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bbing: 問題是提告當事人不一定會這麼精確地去理解喔 11/22 11:00
→ VVizZ: 反正檢察官工作量暴增又不是我的事 11/22 11:02
→ VVizZ: 立法當初應該改成只能自訴大家算算荷包可能會少很多濫訴 11/22 11:02
→ VVizZ: 告訴乃論還是太方便了一點 11/22 11:03
→ np75: 提告的人未必就清楚明白構成要件,雖然看前面兩位律師的文 11/22 11:08
→ np75: 大概可知:司法人員一定會審查。但在審查的過程中,對被告 11/22 11:08
→ np75: 造成的傷害難以估算 11/22 11:08
推 VVizZ: 所以我才說應該要改自訴 11/22 11:11
→ VVizZ: 要付錢給律師強制代理的話很多亂告的就會縮了 11/22 11:12
→ bbbing: 這就是前面大量討論的,光是提告甚至指控,就可以毀滅你了 11/22 11:18
→ bbbing: 但有不少很懂法律的人覺得無罪就是沒事的樣子 11/22 11:18
→ bbbing: 甚至我被引用的那句,也不是在指成罪,而是提告跟公審方面 11/22 11:19
推 VVizZ: 那些人一輩子都沒被告過XD 11/22 11:21
→ VVizZ: 不要說被告啦 光一個車禍糾紛遇到了就有夠煩的了 11/22 11:22
→ VVizZ: 訟終凶這三個字不是隨便講講的 11/22 11:22
→ gueswmi: 冷戰期間想道歉也不行喔 這法可沒規定情侶不適用 11/22 13:22
→ TOEY: 一般人的正常追求?→以為每個人都跟你想的一樣喔!天真到爆 11/22 15:08
→ TOEY: ! 11/22 15:08
→ VVizZ: 何謂正常追求? 11/22 15:12
→ VVizZ: 第一次約會要求AA制算正常追求還是不正常 11/22 15:12
→ bbbing: 你被告就是不正常,這結果論很簡單吧 11/22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