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ikiaki: 問題就是不應該隱瞞,對方不能接受就好聚好散啊,為什 05/15 14:59
→ shikiaki: 麼要用騙的。 05/15 14:59
推 traman: 那 男女朋友間 還有什麼要交代清楚 05/15 15:04
→ traman: 前男友幾個 玩的方式到哪 一夜情 炮友 牛郎 有沒被性侵過 05/15 15:06
噓 ilovenacy: 這什麼垃圾排版 05/15 15:31
推 cxz123: 這篇邏輯比原po C大清晰了, 05/15 16:15
推 Laurara: 如果你覺得老婆熱愛群p賣淫你也無所謂再回好嗎 05/15 16:35
→ soypeen: 回一樓,其實有的問題就像三樓講的。那我被性侵過是否也 05/15 16:37
→ soypeen: 要告知你?當然性侵跟約炮等不同,前者不可抗力。但重點 05/15 16:37
→ soypeen: 是,性是隱私,且應揭露的資訊是哪些,誰有個準?又該資 05/15 16:37
→ soypeen: 訊要主動揭露或被詢問後才誠實告知?最後根本的問題是討 05/15 16:37
→ soypeen: 論的點在於嫖這件事情是否為OK的事,而不是伴侶能否接受 05/15 16:37
→ soypeen: 。有人不能接受非處女做老婆,跟非處女做老婆是不OK的事 05/15 16:37
→ soypeen: 情,根本兩件事。所以這個議題從有人在叫囂說去跟老婆講 05/15 16:37
→ soypeen: 啥啥的從一開始就走偏了 05/15 16:37
推 Laurara: 看下來整串文只確定嫖妓的九成九會隱瞞另一半還認為理所 05/15 16:46
→ Laurara: 當然 科科 跟別人性交是離婚事由喔 要不要檢討一下立法 05/15 16:46
→ soypeen: 7樓,有群p紀錄我OK, 以後不要綠我就好。賣淫我要評估一 05/15 16:46
→ soypeen: 下。至少知道她當初的心態。畢竟那已經脫離純性慾望的滿 05/15 16:47
→ soypeen: 足了,不在本篇討論範圍。但還是要說,你自己的求偶標準 05/15 16:47
→ soypeen: 跟她的行為是否OK, 是兩件事。就算我只要處女,我也不會 05/15 16:47
→ soypeen: 說有婚前性行為該死。 05/15 16:47
→ soypeen: 17樓,婚姻要保障婚姻關係內的性忠貞啊!不守貞就可脫離 05/15 16:49
→ soypeen: 婚姻關係,沒問題。 05/15 16:49
→ Brioni: 不管是約砲嫖妓包養還是頻繁換交往對象,完整交代性史給對 05/15 17:10
→ Brioni: 方選擇是種尊重,不然不知情下染病真的讓人崩潰 05/15 17:10
→ soypeen: 假定你的目的是性病防治,你自己先檢查確定沒病再去打砲 05/15 17:42
→ soypeen: 啊。你該坦承的也不是你的性史。坦承性史其實應該是一樓 05/15 17:42
→ soypeen: 那種觀念,認為感情狀態不應該有所保留。 05/15 17:42
→ soypeen: 這就像防疫,你都過了空窗期,且檢驗均為陰性,你還在乎 05/15 17:44
→ soypeen: 去過大陸還是印度嗎? 05/15 17:44
推 traman: 婚前的事 男人比較不會像死八婆一樣 小鼻小眼的 05/15 18:01
→ lovemendy: 其實看你的文章我也要暈了,你怎麼好像也把反對者的論 05/15 18:06
→ lovemendy: 述混在一起說了,例如性病跟和對象表明,如果你想要客 05/15 18:06
→ lovemendy: 觀一點整理反對者論述,建議不要針對個人意見表達,而 05/15 18:06
→ lovemendy: 是找較具有代表性的意見來反駁,否則會看起來像是陷入 05/15 18:06
→ lovemendy: 你自己所批評的問題中 05/15 18:06
→ lovemendy: 另外我大概知道為什麼反對論述會一直嗆要和另一半表明 05/15 18:09
→ lovemendy: 嫖妓,因為原文原本就帶有嫖妓是正常的事情,你不能接 05/15 18:09
→ lovemendy: 受是你沒腦子的意思,不然他若是把話就重點表明我想也 05/15 18:09
→ lovemendy: 沒那麼多人反感 05/15 18:09
→ lovemendy: 其實我不反對性專區,但性專區要建在哪裡我是希望使用 05/15 18:16
