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sychicaler: 來源網址? 09/10 21:05
推 mioaria: 哈哈哈你看看你 09/10 21:05
噓 lpig301201: 報案又不代表會成功提告後面的調查是直接忽視掉膩 09/10 21:10
→ BoBoLung: 然後坐等各種「XX不算濫用的法盲」護航... 09/10 21:15
噓 psychicaler: 女兒表示沒被跟蹤騷擾 難怪不想附上網址 09/10 21:28
→ pauljet: 怎麼不說檢方認為林男不算誣告啊 09/10 21:31
→ pauljet: 自助餐真的很會 09/10 21:32
推 firstlead: 這算三小跟騷?歸氣告上國道的都跟騷好了,反正只有一 09/10 23:13
→ firstlead: 條路 09/10 23:13
→ firstlead: 賤父 09/10 23:14
→ jupto: 之前版上就有論證過了 任何法律都有誣告濫告的可能 但是 09/11 00:10
→ jupto: 跟騷法的成立條件過難 誣告濫告基本不會成功提告 09/11 00:11
→ jupto: 而且跟騷法的後續處罰影響也很低 基本不會有人會刻意去濫告 09/11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