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oro178: 怕手機被看,因為怕被發現約砲、嫖妓訊息,做壞事怕被發03/09 14:52
→ zoro178: 現,怕被尾隨跟蹤,怕對方是恐怖情人被砍,兩者都是人性03/09 14:52
推 gn90281: 交往許久的情侶 加上另一半長時間失聯的情況 可原諒接受 03/09 14:52
感謝分享見解
→ bbbing: 資訊不足,這關係是他們有共識的嗎? 那為何要用跟蹤解決?03/09 14:54
→ bbbing: 沒標性別很多人會很難回答,因為男女還是很有別的XD03/09 14:54
不好意思私心去掉性別QQ,雖然在男女中尾隨會產生的危險不同,但個人覺得對隱私的侵犯
是一樣的,因此去掉性別來敘述
→ bbbing: B不知A住處,是的很可疑可能有鬼,可是B也同意交往了03/09 14:55
→ gn90281: 跟男女無關吧,條件是一樣的 都是情侶了03/09 14:55
→ bbbing: 你同意我同意,並不表示其他人都同意啊_A_03/09 14:56
→ bbbing: 這篇特地排除性別我喜歡,看人當機03/09 14:56
→ ownlife: B可以在看到A出現在公司時就上去找A 但B選擇跟蹤03/09 15:02
這也是我無法接受跟蹤的原因之一
推 Levesque: 看他們會不會上旅館或帶回家啊,證據準備夠對質才有真相03/09 15:04
→ Levesque: 出來 03/09 15:04
→ bbbing: 這種故事還可以有很多變形,如果A是跟C去挑禮物送B呢03/09 15:14
→ bbbing: 就會發現這件事情的對錯,極大程度取決於結局03/09 15:16
→ ownlife: B選擇跟蹤且上門對質那一刻 這段感情就GG了吧03/09 15:18
感謝分享,我也認為不跟蹤還有挽回的餘地
→ gn90281: 我也覺得不應該對質,知道安全 稍微問一下的程度可以避免03/09 15:21
→ gn90281: 不必要的問題 03/09 15:21
※ 編輯: lini8140 (180.217.79.98 臺灣), 03/09/2022 15:44:15
噓 ooooooxxxxxx: 閃光到底是什麼低能用詞 03/09 16:01
講出我心聲了,我想說我要去性別一時想不到該怎麼稱呼
回來看自己的文章自己快吐了
推 BlueBlueLuu: 如果不跟蹤不就會被騙很久甚至劈腿03/09 16:03
推 Rainknight: 閉關他媽的是要渡劫喔03/09 16:14
→ Adrey: 只接受去公司等 不能接受跟蹤一整路到回家。見到面明明當03/09 16:20
→ Adrey: 場打個招呼 不管是誤會還是講開都好。尾隨整路的動機是什03/09 16:20
→ Adrey: 麼?只是讓情況更無法收拾 自己又站不住腳 03/09 16:20
推 abby9160: 完全無法代入B...,到底什麼情況會要做到這樣 03/09 16:23
→ abby9160: 不管怎樣自己要有底線吧,愛到一個底線全無不就恐怖情人03/09 16:25
→ cathy82112: 是看了華燈初上嗎03/09 16:29
推 stone822: 這種劇情現實發生很多啊,但是現實通常是消失的那邊另03/09 16:30
→ stone822: 有家庭 03/09 16:30
→ molamolajump: 要去挖掘小秘密的時候 03/09 16:33
噓 apreel: 捉姦的時候,有證據才能離婚&請求賠償03/09 16:40
抱歉法盲,這個證據就算是毒樹果實也可以嗎?