→ lovemendy: 者能提供良方,這件事情若能夠解決,那這事還真的沒什 05/15 18:16
→ lovemendy: 麼特別值得抱怨的點,原文會吵成那樣基本上用詞刻意製 05/15 18:16
→ lovemendy: 造糾紛,倒是沒必要必要因為這樣的說詞而對贊成嫖妓感 05/15 18:16
→ lovemendy: 到委屈 05/15 18:16
推 cxz123: 推樓上 05/15 18:18
→ lovemendy: 再者為啥要把嫖妓者當loser啊,一堆嫖妓的男人也沒那麼 05/15 18:19
→ lovemendy: 不堪好嗎,何苦一直自貶,人家有錢有貌只是想節省時間 05/15 18:19
→ lovemendy: 和找額外樂趣,未必只是因為沒有選擇才只能嫖好嗎,這 05/15 18:19
→ lovemendy: 點我真的很不懂為啥老要自黑 05/15 18:19
→ soypeen: 有一個點是c大的文意很清楚,但反對卻離開原文意的意見 05/15 18:42
→ soypeen: 不少,所以我回文也難以精準的一項項抓出,的確會有混在 05/15 18:42
→ soypeen: 一起的情事,這您說的沒錯。至於自黑我倒不覺得。應該說 05/15 18:42
→ soypeen: 每個人去性交易的理由不同。有的人沒那麼不堪,但他只是 05/15 18:42
→ soypeen: 想爽然後去了。那就去啊,不能接受就不要跟這個人在一起 05/15 18:42
→ soypeen: 就是。但批評甚至嘲諷性交易的人?會有這種反應的,我猜 05/15 18:42
→ soypeen: (只是猜)他們腦海中出現的就是你口中那些其實條件不算 05/15 18:42
→ soypeen: 太差,只是管不住小頭想爽的男人的形象。而沒有那些幾十 05/15 18:42
→ soypeen: 歲都找不到女友或結婚的。沒有那些七八十歲喪偶的阿伯。 05/15 18:42
→ soypeen: 沒有那些身心障礙者。這一段純粹只有處理批評性交易者“ 05/15 18:42
→ soypeen: 沒同情心”的部分。並沒推論到嫖的人都是能力不足或差勁 05/15 18:42
→ soypeen: 的。 05/15 18:42
推 revise: 先猜等等會有老阿姨出來跳針 05/15 18:59
→ colorlessoul: 我是認為不主動告知也沒差,反正我是介意的,我自己 05/15 19:14
→ colorlessoul: 會問,但是拿「有人會介意」當成隱瞞理由那就不對了 05/15 19:14
→ colorlessoul: ,既然不認為那是有問題的事,那就該承認,而且誠信 05/15 19:14
→ colorlessoul: 本來就是關係的基礎,這串有個問題是有些人認為被 05/15 19:14
→ colorlessoul: 問到隱瞞也無傷大雅 05/15 19:14
→ wsxe2007: 哪像女的約了還會暈船 笑死 05/15 19:23
→ guepard: 原來是嫖是正常娼要評估,不就雙標仔 05/15 19:33
→ demitri: 娼至少賺錢 有產值 嫖是花錢又給伴侶帶來困擾 05/16 00:29
→ demitri: 所以的確要評估 嘻嘻 05/16 00:29
→ soypeen: 回71樓。嫖是基於滿足慾望花錢買性。娼是用性賣錢。擇偶 05/16 01:01
→ soypeen: 的話我能夠接受對方過去曾用其他方式換取性慾的滿足(例 05/16 01:01
→ soypeen: 如牛郎)。但我自己不想賣屁眼,考慮對方從娼何來雙標? 05/16 01:01
→ soypeen: 腦子是個好東西,真希望大家都有一個 05/16 01:01
→ guepard: 哇人身攻擊真會用腦子 05/16 01:26
推 mamajustgo: 其實這串單討論性專區應否合法,我覺得是沒有問題的, 05/16 01:29
→ mamajustgo: 也支持合法化。但因為怕追不到所以瞞或騙合理……等 05/16 01:29
→ mamajustgo: 後續,我覺得說穿了只是兩派人隔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05/16 01:29
→ mamajustgo: 」這條線在對喊而已 05/16 01:29
→ soypeen: 沒辦法,我真心希望大家都有,但總有人沒有。你能嫖(買 05/16 01:31
→ soypeen: 春),同標準應該是對方也能“買”。我相信有腦的人都能 05/16 01:31
