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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婆就是在雙方家長不知道的狀況下結婚兩年後才公佈後宴客的,過程中也是風風 雨雨,雖然目前一切尚可, 但我覺得就像推文中說的,每個人狀況不同,所以很難去斷定是否為媽寶、爸寶, 而且家人的反對通常都是有原因的,畢竟生你養妳那麼多年,天下父母心,多為孩子操心 一點都是 正常的,誰都不願意下一代走冤枉路!你若要說自己選擇就一定是對的,那現代就不會那 麼多人婚後覺得後悔了 婚姻這種東西通常是結果論,自己的決定很重要,但把家人的意見採納進去也不是錯,畢 竟大多數的父母 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擁有幸福的婚姻,若把家人的意見當作參考甚至採納就被歸類成媽寶 、爸寶,那也太二分法了。 ※ 引述《Kingisland (國王島)》之銘言: : 大家常說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 : 但這是老一輩的觀念了 : 有時候遇到很好的男孩女孩 : 如果因為家人不喜歡對方導致兩個人分手不是很可惜嗎? : 個人認為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家人都坦不住 : 那就是爸寶媽寶 : 並不能稱作是能為自己負責的成年人 : 大家覺得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209.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43052842.A.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