→ keyman616: 那找徵信社抓猴是錯的嗎03/09 16:42
推 Muratlo: 人性很難禁的起考驗,要是我在那時代背景下,會跟蹤嗎? 03/09 16:46
推 Muratlo: 人性很難禁的起考驗,要是我在那時代背景下,會跟蹤嗎? 03/09 16:47
→ Freeven: 我可以偷情但是你不能干涉 三小邏輯03/09 16:51
推 shesaya1: 看兩句就知道是華燈哈哈哈 03/09 16:53
推 Muratlo: 我會,但我會挑場合出來,假裝不期而遇,看他們的反應03/09 16:58
→ TY056: 只能接受剛好走同一條路03/09 17:02
推 wutsubasa: 男女朋友不是"別人"03/09 17:24
我認為不論多親密都不能這樣做
我對我父母親人也是這樣
噓 azman1018z: 我覺得你們兩個蠻無聊的…03/09 17:39
我覺得你花時間看我的文章也滿無聊的
推 Virgo: 樓上 哪裡無聊? 交往不就是各種的觸類旁通來討論彼此觀點 03/09 17:58
→ Virgo: 跟界線嗎? 還是要等自己發生再來發現對方想的跟自己不同? 03/09 17:59
推 spinMau: 看到閉關就知道是華燈 03/09 18:48
沒錯
噓 BardxBaymax: 閃光是什麼03/09 18:52
對不起,現在在忙,有時間一定改文章
推 psychicaler: 那時代沒手機,應該直接上前問,這時代出家門前該03/09 19:05
→ psychicaler: LINE對方會去公司找他03/09 19:05
推 TOEY: 這種事根本沒個準吧!只能說要跟就不要被發現也不要犯罪就是 03/09 20:09
→ TOEY: 了 03/09 20:09
說的也是,這種事情比較偏個人觀點
不過就有點想知道,現在的一般人會怎麼認為
※ 編輯: lini8140 (120.117.8.11 臺灣), 03/09/2022 20:35:53
→ Rocosr: 我覺得我可能會跟欸,我會好奇他跟對方在幹嘛,如果是要 03/09 20:51
→ Rocosr: 劈腿也不能太早出現XD 而且一直聯絡不到人也不知道是不是 03/09 20:51
→ Rocosr: 還活著,擔心對方的時候卻看到跟別人約會,會這樣正常吧 03/09 20:51
推 love05090936: 是華燈嗎 03/09 21:34
→ almondchoco: 通常看到情人跟陌生人離開會好奇跟上去很正常耶 03/09 22:02
→ almondchoco: 而且這個情況還是跟別人約會= = 03/09 22:02
推 stopdog: 有更好的做法,尾隨只是讓自己背個污點容易變把柄,甚至 03/09 22:52
→ stopdog: 遊走在犯罪邊緣,完全不建議 03/09 22:52
推 CL63: 直接說華燈的劇情更好理解 03/09 23:46
噓 Helio2018: 噓你有一堆更好的詞偏偏要用閃光 03/10 01:21
推 nalthax: 通常有些人很死心眼,都要靠這種方式去揭穿對方才會信; 03/10 01:28
→ nalthax: 否則就是拖很久之後自然分手,像大S跟汪小菲傳的那樣。這 03/10 01:29
→ nalthax: 問題就像花錢找徵信社蒐證是否不對一樣。 03/10 01:29
推 onsun: 沒有到法律底線對錯彈性其實很大 但b行為就是讓感情冷掉 03/10 01:51
→ onsun: 覺得自己沒錯也沒用吧 03/10 01:51
→ lalilawhite: 閃光可以改叫伴侶啊~ 03/10 02:01
→ lilithna: 同意當對方做錯就沒資格理直氣壯要隱私,堅持的隱私不應 03/10 03:22
→ lilithna: 該是拿來傷害對方的信任,再來尾隨那段,現實就是 如果 03/10 03:22
→ lilithna: 對方在偷吃,當下看到就衝去 對方有一百萬個理由跟藉口 03/10 03:22
→ lilithna: 讓你質疑自己是否誤會對方,只有跟到最後才知道,不要說 03/10 03:22
→ lilithna: 什麼不跟還有挽回的餘地,也許對方根本沒有想換回,跟到 03/10 03:22
→ lilithna: 底才能知道自己有沒有誤會 03/10 03:22
推 njphm: 所以需要徵信社。 03/10 04:26
推 MASOMASO: 我投你一票 情有可原和有沒有犯錯是兩碼子的事情 03/10 09:25
→ MASOMASO: 尾隨這件事是隱性錯 還沒事的時候被發現就是錯 03/10 09:26
→ MASOMASO: 無意中救到人或是剛好有幫忙到就是對的 03/10 09:26
→ MASOMASO: 你的閃光反問你 你可以直接用一句 那是B的選擇 03/10 09:27
→ MASOMASO: 他大可看到A失聯 一兩次後無法接受就分開 但他沒有 03/10 09:27
→ MASOMASO: 關於安全感問題很簡單 你可以問 假設A因為心靈創傷有 03/10 09:29
→ MASOMASO: 暴力頃向對B家暴 從中得到安全感 所以B也要滿足他安全感 03/10 09:29
→ MASOMASO: 瞜? 你閃光會說不對不對 發現的時候不能接受就要分開 03/10 09:30
→ MASOMASO: 這時候你就可以說 :這不就對了嗎 這都是B的選擇 03/10 09:30
推 binglin55621: 如果你是蝙蝠俠的話可以 03/10 09:58
→ zebo432: 就跟不小心看到手機結果剛好看到不想看到的,兩者都一樣 03/10 10:50
→ zebo432: 有隱私問題,但出發點都是因為沒有安全感,關鍵在於當事 03/10 10:54
→ zebo432: 人願不願意好好溝通兩人之間的問題吧 03/10 10:54
→ a932751: 不就華燈初上嗎 03/10 12:35
噓 sac20011020: 尾隨很噁心 03/11 08:58
推 ntust661: 閃光的flash 03/13 10:53
推 mu1007: 噓閃光的很有事耶 PTT很久以前就有用這個稱呼啦 03/13 14:50
→ Aquariuscat: 看開頭後就知道是華燈初上了...我認同原PO閃光的論點 03/15 19:56
推 cartoonss: 如果尾隨是跟在在路人也能看見的公共場合,沒有到侵 03/20 11:28
→ cartoonss: 犯隱私吧?翻手機那些才算 03/20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