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kigood: 直接分手把共同財產中屬於自己的部分取回來比較爽 01/18 15:09
→ candyrainbow: 做爸媽的寧可叫男友借錢,自己不幫女兒付,這比較奇 01/18 15:11
→ candyrainbow: 葩 01/18 15:11
推 DukeLiu: 推樓上,怎麼不幫女兒出? 01/18 15:21
怎麼可能不幫忙出
有時候小孩子大了也不太愛和我們講說要花這筆錢, 往往知道了也慢好幾拍
只要回家講一聲就直接出錢處理掉了
不過我猜那個小女生應該是想自己有存在共同基金裡的錢就想用存的錢處理而已
她回家和老爸說他爸也不可能讓她女兒去佔男方便宜
錢的事情其實都是小事
不爽的點還是在於態度, 那種他媽的把車子看的比我女兒重的態度
推 yohappy: 掛女生名下保險費便宜一些吧,我先生買了兩台車,名字都 01/18 15:22
→ yohappy: 不是他的 01/18 15:22
→ bbbing: 掛名女生,女生不怕男生肇事的時候被牽連嘛 01/18 16:20
→ yohappy: 噢,他媽媽啊 01/18 16:31
→ j8630222: 最白痴的就是沒結婚搞共同帳戶 然後是用來買車 不是存頭 01/18 16:33
→ j8630222: 期或結婚款項 超白痴的啊 01/18 16:33
推 joybarbarian: 非常中肯推 01/18 16:34
→ yohappy: 對,如果原原po男友用共同存款買車,萬一肇事也很麻煩欸, 01/18 16:36
→ yohappy: 所以原原po幹嘛同意買車?趕快拆帳才對吧 01/18 16:36
推 chigo520: 你這等於支持女兒隨便毀約不是科科 01/18 17:00
毀約? 毀什麼約?
他們開共同帳戶時是有約定好存款目標或是可動支項目嗎?
原文都沒有啊, 那是毀掉哪一條約了?
※ 編輯: seaping (211.21.104.32 臺灣), 01/18/2022 17:09:22
推 yaokut: 一開始存共同帳戶的目標是為了買車,因而有毀約這檔事? 01/18 17:16
→ yaokut: 把錢按比例分一分,比較實際。再者爸爸願意幫孩子出,跟孩 01/18 17:17
→ yaokut: 子遇到的另一半的價值觀,是兩回事,不該扯在一起討論。 01/18 17:17
噓 poiu1234: 去交低兩萬的 01/18 21:05
推 bettylin9: 錢是小事的前提是賺得多吧? 01/19 01:17
推 goodlulu888: 推你最後一段 01/19 12:13
噓 DICKASDF: 所以原原PO就沒說清楚阿 我自己是不信那錢沒先計畫 01/21 08:15
→ DICKASDF: 而且男的還高她兩萬薪水 搞不好平常開銷付比較多 01/21 08:16
→ DICKASDF: 該檢討的不是怎麼會完全沒自己存款嘛? 01/21 08:17
→ DICKASDF: 而且假如男的是你兒子 女友交這樣 你OK喔? 01/21 08:21
是我的兒子, 我應該會叫他車子自己買,不要用公基金
媽的男子漢大丈夫, 想買個車打自己和女友存的公基金主義, 男人的臉被丟光了
而且我才不信我兒子要買車是說什麼為了家裡用這麼好聽
1000% 是買來自己爽的, 而且還說不定會用來去把別的妹子
推 Mywifi: 是我女兒也要求分手,錢分一分回來媽媽給妳錢植牙 01/21 16:22
※ 編輯: seaping (211.21.104.32 臺灣), 01/22/2022 17: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