那麼大幹嘛,又不會少塊肉 02/09 10:40
推 wsxe2007: . 02/09 11:16
→ ToTakeWing: 是「侃侃」而談 02/09 11:20
噓 VVDTY25: 「侃侃」而談 02/09 11:41
→ VVDTY25: 笑死 憑什麼受害者只能有一種樣子 02/09 11:42
噓 ajas: ??? 02/09 12:23
噓 Hamburglar: 笑死 02/09 12:30
→ Hamburglar: 受害者一定要在牆角瑟瑟發抖? 02/09 12:31
噓 kelseyssssss: 在講三小? 02/09 12:39
噓 colorsplash: 。 02/09 12:41
噓 heaven29350: 笑死 告訴你真的害了那些女生的不是雞排妹 而是你這 02/09 13:05
→ heaven29350: 種想法 02/09 13:05
噓 yuray12: 照你這麼說博恩也不是真的啦! 02/09 14:11
推 lcw33242976: 受害者不用發抖啊,可以去告 02/09 15:40
→ lcw33242976: 講幾次了都不去告,是在哈囉 02/09 15:40
→ lcw33242976: 誰知道這個“受害者”是不是沒證據亂指控才拿到的“ 02/09 15:40
→ lcw33242976: 身份” 02/09 15:40
→ lcw33242976: 文宣叫你們去報警或向負責人反應 02/09 15:43
→ lcw33242976: 而不是叫你們上FB講幹話好嗎 02/09 15:43
推 lcw33242976: 不是很愛喊去看女權教育,蛤 02/09 15:44
推 martinmode88: 是不是lag了,都選完了 02/09 17:00
→ buddhabar: 什麼人都出來蹭一下,有夠無聊 02/10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