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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rttrew (我只是你的愛人 不是敵人)》之銘言: : 最剛開始提到的修法 : 女方不需經配偶同意 : 就可以自行流產 : 擴大了女方的權利同時 : 卻沒有站在男方立場 : 做出任何配套措施 這個問題麻煩的地方是這樣的:在原本有「配偶同意」的情況下,如果「男方想生,女方 不想」他可以透過「不同意墮胎」的方式強迫女方生下來;然而這侵害了女方的身體自主 權(懷孕對身體是不小的負擔)所以被提議修法改善。 而困擾你的是,那麼反過來,如果是「女方想生,男方不想」怎麼辦?既然男方不能強迫 女方生下來,女方也不應該強迫男方吧? 我能理解這個困惑,但問題是,這有兩問題: 其一是,在修法前,男方本來也就無力阻止女方生小孩(任何人本來就都不能強迫他人墮 胎)這個問題自始就存在。你困擾的只是,原本有個「恐怖平衡」存在——雖然男方本來 就無力阻止女方生小孩,但是他原本有機會無視女方意願要求她生,就跟女方可以無視他 意願堅持要生一樣。現在修法導致這個「恐怖平衡」被破壞。 但這想法是有問題的,因為你這是從抽象地「男性/女性」來思考這個問題,所以會覺得 性別不平等。但是回到具體個案,這個「恐怖平衡」根本不成立,因為不管是男是女,你 都不可能在對方堅持想生(不同意墮胎)的時候威脅對方說:你這次不管我意願就要生, 小心下次我也不管你意願喔! 根本不會有這種對話啊。所以這兩個問題根本不應該被對立起來。 換句話說,這不是兩方有衝突,你偏向誰的問題,而比較像是兩方都需要被照顧,但是修 法目前只照顧了女方,沒有照顧男方的問題。兩者是不大相同的。 其二是,那麼繼續往下看,男方的意願要怎麼獲得照顧呢?既然我們都同意不應該強迫女 方生小孩,那麼是不是也不應該強迫男方?這裡的問題是,就算答案是肯定的,這裡也有 「生小孩」和「養小孩」的落差——雖然同樣是違背自己的意願而獲得一個小孩,但是墮 胎配偶同意的問題,是女方還要因此懷孕生產,男方怎麼樣都不用啊。 這裡的問題是,生小孩的就是女方,你不可能不準她生(不給墮胎都修法了,更不可能接 受強迫墮胎)所以在「女方想生,男方不想」的情況下,要不要生完全就只能取決於女方 的意願。這裡就只剩下,男方要不要養的問題了。 但是就像推文說的,如果從小孩的角度來看,他才是真的最無力的人。 他沒有辦法決定自己要不要被生下來,而相較於「不想生」,這個「根本就沒有想過要不 要被生下來」的孩子,更值得我們(國家和法律)的保障,因此我們只能犧牲男方的意願 要求他即便不想生,還是得要養這個孩子。 因此,如果真的要讓「女方想生,男方不想」的問題也獲得解決,那就不是法律的問題, 而是我們的政府有沒有辦法確保所有新生嬰兒都能獲得照顧的問題。如果我們的社福系統 真的如此完善而強力,那麼也許有可能——但是從制度設計的角度來看,與其由國家負擔 全部開銷,不如要男方出錢,不只更加便宜也更是一層保險(男方養不起國家再來養,如 果都是直接國家養,國家沒錢怎麼半?) 所以說這個問題就是無解啦,男生真的不想養小孩,就只能摸摸鼻子戴好套子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149.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25216002.A.80E.html
marktak: 外省人可以直接槍斃台灣人 淺 07/02 16:58
yuraH: 那偷偷把保險套戳洞嘞? 原文女方做的就是差不多這種事 07/02 17:01
有人主張這種例子,男方可以跟女方請求賠償啦(如果認同「不想要有小孩」是種權利的 話啦,但即便如此,還是得要養小孩,這就是無解。) ※ 編輯: BoBoLung (106.1.149.250 臺灣), 07/02/2021 17:52:13
serflygod: 可能男生一開始怕的話就乖乖戴套吧 07/02 17:53
JoSue: 交到會偷偷戳洞的那就是算你識人不清(? 07/02 17:54
JoSue: 認同小孩是無辜、最需要被保障的 07/02 17:55
abby2007: 有會偷偷戳洞的,也有會偷偷拔套的啊 07/02 17:59
psychicaler: 拔套,女生當下會有感覺,直接拒絕繼續做 07/02 18:05
xdccsid: 那就最簡單,結紮 07/02 18:12
edith01: 有心算無心,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 07/02 19:12
MartyFriedma: 推 07/02 19:21
