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enny02026: 記得他結婚的時候嘴爆他 03/09 09:09
推 loversdating: 任何理由都可以是結婚的理由啊。對我來說婚姻確實 03/09 09:17
→ loversdating: 和法律比較有關係,但其他人因為愛而結婚我也覺得 03/09 09:17
→ loversdating: 很棒啊! 03/09 09:17
推 kaki1231: 他說的是對的。 03/09 09:23
推 Afro5566: 結婚之後多了那張紙之外跟交往有什麼差別嗎? 03/09 09:27
推 weliche: 呃 你有發現嗎 通常對這種事大放厥詞的人 自己都搞不定 03/09 09:49
→ weliche: 跟電視上一樣 自己的婚姻都經營不好 出來教別人怎麼經營 03/09 09:51
推 carrotkaka: 若沒有小孩子,其實不需要結婚。@@。 03/09 10:01
推 mimix1986: 要說對也沒錯,但如果是因為相愛、願受法律約束、互相 03/09 10:02
→ mimix1986: 陪伴而結婚,這段婚姻會感覺比較踏實。 03/09 10:02
推 aliceyjl: 會想因為相愛而結婚+1 03/09 10:10
→ pinkygirl: 光法律上的結合就差很多了吧 不管有沒有小孩 03/09 10:21
推 luswtin: 結婚就是財產的分配,確實跟相愛無關 03/09 10:23
→ luswtin: 不生小孩而結婚就是脫褲子放屁 03/09 10:27
→ luswtin: 而且反過來思考,如果兩個人夠堅定,那又何需用法律來束 03/09 10:28
→ luswtin: 縛 03/09 10:28
推 al1914: 是必要非充分條件 03/09 10:33
推 Ksang: 也同樣會因相愛而結婚 03/09 10:35
→ Ksang: 只選擇了任何一樣模式經營你的感情,就花心思去努力吧 03/09 10:35
→ Afro5566: 補充一下 結婚就多了法律的保障 但生活相處我覺得差不多 03/09 10:38
推 blackzero1: 這又不是惟一答案的問題 03/09 10:48
推 snoopy63: 哥哥說的顯然是歷經滄桑的體悟很正確 03/09 10:55
推 voyage0: 哥說的沒錯 但在台灣沒有合法同居人 結婚各種層面來說還 03/09 11:08
→ voyage0: 是比較有保障 03/09 11:08
噓 bhis: 為了什麼結婚關我啥事 03/09 11:09
→ lin793156: ....法律定義至少可以讓你和伴侶在醫院能夠簽字吧.... 03/09 11:16
→ shikiaki: 這其實不關你哥哥的事 03/09 11:18
噓 ctw01: 他也太無聊了 我看他就是因為不滿同性婚姻在那找理由心裡 03/09 11:34
→ ctw01: 覺得交往玩玩 結婚不行 03/09 11:34
→ ctw01: 結婚是感情也是經濟行為我沒意見啊但在否定其中一個說單純 03/09 11:35
→ ctw01: 只是經濟行為是以為自己是中古王室結婚只是聯姻嗎? 03/09 11:35
→ yyc1217: 婚姻就是民法契約 看婚姻板就知道 聘金 小孩跟誰姓 誰出 03/09 11:38
→ yyc1217: 頭期款 房子買哪裡 都跟民法有關 03/09 11:38
→ yyc1217: 法律才不管你們愛不愛 03/09 11:39
→ kevinmeng2: 相愛不是結婚的理由,但是在一起走下去的原因跟初衷 03/09 11:41
→ kevinmeng2: 婚後就知道一堆狗屁事,你為什麼要找身邊的隊友? 03/09 11:41
→ kevinmeng2: 沒有愛,任何風浪都無法承受,有愛才能包容跟磨合 03/09 11:41
推 aJan5566: 相愛只是結婚的條件之一吧 03/09 11:42
推 suifish: 法律的保障覺得蠻重要的 03/09 11:46
噓 humannature: 板上25以上未婚的魯蛇一堆問有何用?但我覺得你哥說 03/09 11:49
→ humannature: 得對! 03/09 11:49
噓 buwa56: 你們生的出小孩再來想經濟問題 03/09 12:03
推 kkooptt2: 結婚確實和法律比較有關,但也是因為相愛所以希望在法 03/09 12:04
→ kkooptt2: 律上被綁在一起啊 03/09 12:04
推 luswtin: 用浪漫主義的糖衣包裹著財務分配的行為 03/09 12:10
推 HayaSan: 大推一樓 03/09 12:14
推 a420360: 哥哥說的很對啊.. 03/09 12:17
推 cck525: 就...想跟喜歡的人在一起啊 03/09 12:25
