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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超棒的 什麼事情都先講明白總比在那邊猜來猜去好 之前我發文說過婚前協議要有外遇賠償 一堆人在那邊「不信任幹嘛結」 意外之所以是意外 就是因為是意料之外 外遇的那個人說愛你的時候是真的 外遇的時候也是真的 通姦都除罪化了 還不想辦法給自己買點保險是北七 不過既然是協議 你當然也可以開條件 你覺得不划算你就開阿 不爽就去跟他講啊 不過最最重要的有件事要告訴你 台灣法律任何以離婚為前提的協議都是無效的 因為法官說這「違反善良風俗」 來源太多自己google ※ 引述《a9360211 (杰唷)》之銘言: : 剛剛 女朋友突然說 我們結婚前 要簽訂一下離婚協議書,來保障 萬一我們離婚後 她的 : 權利 : 目前我有房有車 (她都沒有出錢) ,房子正在貸款中 (媽媽出),想說 等到我們結婚 : 了 一起背這個房款(一個月14000) 貸款20年,房子除了房貸 還有房屋稅 火災保險費 : 等等費用,這些我們都會出一人一半 : 但是她說 如果離婚了,她要拿回房子價值的一半,當初買450萬,假如離婚 當時房價600 : 萬的話 她要拿回300萬...(300萬包含她在這間房子出的勞力等等) : 怎樣算我都不划算啊,一年 她假如出10萬元在這個房子上,我們在一起10年離婚,她只 : 出100萬在這間房子上面,那她憑什麼要拿300萬.... : 這樣我壓根不想結婚啊,我也討論不下去,我自己也在這間房子裡面出苦力 勞力 金力等 : 等啊 ....憑什麼要給她一半的價值.... : 這樣你們還結婚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80.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19167746.A.062.html
ewqqwe: 婚前協議沒有都無效 04/23 23:35
ewqqwe: 例如約定離婚時,有外遇的一方要賠償一定金額,目的是約 04/23 23:38
ewqqwe: 束雙方不要外遇,沒有違反公序良俗,約定就是有效的 04/23 23:38
NingK: 樓上人家說的是以離婚為前提無效 04/24 01:25
NingK: 你那給單純就是外遇賠錢,離婚是另外的事,再說法律本來就 04/24 01:27
NingK: 保證被外遇的一方可以訴請判決離婚 04/24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