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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接到警察局電話, 說我朋友情緒不穩定,精神狀況不太好, 聯絡家人也表示心很累、愛莫能助, 所以問我能不能過去幫忙? 到場了解後,才知道我朋友是去報案的, 因為網路上有人罵他: 就是交不到女朋友,才整天討論一堆仇女議題。 我朋友很生氣,說「交不到女朋友」的前提, 是要「想交女朋友」, 但他根本就不想交女朋友,就算確實交不到又怎樣? 所以他要告那個網友公然侮辱, 因為那個網友的指控, 等於認定「他有想交女朋友」的想法, 這是公然侮辱! 我這朋友是高知識份子, (也確實沒交過女友) 曾唸過兩年的博士班, 只是後來精神狀況不穩定,才被迫休學。 也因此他講的話,有時候邏輯是通的, 但有時候受到病情影響, 會變成似是而非的怪異思考。 因此我其實有點好奇,「想交女朋友」這件事情, 到底算不算一件羞恥的事情, 是在污辱一個人的人格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55.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30047703.A.513.html
STi2011: 我有左轉出去看一下右上角 08/27 15:03
namis77: 誰又得罪你了 08/27 15:04
yasukotei: 有些人不想交還是交的到r 08/27 15:09
Levesque: 沒病識感又一直喊自己精神有問題,又不求醫,到底是想怎 08/27 15:09
Levesque: 樣 08/27 15:09
jyekid: 我比較好奇朋友的ID 08/27 15:18
lindazoro: 其實他是想交男友的,那被說想交男友的確會覺得有點侮 08/27 15:23
lindazoro: 辱 08/27 15:23
lindazoro: 想交女友== 08/27 15:24
namis77: 記得之前某兩個id 因為被桶,跑去別版作亂,不知道誰又惹 08/27 15:25
namis77: 你,能追打這麼久也是滿厲害 08/27 15:25
yueayase: 回樓上,他自己這樣我覺得比較像精神有問題... 08/27 15:28
jerrylin: 所以警察有受理嗎 08/27 15:30
kevabc1: 邏輯上真的是通的欸 哈哈哈哈哈 08/27 15:37
xulu0: 好想知道法官怎麼判耶,有後續要來發文唷 08/27 15:47
t81511270: 好奇你朋友ID 08/27 15:50
yueayase: 我也好奇會怎麼判 08/27 15:51
SpanishChun: 你都說他念博士的時候精神異常了,那你還討論他這種 08/27 15:52
SpanishChun: 思維是否異常有什麼意義嗎? 08/27 15:52
SpanishChun: 因為我實在不知道你問這個純粹是行為探討,還是對你 08/27 15:54
SpanishChun: 朋友開嘲諷 08/27 15:54
yueayase: 有,他心裡很爽 08/27 15:54
yueayase: 基本上會這樣做的人,心裡也怪怪的,應該也是異常 08/27 15:55
SpanishChun: 而且警察為什麼會找你這種非家屬? 08/27 15:55
yueayase: 我猜啦,他就是被告的當事人吧。不然警察幹嘛找他... 08/27 15:56
wingthink: 你要掰,還不如掰他家人聯絡你看看能不能幫忙wwww 08/27 15:57
Mittleman: 念到博班很強 08/27 15:58
makelove0938: 問他要不要先試著跟初音交往 08/27 15:58
SpanishChun: 所以我覺得這篇文章所敘述的事情都詭異到了極點 08/27 15:59
yueayase: 嘛... 正常能量釋放吧。他就是喜歡沒事找事 08/27 16:00
OneDrive: 哦哦 又是你阿 08/27 16:06
OneDrive: 蠻好笑的 08/27 16:06
marktak: 幹又是你 砲輸蘇美比較羞恥 08/27 16:25
sean5236921: 有些人想交男友都不羞恥了 想交女友也要羞恥嗎? 恥 08/27 16:34
sean5236921: 力真低^_^ 08/27 16:34
flowerDcup: 跟你分享,德國有案例,一個教授去搭火車,服務人員稱 08/27 16:38
flowerDcup: 他先生,不是稱教授,成立公然侮辱 08/27 16:38
work1024: 先承認 08/27 16:39
YAUN: 你就是 08/27 16:45
ru8bj6: 疑?不是八卦版?是認真在問? 08/27 16:48
jerrylin: yueayase說得有道理 顆顆 08/27 16:49
ll1117: 四肢健全不去當保全,一天到晚想女人 08/27 16:56
viavia2357: 可憐 08/27 17:02
Defence24: 口憐 08/27 17:05
Enti: 想是一件事,做也是一件事,他“想“要”做”嗎? 08/27 17:06
hsshkisskiss: 又在幻想…. 08/27 18:05
kitake: 扯 08/27 18:20
Antares: 你是不是你朋友 08/27 18:33
transiency: 沒在反串的話,當事人需要諮商師,甚至精神科醫生,穩 08/27 19:00
transiency: 定自己情緒思慮。 08/27 19:00
pikmin520: 嗯~詭異到不知道該說什麼 08/27 19:04
lolicat: 人生議題欸 要不要去車板問比較快? 08/27 19:07
Kimheeche: 神經病 08/27 19:30
philandsam: 一直發仇女文倒是滿有病的 08/27 19:57
joe2233344: 真的要看醫生好嗎 08/27 21:09
lovesm8627: 想交女友(X) 想交男友(O) 08/27 21:10
odddriver: =囗= 08/27 21:20
NT500: 充其量叫誹謗,不是侮辱 08/27 22:14
nonedude: 他覺得是就是阿 但是最後跑法院變成是別人認定 就跟帥哥 08/27 22:41
nonedude: 和醜男講同一句話結果只有醜男被告性騷擾一樣 認知不同 08/27 22:41
nonedude: 結論就不同 所以現在法律認定性騷擾就是"主觀"認定不舒 08/27 22:41
nonedude: 服就能成立 但是你朋友例子沒有條例背書 08/27 22:41
Mian1997: 其實可以告毀謗比較容易成立 08/28 08:37
randy061: 還蠻可憐的… 會讀書,但不懂社會事… 08/28 17:18
sopzip: 想交女友有兩個層面,一是性,二是孤獨 08/29 01:06
wavuqu: 朋友的邏輯好像沒毛病 08/30 00:32
howqur: 敘述會不會太虛偽 08/30 01:22
rainyjuncus: 我覺得他氣的點是人家說他想交但交不到,他覺得他只 08/30 14:00
rainyjuncus: 是沒想交而已、要是想當然交得到,就像唸了書但考不 08/30 14:00
rainyjuncus: 好跟不唸書考不好一樣,後者比較不丟臉 08/30 14:00
some7259: 蛤? 08/31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