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然後很不幸家暴也會被濫用, 夫妻吵架,妻子跑去撞牆或自殘, 再對外聲稱被丈夫家暴的案例也不是沒有, 但我也不會因此反對家暴法設立啊, 只是會要求對家暴的定義要足夠明確。 知名案例就Amber Heard, 要不是有錄音外流否則Johnny Depp, 這輩子的名聲大概就完全完了。 那你們呢?完全不承認跟騷法很寬鬆, 對被誣賴的案例也是覺得沒什麼大不了, 只要對跟騷法內容稍微提出質疑, 就直接超譯成反對《跟騷法》的噁男。 所有法律都該杜絕被濫用的可能性, 而不是法立了就覺得天下太平了。 ※ 引述《Aidrux (保境安民)》之銘言: : 這幾天版上討論度很高呢 : 其實是好事喔 : 越多人重視 : 對於被害人(以跟騷案件而言是女性被害人居多)的保護就越周全 : 雖然說是三讀通過 : 不過包括網路上其實還找不到正式通過的條文內容 : 可以先參考行政院的草案 : 這個網路上有 : 先講結論 : 跟騷法可以視為家暴法的延伸 : 最重要的就是保護令 : 而且申請保護令之前 : 還有一張警方的告誡書 : 之所以特別提到「家暴法的延伸」 : 就是要提醒那些害怕跟騷法會讓你被誣告的帥哥們 : 請你們duck不必想太多 : 跟騷跟那種「越想越不對勁」的性侵害案或性騷擾案會追著加害人不放的特質不同 : 跟騷的目的不是要追著人要你賠償或坐牢 : 看到「告誡書」及「保護令」就知道 : 跟騷的主要目的 : 就是 : 你 : 給 : 我 : 滾 : 遠 : ㄧ : 點 : get it? : 帥哥們 : 你們的帥氣在早餐店老闆娘眼中才有意義 : 當你收到「警方告誡書」的時候 : 不論你是用眼神追女孩紙 : 還是每天一杯星巴克line給對方 : 或者颳風下雨也去對方租屋處站崗 : 都請適可而止 : 再不懂得到此為止的話 : 警察就有一定的約制權力對付你 : 也可以把案件送去法院發保護令 : 如果法院也覺得你太過分 : 最後就可能出現「被告某某應遠離100公尺」 : 接下來只要帥哥你再出現在警察眼前 : 就是現行犯 : 去跟檢察官聊聊天 : 以上的流程 : 都已經在家暴法的院檢實務中運作很久了 : 跟騷法只是挪用過來保護其他人 : 真的不用擔心你的帥氣會被誣告 : 你真的沒那麼帥啦相信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1.81.187.3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37578801.A.AA8.html ※ 編輯: moshenisshit (51.81.187.3 美國), 11/22/2021 19:00:24
BoBoLung: 很符合台灣人的價值觀啊 11/22 19:07
BoBoLung: 只要能應付交差了事就好 11/22 19:07
karol1995: 他不是被法院認證是家暴男了嗎… 11/22 19:10
Aidrux: 家暴被濫用還有打離婚官司的功用,跟騷的濫用….我覺得一 11/22 19:13
Aidrux: 樣是叫人滾遠一點吧哈哈 11/22 19:13
Aidrux: 大概就鄰居丟垃圾互看不爽,莫名奇妙被告跟騷這樣,問題 11/22 19:14
Aidrux: 是,都說有警方告誡書及法院保護令了,誣告要連過兩關欸 11/22 19:14
karol1995: 太陽報報導法官採信安柏12項證據足以支持強尼曾家暴過 11/22 19:16
karol1995: 的事情 他就跑去告報紙誹謗 法官認證報導大致屬實 判強 11/22 19:16
karol1995: 尼敗訴 11/22 19:16
pinkygirl: 會為家暴男辯護的水準差不多就這樣了 11/22 19:27
bndan: 比較好奇的是 男的家暴是法院判了嗎? 不然這種敗訴的認證算 11/22 19:29
bndan: 數的話 那也別說為什麼不告誣告了..告不成或輸了變成其實不 11/22 19:30
bndan: 是誣告而是事實!? 這又讓人想到 雞排妹VS ONLY U事件的例子 11/22 19:31
bndan: 為什麼都不敢告? 因為怕被反面認證 (攤手) 11/22 19:31