推 iiKryptos: 結婚是為了可以合法的保護愛人,愛到一定程度就會想要 03/09 12:27
→ iiKryptos: 承擔的啊。 03/09 12:27
推 paul0404: 因為愛而結婚,跟喜歡就交往是一樣概念,你哥說的也沒錯 03/09 12:34
→ paul0404: ,婚姻的確是法律定出來,沒有法律會有配偶婚姻一詞嗎? 03/09 12:34
→ paul0404: 如果你不在意共同財產、小孩監護權,那的確沒什麼必要結 03/09 12:34
→ paul0404: 婚,我覺得很好玩的是很多同性情侶盡力去爭取結婚權利, 03/09 12:34
→ paul0404: 但很多異性情侶卻是害怕走入婚姻的 03/09 12:34
→ brutlvcha: 這裡是…男女版? 03/09 13:03
推 copapta: 我覺得你哥的意思是說,安全感也不能透過結婚而得到,那 03/09 13:07
→ copapta: 結婚就只剩制度問題了。 03/09 13:07
推 jader: 結婚理由百百種 他自己不想結婚不需要潑弟弟冷水 03/09 13:30
噓 fuqi: 男女版 03/09 13:48
推 RuinAngel: 沒錯啊,妳可以跟愛人結婚也可以跟經濟結婚或是身份 03/09 13:52
→ RuinAngel: 結婚,婚姻制度就只是個制度不用過度詮釋 03/09 13:53
推 LakersDlo: 他說的部份不算錯,但是他也忽略了法律本身就很重要 03/09 14:02
→ LakersDlo: 就像之前討論同性婚姻會提到,你能否以家人的身分出現 03/09 14:02
→ LakersDlo: 在另一半需要你出現的場合?比如說重病要簽署文件之類 03/09 14:03
→ LakersDlo: 婚姻不全然是壞事,他會帶來義務(所以離婚就要分財產) 03/09 14:03
推 marktak: 有 繼承財產妻子是第一順位 03/09 14:03
→ LakersDlo: 與權利(身為法律上規定的家人、遺產保險) 03/09 14:03
→ marktak: 以我家來說 是他媽的小三跟peko弟妹 03/09 14:04
→ marktak: 分 03/09 14:04
→ LakersDlo: 所以如果只問相愛足不足以構成結婚的理由?我覺得不夠 03/09 14:05
→ LakersDlo: 但是因為愛而使你希望承擔這些義務與獲得新的權利 03/09 14:05
→ LakersDlo: 那就足以構成結婚的理由了 03/09 14:05
推 bushiwo: 你哥說的其實也沒有錯,在愛情消逝的狀況下,婚姻就是經 03/09 14:31
→ bushiwo: 濟、法律權利等等。但是我跟你一樣,結婚最重要就是愛, 03/09 14:31
→ bushiwo: 然後努力讓戀愛感持續,有愛才有幸福感啊。這個每個人感 03/09 14:31
→ bushiwo: 受不同,不用跟他爭。 03/09 14:31
噓 mark0204: 是這樣又怎樣?不是這樣又怎樣? 03/09 15:06
噓 cxz123: 你哥的意思是同性不需要結婚,所以同性婚合法化是無意義的 03/09 16:13
→ cxz123: ? 03/09 16:13
推 lecheck: 做你理他喔 就算他可能是對的 03/09 16:16
→ Colitas: 理論上你哥沒錯,但是實務上有很多法律權利和福利跟婚姻 03/09 16:16
→ Colitas: 綁在一起,所以正式登記還是有差別。 03/09 16:16
噓 ks454: 又是一個自以為出櫃很特別的,不要自己74好嗎 03/09 17:19
→ ctw01: 不過我還是想說一下,通常覺得結婚完全是感情行為的都有點 03/09 17:40
→ ctw01: 浪漫過頭傻傻的...對日後長久的現實生活通常有害 03/09 17:40
推 smallplug: 我也覺得婚姻是利益關係而非感情關係 03/09 19:06
推 XDdong: 是啊 但 就是要那個經濟和法律的保障有問題嗎 03/09 22:19
→ XDdong: 可以節稅不香嗎 03/09 22:20
→ NomeL: 單純相愛對話本來就不需要結婚呀 03/09 23:58
→ NomeL: 的話 03/09 23:58
推 nsaids: 婚姻保障配偶啊 萬一突然死了遺產才能給另一半 03/10 05:36
推 eric9981020: 無聊的話題,那這樣說的話兩個人在一起也不一定要交 03/10 23:14
→ eric9981020: 往,知道喜歡彼此就好 03/10 23:14
推 sahuee2003: 你哥說得對 03/11 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