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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終於有心神打開PTT, 不一會兒就想起自己曾經回過下方引篇文。 實際上在發這引文的時候自己也正在經歷那些前提, 也不意外的發現原來對方早就在找新的對象, 後來對方也直接偷吃被朋友的告知才知道, 攤牌的時候只是冷冷的說早就沒愛了, 當然也只能忍痛分手。 但真的要做到分手不被利用太難了, 通過朋友觀察也知道她在分手後, 仍然會在自己的小圈圈冷嘲熱諷, 然後吸引不知真相的異性同情與關愛。 結論就是, 你就算爆破了對方想裝可憐, 永遠炸不完, 所以放下吧! 讓自己早日走出才是唯一的辦法。 ※ 引述《a19920520 (小誰)》之銘言: : 感覺原PO就是個年輕人(大學生?), : 處理的方式都太衝動了。 : 女方兩個禮拜前就有了處得來的異性, : 文中未說明但補上有可能的前提: : 1. 彼此互動常常沒有共識的小摩擦(吵架) : 2. 彼此沒有共同話題或日常休閒活動(默契) : 3. 男追女,女方只是騎驢找馬 : 再來就是探討: : <第一、「小事」大吵?> : 首先要先釐清一件事情, : 跟女生吵架只會有兩種狀況: : 第一種、雙方對於「小事」認知上的不同: : 看起來會吵的導火線是原PO忘記答應的事情, : 但如果以前都記得只是這次真的忘了, : 有必要這麼大驚小怪嗎? : 前提1.成立, : 女方就會覺得原PO又____,情有可原。 : 前提2.成立, : 一直碎念干擾女方跟網友培養感情,惱羞成怒。 : 前提3.成立, : 趁機創造感情裂痕,哪天可以分手的名正言順。 : 第二種、一方遇到不合的地方就冷戰: : 這狀況看起來比較像是女方發起冷戰, : 所謂的溝通四天也只是原PO心驚膽顫的等訊息, : 實際上掌控權都在女方手上。 : 前提1.成立, : 女方覺得原PO很吵太黏不給空間,直接關通知。 : 前提2.成立, : 女方覺得為什麼要管東管西,偏要繼續玩遊戲。 : 前提3.成立, : 講說是原PO不懂自己很冷淡,才會找上別人的。 : 但不管哪一種就是不要吵架, : 這麼卑微的溝通遲早就是會被分手的。 : 最好的方式就是也去認識其他女生, : 學妹、社團或網友無所謂, : 不要異性朋友只有女友一個, : 認識其他異性的時候要「報備」給女方知道, : 她爆氣代表她雙標也是準備分手, : 她不在乎代表心不在你身上也是準備分手。 : <第二、東西送去對方家?> : 這種行為非常NG, : 眼看是要分手了要把東西還回去沒錯, : 但這樣的行為直接讓對方從加害人變被害者, : 她以後大可以在其他曖昧對象前裝可憐, : 甚至在共同生活圈說原PO「恐怖情人」。 : 最好的方式是把東西封箱放在火車站置物箱, : 傳訊息請對方自己來拿, : 然後馬上封鎖所有聯絡方式, : 主動送到家到底是什麼可憐的行為。 : <第三、跟對方家人講網友的事情?> : 這到底是什麼小朋友打小報告的行為, : 而且大大降低了自己的正當性, : 跟家人講有什麼用? : 也許可以暫時干擾到女方的感情生活, : 但也同時像第二點的問題一樣, : 活生生讓自己從被害者變加害者。 : 最好的辦法就是講說: : 「阿姨打擾了, : 我跟XXX前陣子已經分手, : 這是她之前要的東西(遞), : 我們決定好暫時別聯絡, : 所以才用這樣的方式轉交, : 跨年的行程也就取消了。」 : (敬禮,直接離開) : 剩下她媽要怎麼問她跟誰過夜的, : 是她媽的事不是你的事, : 分手後她就算被家人限制不能過夜, : 去跟學長、網友或路人開房間你也管不著, : 分手就是要乾乾淨淨不要再讓自己被利用就好。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70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82.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45500015.A.F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