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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新聞女立委的男友因發現她 與前男友密集互傳訊息, 竟醋勁大發,抓狂對高施暴痛毆、鎖喉、拖行 導致她右臉、頭部、四肢多處挫傷。 和前男/女友有繼續來往,就算只是朋友 也會讓人暴怒無法接受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5.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38269744.A.20C.html
riripon: 你結婚開前男女友桌的話看另一半發不發飆 都是朋友而已阿 11/30 19:04
testone: 我是不信幹過的還能當純朋友 11/30 19:30
testone: 有機會再幹,不信不會幹 11/30 19:30
Eligor41: 打過砲的友誼是能多純 別裝了啦 11/30 19:32
kenneth5210: 最純的那種 11/30 19:33
lemontea1011: 可惜男生情商低 動手就輸了 11/30 19:34
PECVD: 大概跟感受腦說不能跟前女友聯絡, 差不多的道理 11/30 19:46
PECVD: 所以說不定這個男方比較偏感受腦, 剛好體質上又有先天加成 11/30 19:48
PECVD: 感受一來, 就順勢而為了, 哈哈哈 ! 11/30 19:48
iipatty: 無法接受也不能動手吧 11/30 20:31
yeaaah: 對,大忌,就說盆栽要剪 11/30 21:22
JoSue: 不接受可以分手阿,動手就是不行 11/30 23:07
bornwinner: 愛情本來就是自私的佔有,除非沒那麼愛 12/01 01:55
svc2kxp: 女生不會保持距離也是很有問題 12/01 10:29
chenbo: 可以生氣但不能傷害人 12/01 15:45
rickfox: 事出必有因 女人不檢視自己行為怪誰 12/01 23:36
weibld: 現在是在檢討被害者嗎? 12/02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