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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可以當 1. 普通朋友 2. 好朋友 3. 炮友 4. 望年之交 5. 知心好友 6. 閨蜜 7. 同事 8. 陌生人 各種可能性都是存在的...沒有一個定數,由雙方個性交織而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3.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25032066.A.D48.html
kevinmeng2: 錯,分手後請當死了,沒有唯一,這才是基本尊重 06/30 14:10
NSRC: 9. 死人 06/30 15:54
plutox: 分手之後想當朋友,那是對方決定的 06/30 16:10
david840924: 不夠愛才能做朋友吧,不然你能接受對方之後找到新對 06/30 16:57
david840924: 象? 06/30 16:57
iMayday0725: 8 分手後所有FB IG 賴 照片全部刪掉 06/30 19:36
LivveTi: 推一樓 現在偶爾還會見到前女友 直接當一個屍體在移動 07/01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