→ soypeen: 夠理解。若有人不能理解,那就... 05/16 01:31
→ guepard: 所以你是蔑視提供服務的人耶,為什麼可以用錢換身體,不 05/16 01:31
→ guepard: 能用身體換錢呢?性的慾望就比經濟需求高級嗎?不只笑娼 05/16 01:31
→ guepard: 也笑貧了 05/16 01:32
→ soypeen: 樓上m大,性專區的合法其實是另一個議題。哪怕真的合法 05/16 01:34
→ soypeen: ,其實嫖的客觀評判跟約炮的客觀評判標準仍是一致,討論 05/16 01:34
→ soypeen: 上不會有任何改變的... 05/16 01:34
推 mamajustgo: 另外我也是不介意對象約或嫖過的人,但對於有意思的 05/16 01:37
→ mamajustgo: 對象,通常在朋友期間就會找機會聊一些對我而言關鍵 05/16 01:37
→ mamajustgo: 的項目,我也不怕透露,因為如果在這個時間點發現, 05/16 01:37
→ mamajustgo: 其實就是雙方價值觀不合,如此而已。但交往後發現對 05/16 01:37
→ mamajustgo: 方在那些事上瞞騙還找理由開脫,我就會覺得很嚴重:因 05/16 01:37
→ mamajustgo: 為這不是我會想選為伴侶的特質 05/16 01:37
→ soypeen: 回gue,嗯,可以啊。我從沒說不可以用身體換錢。但我只 05/16 01:40
→ soypeen: 說當伴侶的話,我會考慮一下。考慮的點在於她從事這個行 05/16 01:40
→ soypeen: 業的心態。你可以翻上面的文,看我是不是這樣說的。那你 05/16 01:40
→ soypeen: 那些雙標、笑貧又笑娼等等的結論是怎麼出來的?我說了, 05/16 01:40
→ soypeen: 腦子是個好東西,希望人人都有一個... 05/16 01:40
→ soypeen: m大,一樣回到那個極端的例子。例如性侵。當然這是不可 05/16 01:52
→ soypeen: 抗力的。但同樣的,這就是性的隱私,你認為,是你知的權 05/16 01:52
→ soypeen: 利更重要,還是她保有隱私的權利更重要?那就是她改變不 05/16 01:52
→ soypeen: 了的過去,而未來她只為你守身。但你無法接受就是無法接 05/16 01:52
→ soypeen: 受。或許你可以不接受她的隱瞞,但我不會責怪她的隱瞞。 05/16 01:52
→ soypeen: 只要她的未來是我能接受的,我不會想去知道太多的過往。 05/16 01:52
→ soypeen: 因為或許有她的年少輕狂或者創傷是我無法承受。這無關對 05/16 01:52
→ soypeen: 錯,只有選擇。就隱私權來看,就算我是個處男,我也有保 05/16 01:52
→ soypeen: 有不說出我沒用過雞雞的權利啊~ 05/16 01:52
推 mamajustgo: 如果對方已表明「介意」,你還是堅持拿隱私作盾嗎? 05/16 01:59
→ mamajustgo: 此外,我小時候還真的被侵犯過,另一半也知道。當然他 05/16 02:02
→ mamajustgo: 沒想過要問這個,只是當初我但凡想得到、覺得日後如果 05/16 02:02
→ mamajustgo: 由他自己發現可能會受傷或無法接受的事……我全都拿出 05/16 02:02
→ mamajustgo: 來聊XD 05/16 02:02
→ annieyee: 賣身的是心態有問題不能當伴侶,買身的就是正常生理需求 05/16 02:05
→ annieyee: 不該被歧視?難怪我沒辦法喜歡瓢蟲們,這種雙標不論聽過 05/16 02:05
→ annieyee: 幾次都太噁心人了we 05/16 02:05
→ mamajustgo: 總的來說,我考量的點或許是「日後有無可能傷害到對 05/16 02:06
→ mamajustgo: 方」大過「我能不能得到對方」,而我要的也是這樣的人 05/16 02:06
→ mamajustgo: ,不是的話,我出生即單身,習慣自在得很,哪有差XD 05/16 02:06
→ mamajustgo: 不過個人選擇不同,我把風險壓前,你壓後,都可以過 05/16 02:07
→ mamajustgo: 日子啦XD 05/16 02:07
→ demitri: 認為嫖天經地義的 其實一堆大男人主義者 05/16 02:18
→ demitri: 想拿社會假道學來合理化他們的大男人主義啦 05/16 02:18
