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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認為你看到跟騷的例子, 就認為這部法律三讀通過普天同慶, 是錯誤邏輯。 犯罪終究是「人」造成的, 如果教育做得好,這世界上根本不該存在犯罪, 如果出現「跟騷」等等荒謬的行為, 那你應該要改進的是整個教育方向, 而不是用嚴刑峻法來避免犯罪的發生。 然後等改革完, 那些受害人的正常生活也回不來了, 制度再怎麼完美,人永遠是不完美, #MeToo出現時,一開始女權們也是普天同慶, 直到自己人被#MeToo時才驚覺, 自己造出來的怪物也有可能咬向自己。 ※ 引述《kim (@@@@@@@)》之銘言: : 我倒認為你因為看到濫訴和誣告的例子, : 就認為這部法律三讀通過不值得高興, : 是錯誤的邏輯。 : 法律定義的是違法的行為態樣, : 但是調查和審判的機制,則是由人執行, : 這些人是檢方和法院。 : 如果台灣嚴重存在恐龍判決、 : 冗長的訴訟與調查過程、 : 濫訴者可以為所欲為等等荒謬情形, : 那你應該要改進的是整個司法的運作, : 而不是說法律不應該這樣定義犯罪行為。 : 再說一次,不是法律的定義造成台灣司法不被信任, : 是這群把持司法資源的人們運作模式造成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2.102.25.198 (新加坡)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37545997.A.22F.html
annieyee: 看來是儒家思想推行者 11/22 10:03
acblily: 教育也要做 法律也要訂啊 11/22 10:14
bettybuy: 沒聽過犯罪先天論? 11/22 10:25
LWEN: ???那刑法通通廢掉,反正把大家教好不犯罪就好 11/22 10:28
cp120420: 我相信那位律師的女狂粉肯定是受過教育的….不然她就不 11/22 10:34
cp120420: 會遊走在法律邊緣進行所有的騷擾行為,別忘了她可是那 11/22 10:34
cp120420: 位律師的補習班學生,是要考司法的人,你要說她不懂嗎? 11/22 10:34
cp120420: 她可能比你還清楚。 11/22 10:34
adolf111: 跟騷法要制定特別誣告罪作衡平 普通刑法誣告罪門檻太高 11/22 10:36
adolf111: 既然跟騷法構成要件過於寬鬆 特別誣告罪也要一併寬鬆 11/22 10:36
VVizZ: 好 其實把特別誣告寫進跟騷法就好了 11/22 10:55
VVizZ: 以誣告方式行追求之實也跟性與性別有關 11/22 10:56
VVizZ: 想見你 就告你 11/22 10:56
adolf111: 笑死人 你亂告誣告罪 檢察官直接不起訴 還傳喚勒 11/22 11:55
bbbing: 往前一步,還有很多被律師勸退的可以算進去咧 11/22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