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bart (凱巴特)
看板Boy-Girl
標題Re: [新聞] 交往8年論及婚嫁才知「男友是遠親」!
時間Thu Jun 23 12:27:48 2022
臺灣法律沒在管近親合意性交
刑法230
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36
第二百三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如果表兄妹要結婚,不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好了
反正登記婚也只是財產分配問題,私下談妥就好了
現實中確實有沒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的夫妻
例如唐從聖一直到2020年才跟老婆補登記結婚(女兒已上國小)
https://tw.appledaily.com/entertainment/20200316/Q47H7XGK5HC5OBFOKTONQD63M4/
結論:
有情人終成兄妹,不能結婚一直都是假議題
那只是分手的藉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5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55958471.A.CA1.html
→ roudolf: 表兄妹不是算四等親?06/23 12:32
刑法230只是說臺灣的亂倫罪是告訴乃論,表兄妹連法律問題都無
所以多年前PTT才會出現「表兄妹是炮友」的八卦
推 chigo520: 不登記不就等於沒結婚?06/23 13:25
推 t81511270: 告訴乃論 那不要提告就可以登記了嗎06/23 13:27
這邊幫忙補充避免混淆:
一親等_爸媽、兒女
二親等_親兄弟姊妹、爺孫
三親等_叔姪
表兄妹最少四親等以上,沒有亂倫罪的問題告空氣啊 XD
→ yakummi: 事實上夫妻?06/23 13:30
就是這個意思 b
※ 編輯: Kbart (42.73.251.1 臺灣), 06/23/2022 13:38:00
→ bbbing: 真的要追究,避孕做好是真的管不著 06/23 14:58
→ transiency: 主要是家族壓力 06/23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