→ demitri: 要找能接受嫖的女生 去傳統生活圈還比較容易 05/16 02:18
→ demitri: 8+9妹很有那種覺得男人玩越大越man的 05/16 02:19
→ demitri: 雙標不意外 05/16 02:19
→ guepard: 意見不同就連罵數次沒腦子 只能說很遺憾嫖妓支持者認 05/16 02:20
→ guepard: 為嫖客可以正常婚配,賣身的人想結婚須被評估,你真心覺 05/16 02:20
→ guepard: 得公平嗎?另推m大,明知對方介意亦可不講嗎?若可,那 05/16 02:20
→ guepard: 女友賣過但隱瞞也是合乎原po你邏輯的 05/16 02:20
噓 michiechan: 台男小秘密w 05/16 09:43
→ soypeen: 回M大,我堅持隱私性,就如同我說的,我雞雞沒用過很LOW 05/16 11:46
→ soypeen: 我也不想讓你知道我是處男,我為何一定要告訴你? 05/16 11:46
→ soypeen: 假設我問女朋友,有沒自慰過,他不想理我,那也是隱私阿 05/16 11:47
→ soypeen: 妳可以讓對方知道被性侵的過往,但只是你的選擇 05/16 11:47
→ soypeen: 我也不想逼我的另一半坦承這種事 05/16 11:47
→ soypeen: 如果他真的不想坦承,或者騙我,我跟她論述誠實的重要? 05/16 11:48
→ soypeen: 回ANN,賣的我看心態阿。你是不得已的,賣完還了債就上岸 05/16 11:49
→ soypeen: OK阿,但你只是想輕鬆賺錢,那我就會想,你能賺多久? 05/16 11:49
→ soypeen: 又你的物質慾望,在你沒辦法繼續賺的時候,我撐得住嗎? 05/16 11:49
→ soypeen: 不行,那我跟你在一起幹啥? 05/16 11:50
→ soypeen: 還有,你要想喔,一個男人怎麼嫖,軟了就是沒法幹 05/16 11:50
→ soypeen: 一個女人就算沒性慾,潤滑液塗了塗還是能插 05/16 11:50
→ soypeen: 又一天要洗幾次澡? 05/16 11:51
→ soypeen: 皮膚、性器官這些不會有"職業傷害"嗎? 05/16 11:51
→ soypeen: 在意的不是賣過沒這檔事本身,就像從事高危產業的人 05/16 11:52
→ soypeen: 我要當伴侶也會考慮阿 05/16 11:52
→ soypeen: 同時回G大,我沒雙標你可以說我雙標仔不叫人身攻擊 05/16 11:53
→ soypeen: 你沒腦子我不能說你沒腦子,公平嗎? 05/16 11:53
推 mamajustgo: 從我的表述和你的陳述可知,你願意冒的險是「對方日 05/16 11:57
→ mamajustgo: 後知道可能會受傷也無妨,我得先得到這個人」,我冒 05/16 11:57
→ mamajustgo: 的險則是「對方事先知情可能選擇不與我繼續發展關係, 05/16 11:57
→ mamajustgo: 但我沒差」。既然是不同類就不多說了XD 05/16 11:57
→ soypeen: 倒是誤會了,應該說,我支持性的隱私高於對方知的權利 05/16 12:29
→ soypeen: 那我就不會雙標,所以基本上我沒刻意問過任何一任的性史 05/16 12:29
→ soypeen: 跟先得到你的人啥的毫無關聯,因為我也可能是受傷的一方 05/16 12:31
→ soypeen: 而且,你的事先說明隱含了一個假設,就是你認為哪些資訊 05/16 12:32
→ soypeen: 攸關你的擇偶判斷 05/16 12:32
→ soypeen: 那假設我擇偶就是小時候不能尿床過(假設) 05/16 12:32
→ soypeen: 誰會沒事交往前事先揭露? 05/16 12:33
→ soypeen: 又或者你跟對方詢問,對方覺得尿床好丟臉,不想講 05/16 12:33
→ soypeen: 你要以這對你擇偶很重要,所以逼她還是? 05/16 12:33
→ soypeen: 只是剛好性史會是多數人擇偶考慮點之一,所以可被討論 05/16 12:34
→ soypeen: 但知的權利高於性隱私權的時候,那有人就是性侵的經驗 05/16 12:34
→ soypeen: 不想說呢?侵犯她的隱私逼她說?你可以說,那是你的選擇 05/16 12:35
→ soypeen: 但是用知的權利架在另一方脖子上逼他坦承,這太殘忍 05/16 12:35
推 mamajustgo: 擇偶條件因人而異,有人就是要處女,有的就是要有房男 05/16 12:37