Robben: 罪證不足 11/22 19:37
owo0204: 強尼戴普已經完了 摳連 無妄之災 11/22 20:11
owo0204: 已經被封殺到飛天了 11/22 20:11
pigiori: 寬鬆?違反意願+反覆行為+使人生怖+影響生活 11/22 20:41
pigiori: 你追求對象都很容易就會踩到這些線是嗎? 11/22 20:41
claire1999: 就真的不寬鬆啊 11/22 21:00
PECVD: 真的好笑,那些條件很嚴謹喔? 11/22 21:40
PECVD: 告訴我“何謂影響生活”? 11/22 21:41
PECVD: 那些條件的行為為何? 11/22 21:42
PECVD: 你主觀認定還是我主觀認定?還是法官主觀認定? 11/22 21:43
PECVD: 誰有資格認定?有沒有資格考? 11/22 21:44
PECVD: 每天倒垃圾聊個兩句行不行? 11/22 21:50
pigiori: 可以阿,但如果人家表明不想跟你聊,就該乖乖閉嘴 11/22 22:04
pigiori: 如果持續騷擾,讓對方都不敢出來倒垃圾了,就叫影響生活 11/22 22:05
pigiori: 這樣有很難理解嗎? 11/22 22:05
pigiori: 不要整天幻想正當交際也會被告,很可悲 11/22 22:07
pigiori: 在違反意願這裡就打住的話根本就不會有後面那幾項產生 11/22 22:15
pigiori: 反過來說只要不是對方已經明確表達拒絕意向了還持續行為 11/22 22:16
pigiori: 也根本不用擔心正常追求行為會被用跟騷法提告 11/22 22:17
pinkygirl: 倒垃圾為什麼要跟你聊兩句? 煩不煩啊 11/22 22:31
pinkygirl: 拿垃圾就是要出來倒垃圾的 不是要來跟你聊天的 噁耶 11/22 22:32
blReader: 家暴都能逼和了, 跟騷這種微罪, 就算被告法官也不會起訴 11/22 22:56
blReader: 說跟騷法太寬, 你太小看法官的好球帶了 11/22 22:56
Prokennex: 有沒有遇過,有利用價值時接受你的好處,這餐飽了拒絕 11/23 05:23
Prokennex: 你,下次餓了又設計給你機會的氛圍,最後再說那些沒拒 11/23 05:23
Prokennex: 絕的時候都是怕對方打我、權力施壓我,我一個弱小的當 11/23 05:23
Prokennex: 然要先答應,其實我每天回家都在偷哭...這樣持續反覆 11/23 05:23
Prokennex: 違反意願有沒有了?所以要盡可能留下證據,遇過刪掉對 11/23 05:23
Prokennex: 她不利的句子,截圖給主管陰我,幸好我有完整的,且要 11/23 05:23
Prokennex: 保存到時效消滅,若能藉此淘汰傻子增加警惕倒不錯,只 11/23 05:23
Prokennex: 是這社會將越來越虛偽冷漠,人與人間的戒心越見高築。 11/23 05:23
Prokennex: 就像藥物有適應症一定也有副作用,很難兼得,更難適應 11/23 05:34
Prokennex: 百樣人,會不會真的有機會成為伴侶的,怯步擦身而過? 11/23 05:34
Prokennex: 她的拒絕是真的不好意思還是..可是他怎麼突然不理我.. 11/23 05:34
Prokennex: 所以不要當濫好人,心軟幫她搬家、載一程啦這些沒監視 11/23 05:51
Prokennex: 器的地方,哪天善變齁。遠離對方非必要連話都不講頂多 11/23 05:51
Prokennex: 被討厭排擠,大不了變怪咖獨行俠,也不要背著臭名生活 11/23 05:51
Colitas: 法律裡有很多沒辦法量化的東西,什麼叫公序良俗,什麼叫 11/23 08:34
Colitas: 過當,就是法官心證而已,建議不要在這種文字問題上鑽牛 11/23 08:34
Colitas: 角尖,不然其實所有法律或多或少都有不明確的地方。 11/23 08:35
s910443ttw: 仇男垃圾台女 11/23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