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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群人主張試婚、同居 我覺得確實應該要這麼做 談戀愛的兩個人都仍在演戲 演心目中人設的那個人 除非今天踩到痛點才會露出真面目 一方需要花頭期、繳貸款 結果居然是登記另一人的名字 兩人年薪也才150你也敢這樣做 我的建議是 今天房子誰出錢登記誰 不開心的話就一起出錢 很明顯你和他都不是那麼有錢 你直接說我沒錢還想多賺點 先跟你借好嗎 或是你幫我還車貸款 房貸我來背 可以溝通上比較有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15.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47709080.A.F1E.html
YALEMY: 連頭期都湊不出來 合起來才年薪150不知道是在買啥小 03/20 01:04
Alkoholiker: 看到年薪加起來150真的不忍嘴 03/20 01:09
stopdog: 推踩到痛點才會露真面目 03/20 02:40
sinomin: 他說房貸女生去申請,他再給女的錢... 03/20 08:02
sinomin: 居然刪文了,這女的真的答應他才是腦袋有洞 03/20 08:05
stloqa: 要女生幫忙背貸款?別幻想了吧 03/20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