→ mamajustgo: ……都沒問題,符合彼此的重點條件後再往下發展。明 05/16 12:37
→ mamajustgo: 知道對方「就是不能接受嫖過的男人」,在對方問起時 05/16 12:37
→ mamajustgo: 堅持「那是隱私」而「說謊」,你OK,我不行 05/16 12:37
→ mamajustgo: 還有,在「逼」的人是誰呢?如果我身上有對方不能接 05/16 12:38
→ mamajustgo: 受的條件,我的選擇是算了,另覓對象;你看看你說的, 05/16 12:38
→ mamajustgo: 你呢? 05/16 12:38
→ soypeen: 我的話,我不會問。但發現了的話,就會考慮繼續下去的可 05/16 14:23
→ soypeen: 行性 05/16 14:23
推 mamajustgo: 答非所問了。我考量的是對方能否接受、對方的心情, 05/16 15:38
→ mamajustgo: 而我問的也是假使你身上可能有對方無法接受的條件,「 05/16 15:38
→ mamajustgo: 對方問起時」你會吐實還是說謊。按前面的脈絡看來,你 05/16 15:38
→ mamajustgo: 會說謊,這個謊純粹出於自私之心。你可以說很多人也如 05/16 15:38
→ mamajustgo: 此,那是現實,但你不能說那是有道理的、是對的事 05/16 15:38
→ soypeen: m大,回到一開始我舉的例子"性侵"。假設這是我無法接受 05/16 17:36
→ soypeen: 的條件,但對方就是有,而這是她的傷,她深埋心中不願 05/16 17:36
→ soypeen: 碰觸,我提了,她也說謊了,妳認為她自私還是我自私? 05/16 17:37
→ soypeen: 是阿,她知道我很在意阿,但我不認為我有資格讓她自揭 05/16 17:37
→ soypeen: 瘡疤 05/16 17:38
→ soypeen: 她的說謊,一定是她自身保密守護的考量大於我知的需求 05/16 17:38
→ soypeen: 但就客觀重量而論,滿足她自己的利益應該是最優先 05/16 17:39
→ soypeen: 她本該自私 05/16 17:39
→ soypeen: 妳很偉大,妳把對方權益視的高於一切,似乎為了自己著想 05/16 17:41
→ soypeen: 就是自私,就是錯誤。 05/16 17:41
→ soypeen: 是,我同意那叫自私,但未必能當作是個錯。 05/16 17:41
→ guepard: 若你認為雙標跟無腦一樣是人身攻擊不妨檢舉。個人支持性 05/16 20:23
→ guepard: 產業合法,也支持性工作者須被尊重且不被剝削,但提到選 05/16 20:23
→ guepard: 擇權問題,嫖妓代換成性侵來合理化欺瞞沒錯實在太滑坡了 05/16 20:23
噓 Veronicajin: 笑死,性侵是違反個人意志和法律的行為,是一種暴力 05/16 21:28
→ Veronicajin: 行為,嫖妓是兩廂情願下的交易,你該不會是a片看太多 05/16 21:28
→ Veronicajin: ,以為被性侵的女生會一遍哭一遍美美的和人修幹XD 05/16 21:28
→ Veronicajin: 遭遇暴力這種事情對任何人都是悲劇啦,你不接受是你 05/16 21:30
→ Veronicajin: 的選擇,但把性侵當成是台女自願選擇的行為就很好笑 05/16 21:30
→ Veronicajin: 啦 05/16 21:30
→ soypeen: 所以我常講的阿,看文,好嗎?我前面都跟M大講了,我知道 05/16 22:27
→ soypeen: 性侵是非自願的,但之所以用性侵舉例,只是強調性隱私權 05/16 22:28
→ soypeen: 的高度跟地位。 05/16 22:28
→ soypeen: 你再來這跟我盧自願非自願,回文前好好看人說了啥 05/16 22:29
→ soypeen: 不然學會閉嘴,好嗎? 05/16 22:29
→ soypeen: 否定別人的論述前,請先詳細了解別人講了啥,丟臉... 05/16 22:31
推 mamajustgo: 你沒搞懂為什麼坦白交流很重要。這不是性隱私的角鬥, 05/16 23:12
→ mamajustgo: 沒有偉不偉大可言,而是兩個人在決定要不要一起往下 05/16 23:12
→ mamajustgo: 走前,對於「價值觀是否相合」的審視。去看西斯板或各 05/16 23:12