p25488148: 被戳洞還要被檢討真的慘欸 下次被車撞我也可以說妳自 07/02 19:39
p25488148: 己不長眼對嗎 07/02 19:39
heatherbaby: 沒錯 07/02 19:53
Colitas: 邏輯清楚。阻止懷孕女方自願生產的法律權利,從頭到尾就 07/02 20:25
Colitas: 沒有存在過,修法完全不影響這個個案的情況。 07/02 20:25
Colitas: 我好奇的是,雖然實務上可能很罕見,但是如果女人用某種 07/02 20:33
Colitas: 強迫或詐欺的方式(而不是本例的合意性交),讓自己懷上 07/02 20:33
Colitas: 某個男人的小孩,那男方對於這個小孩,還是有法律上的扶 07/02 20:33
Colitas: 養義務嗎? 07/02 20:33
sixinch: 如果從「男方以為他們的性交有進行避孕才願意發生性行為 07/02 21:02
sixinch: 」的角度來看,那男方應該有越想越不對勁的權利 07/02 21:02
alittlebit: 推這篇 07/02 23:56
starwillow: 血緣是天生的,不能因為男方覺得被女方欺騙就因此免 07/03 00:45
starwillow: 除對小孩的扶養義務,男方可以告女方請求損賠但不能 07/03 00:45
starwillow: 否認跟小孩間血緣關係,我國一直都是比較保障小孩血 07/03 00:45
starwillow: 緣來源確認,才會有不允許生父提起婚生否認之訴這種 07/03 00:45
starwillow: 設計 07/03 00:45
zuihao: 丸了 那個男的一生準備爆炸了 有夠可怕 07/03 02:37
hjkkk123: https://i.imgur.com/WbkrB0X.jpg 07/03 04:20
fanfan0113: 這個問題對女生而言是該不該生 07/03 06:08
fanfan0113: 對男生而言是可不可以叫別人墮胎 07/03 06:08
cc281399: 結紮要妻同意才能結紮。 07/03 08:10
mas1995: 同意你的分析 07/03 10:14
shihuanrow: 這個法律上真的無解 所以男生要有意識避孕是在保護自 07/03 10:19
shihuanrow: 己 即使不是富二代也會有瘋子想幫自己生小孩 07/03 10:19
bojoun: 邏輯清楚~ 07/03 10:29
TTPP: 因為只有女生要負擔生產風險,所以為了避免不如意的情況,男 07/03 10:40
TTPP: 生要戴套好好保護自己了 07/03 10:40
TTPP: 結紮是需雙方配偶同意,與此項議題無關 07/03 10:41
jejeyu: 到底在說什麼...沒有婚姻的狀況下,法律上本來男生就沒有 07/03 11:46
jejeyu: 扶養的義務... 07/03 11:47
sixinch: 可以對疑似生父提起強制認領之訴 07/03 11:48
jejeyu: 女生如果一定要男生付,他要打官司才有可能 07/03 11:52
jejeyu: 說真的以現行法律。大概也只是用最低生活費,除以2,大概 07/03 11:53
jejeyu: 就一個月幾千塊,付到20歲。 07/03 11:53
jejeyu: 其實還蠻划算的,一個月6000×12個月*20年,114萬養小孩 07/03 11:55
jejeyu: 以後還可以告小孩遺棄 07/03 11:55
PECVD: 為什麼最需要保護的是小孩? 07/03 12:09
PECVD: 以生產力來講,不是正在賺錢的成人才最需要保護嗎? 07/03 12:10
PECVD: 然後為什麼是男性要撫養?而不是單親媽媽? 07/03 12:10
PECVD: 看不起單親媽媽?性別歧視?說好的性別平等平權呢? 07/03 12:11
sixinch: 因為小孩沒選擇,保護小孩很合理 07/03 12:14
sixinch: 而且真要這麼說小孩長大以後也是勞動力啊 07/03 12:14
YvetteC: 推這篇 07/03 12:55
pinkygirl: 被某樓笑死 男女都要扶養啊 男生只出錢已經很好了拉 07/03 12:58
pinkygirl: 正在賺錢的成人最需要保護? XDD 會吵的通常是巨嬰拉 07/03 12:59
chris529tw: 正在賺錢的需要保護?都在賺錢的成年人了還不會保護 07/04 15:02
chris529tw: 自己喔?可悲到要跟小孩搶權益? 07/04 15:02
chris529tw: 啊,原來是某個特別憤世嫉俗的ID,那就不意外了 07/04 15:03
reisou1793: 推這篇 07/04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