→ mamajustgo: 論壇,夫妻一起玩樂的組合是有的,那就是兩個觀念相合 05/16 23:12
→ mamajustgo: 的人走在一起了,我覺得很好,也沒什麼髒淨好說。你 05/16 23:12
→ mamajustgo: 們這派會讓人反感的點在,會用欺騙的手段讓價值觀與你 05/16 23:12
→ mamajustgo: 們不同的異性錯誤的相信她們找到對的人,如果對方基 05/16 23:12
→ mamajustgo: 於這個假象投入了感情,日後知情會有多崩潰掙扎,你 05/16 23:13
→ mamajustgo: 們並不考慮這個,往往只會丟出「過去的事為什麼要在意 05/16 23:13
→ mamajustgo: 」之類的說詞,而不會想到信任這種事一旦破裂就很難 05/16 23:13
→ mamajustgo: 挽回,你們寧冒這樣的風險,也還是要找出各種理由合理 05/16 23:13
→ mamajustgo: 化說謊這回事 05/16 23:13
推 mamajustgo: 還有,身為真的被侵犯過的人,如果對方會因此打退堂 05/16 23:17
→ mamajustgo: 鼓,那就表示「他對我來說原本就不是對的人」,我可以 05/16 23:17
→ mamajustgo: 在投入更多感情前就把這個錯的人篩出我的人生,不會 05/16 23:17
→ mamajustgo: 種下「如果日後他知道了我可能會更受傷」的種子 05/16 23:17
通篇沒有表示"如果知道對方被性侵,我就會打退堂鼓"的類似論述喔。
噓 Veronicajin: 談隱私權更好笑,你嫖不嫖、為什麼嫖、到哪裡嫖跟台 05/16 23:38
→ Veronicajin: 女一點關係都沒有,重點是對伴侶坦承,你隱瞞嫖妓這 05/16 23:38
→ Veronicajin: 件事情就是影響到你伴侶的權益,也危險到伴侶身體安 05/16 23:38
→ Veronicajin: 全,如果你堅持要嫖,那就找一個跟你一樣行為的人搭 05/16 23:38
→ Veronicajin: 檔,不要危害到其他人,多少男性在外面偷玩,然後帶 05/16 23:38
→ Veronicajin: 病給自己的女性家屬(包含這次疫情),要當瓢蟲就請 05/16 23:38
→ Veronicajin: 坦承讓別人有選擇。 05/16 23:38
好啦,其實我的意思是,哪怕我是處男,我不想講也是我的權利。也一再重申過我的意思。你硬要嫖,隨便吧。
噓 shikiaki: 如果你要喜歡一個無法接受你被性侵的人你就告訴他,我 05/17 00:55
→ shikiaki: 都會直接放棄這種人,很愛約很愛買的人也可以無法接受 05/17 00:55
→ shikiaki: 反對的人當對象,而不是騙說自己不買不約。 05/17 00:55
關我屁事?我通篇沒說過我沒辦法接受阿。只說了若對方不想講,我就能體會。願意講,那我就願意聽阿。噓屁?
※ 編輯: soypeen (123.193.128.153 臺灣), 05/17/2021 13:56:36
推 mamajustgo: 還是在避重就輕答非所問。即使你知道說謊可能埋下使「 05/17 15:00
→ mamajustgo: 對方」受傷的種子,你還是會這樣做。就算一百個「你 05/17 15:00
→ mamajustgo: 們這種人」會這樣做,一千萬個,一億個,都不會讓這 05/17 15:00
→ mamajustgo: 種行為變得合理甚至正確 05/17 15:00
→ mamajustgo: 雖然不太可能實現,但真希望你現在或未來的對象有機會 05/17 15:05
→ mamajustgo: 藉著你的ID搜尋到你的言論,增加一個判斷的依據。如果 05/17 15:05
→ mamajustgo: 她認同,起碼是同觀念的人湊在一起,減少你傷害其他人 05/17 15:05
→ mamajustgo: 的機會 05/17 15:05
首先,你要弄清楚的是,權利的界線。我這邊不只講嫖,我講的是所有的事情。
例如我很有錢,但我不想給你知道。請問你很重視錢,我有任何義務給你知道我賺很多錢嗎?例如我爸愛喝酒或家暴,我覺得有這種家庭很丟臉,所以我不想講。但你覺得很重要,所以我有坦白的義務?我想問的是,你憑甚麼?你憑甚麼因為覺得這對你很重要,所以你的另一半或者其他親密者(EX:閨蜜)之類的人應該告知你在意的資訊?你唯一有資格的,就是用你的雙腳,離開那個你覺得該坦承卻未坦承之人。
好,你把問題聚焦到了"埋下讓對方受傷的種子"。good!這句話的確讓坦白成為了一種義務了。在這個前提下,不坦白者,值得被批判!
那,我們該討論的是"受傷的風險及受到的傷害"。這邊我們討論的是嫖。那你的配偶嫖過對你產生哪些風險?那種情緒上每人感受不同的東西我就先不說了,你有興趣再談。我們只講實質風險。
我能想到唯一的實質風險就是"性病"。那假設這個人已經從公衛意義上確認自己完全是安全的前提下,也就是對你完全完全不會有任何影響的前提下。你還在乎他的坦誠與否嗎?
若否,那好啊,問題解決了不是?你該去要他坦承的,不是嫖過與否,你該要他坦承的是他是否於所有空窗期後均檢測安全無誤。別懷疑,他上一任女友可能是個性工作者你也不知道。這才是他有坦承義務及你有要求權利的事項。不然交代不完啦~~他交過幾任女友、有沒幹過、幹的時候戴不戴套、有沒舔鮑、前女友職業性史包含前女友是否被性侵過...你一句"埋下受傷的種子"就是個道德高帽有資格要求你的另一半把這一切的一切都告知妳。妳不覺得誇張?
所以你的權利界線到哪?到他確保妳染病風險階段為0該有的資訊而已。差不多就是他跟在一起第一次幹砲的前三個月內,如果他有嫖過約過或者上過上一個女朋友(或男朋友)。那種十年前當兵年少無知被學長帶去茶室被阿姨含過一次的血淚史,妳逼他坦承個啥?
我從來沒避重就輕,而是自始至終站在更高的角度看待妳的論述。妳只是覺得"這資訊好重要所以我該知道,而且是我的話我會坦承"。但,那是妳家的事情。妳可以對妳最愛的人坦承妳被性侵的過往,因為妳夠信任他以及妳的傷痛可能回復到可說出口的階段。但對於把自己的創傷每敘述一次就要痛一次的人呢?"因為他的另一半要知道這好重要不知道可能會埋下受傷的種子所以不說就是自私就是髒"
算了吧,別一副道德制高點的模樣。在妳的權利範圍內行使妳的權利就好,至少我這樣看來,我對伴侶的同理跟包容是遠高於妳的。
※ 編輯: soypeen (123.193.128.153 臺灣), 05/17/2021 17:16:10
→ soypeen: 阿,補充一下,如果跟妳在一起後,還去外面搞的話 05/17 17:36
→ soypeen: 那妳就有權利要求他坦承,他也有責任坦承。 05/17 17:36
→ soypeen: 因為你們的伴侶關係內是有性忠誠的義務的 05/17 17:37
→ soypeen: 他隱瞞了,就會傷害妳的權利。供參 05/17 17:37
推 mamajustgo: 在我來說是很簡單、自己也做得到的事,在你看來叫道德 05/17 17:45
→ mamajustgo: 制高點,很有趣吧XD 05/17 17:45
這有啥難的,隨便一個不認識的女生摸我屁股,我一點都不在意。但隨便一個男生摸你屁
股?
你覺得很簡單隨便都做得到的事,一副這個標準應該放諸四海皆準。說你道德制高點,這
不是立馬驗證了嗎(笑)
對我而言,包容對方的過去,允許其保留自己的隱私跟喝水一樣理所當然。但你看起來也
辦不到阿。這世界上,根本就一堆你能理所當然的坦然面對,換成另一個人就是難以承受
之重的事情。這樣妳就能覺得有趣了?或許妳看的事情少了些。
→ mamajustgo: 其實我也知道說這麼多,沒有誰會改變。會聊這麼多其 05/17 17:47
→ mamajustgo: 實也只是想看看你們這派人的說法有哪些,或許未來可 05/17 17:47
→ mamajustgo: 給家裡的小女生參考也未可知,順便也留個網路上的文字 05/17 17:47
→ mamajustgo: 記錄。有足跡有希望嘛是不是XD 05/17 17:47
應該說,你要先定義"哪派人?"
如果我支持的,是你在保護自己合理權利範圍內,去跨越對方的權利圈。至少你不該把我
歸入無論何時只堅守自己權利的一方吧?
當然,我也沒期望你改變。這篇你也可以給你家裡的小男生參考(如果有的話)
→ mamajustgo: 不過還是希望你能找到同樣喜歡玩樂的同伴好好生活,因 05/17 17:49
→ mamajustgo: 為幸福的人比較不會給社會找麻煩。共勉之!(學野球乾 05/17 17:49
→ mamajustgo: 一杯 05/17 17:49
喔,對了,這我倒是要說一聲,就如同我不是同性戀者,卻一樣衝同志大遊行爭取婚姻平
權一般。
倒也不用因為我站的立場,就把我歸類為喜歡玩樂的一方。我也怕得病的。
其實我也很難理解妳們這些人的思維,我爭婚姻平權指著我說我甲甲。我替嫖這件事情說
話指著我說嫖蟲。不然就要我找一樣愛玩樂的。妳們認為道德超重要要懂得替人著想,先
學會不扣人帽子,很難嗎?幹嘛要說一套做一套呢?是說,我是哪派人呢?
既然你想留下文字紀錄,那我順帶給你一個忠告。
不要覺得找到跟你一樣價值觀的人你就一定幸福美滿。以你的例子吧~
你覺得對方可能在意的點,你就該坦承一切避免對方受傷的可能。好巧不巧,你遇到了同
樣的另一半。你們可能經過一段時間的追求與權衡終於在了一起。
或許他很乾淨,從沒有難以啟齒的隱私,所以他很坦然地坦承一切,你們很幸福。
但也或許,他就不乾淨,而且是跟你在關係內,還不乾淨。他觀念跟你一樣,知道自己做
錯了不應該,也應該老實的跟你交代,避免你的風險。畢竟你們觀念一致,不是嗎?
但他知道卻做不到,他怕了,他不知道如何面對你。每次他看到妳的時候,內心的衝突就
開始了。妳也不知道怎麼了,只知道他不對勁。妳希望他坦白交代,畢竟妳的觀念就這樣
,不是嗎?他也希望,但做不到啊!
或許幾周,或許幾個月,或許幾年。這個痛苦超過臨界點。他就爆了,妳才發現原來他幾
個月前肛過一個雞。妳可能哀莫大於心死,直接斷捨離。也可能各種自我否定接踵而來。
我說這些,不是說妳一定會遇到哪種事,又或者遇到後一定會有怎麼走向。只是讓妳知道
:
1.妳找到同觀念的人,未必幸福。因為你未必知道遇到啥鳥事。人生總是充斥著各種跌破
眼鏡的可能。(例如一周兩次大停電)
2.若妳遇到後面的事情,妳的觀念跟我一樣,或許妳會比較不痛苦(只是或許)。
3.妳的觀念可能某天會害了妳。至少今天妳被性侵過的事妳還可以講出口,但有沒可能某
天出現了妳難以言喻的傷,讓妳的觀念與情感產生了衝突?我不知道,也希望永遠不要有
。但如果真的不幸不幸遇到了那一刻,想想我現在的話,或許可以拉妳一把。
相逢就是有緣。以上這些,就當是身為一個互動過的板友給予妳的建議。
我跟妳立場不同,或許妳不能認同這樣的想法,但就因為立場不同,或許某些特定時刻我
的想法會派上用場也不一定。
當然,我也看得出妳字眼裡的嘲諷,知道妳的各種不屑。但這不妨礙我真心實意的告訴妳
我的想法,點出一個"可能的風險"。若真的剛好就能拉人一把,我功德無量。
妳可以繼續不認可,但我建議妳可以把這個意見放在心上琢磨。若琢磨完畢妳還是不認可
,至少那是審慎分析後的結果。若其中那怕一句話,妳覺得有可取之處。留下來,也不枉
我花大把時間打這一篇。
本來懶得打這些,不過看到妳想留下文字紀錄給家中小男生小女生參考。所以我還是花時
間了。不論被當是正面或反面教材,抑或是妳們會怎麼解讀。我都相信經過思考得出結論
的過程,就是一種幫助。祝妳跟家中小女生都能幸福。
就這樣吧。看在我那麼認真的份上想給予一點點的幫助的份上,就不要嘲諷我了。這篇寫
到這,其實也夠了。
※ 編輯: soypeen (123.193.128.153 臺灣), 05/17/2021 21: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