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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女告10年前打工同事跟騷 檢察官傻眼:對方早就出國 2022-09-20 16:53 一名女子向10年前打工的同事方姓男子提告,認為方男跟蹤、騷擾她,影響她的生活;但檢 方調查後發現,女子稱她在今年6月1日被方男跟蹤騷擾,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國至今, 難以憑女子指認,就認定方男有跟騷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子提告,稱方男去年11月16日下午,先是在台北市微風南京百貨地下一樓賣場,站在櫃 位外盯著她看,又在今年5月20日下午,趁著女子到土城醫院看診時,在醫院候診區等候 她,同月23日又尾隨她進入超市;6月1日晚間,方男駕車行經土城中央路,見她在路上餵 貓,迴轉後將車停在女子附近,坐在車上盯著她。 女子認為,方男舉動有反覆且持續實施,已使她心生畏怖、影響她的日常生活,向他提告 跟蹤騷擾防治法。 檢方認為,跟蹤騷擾防治法今年6月1日才開始實施,女子稱方男對她騷擾的舉動,僅有最 後一次犯罪時間符合,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境,且至今未歸國,不可能如女子所稱在 跟騷法實施當天對她跟蹤騷擾,認為沒有傳喚方男到案的必要,便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子提告方男涉嫌4度跟蹤騷擾,檢方認為方男涉嫌犯案時間,僅有一次在跟騷法施行之 後,但方男早在今年6月就出國,不可能對女子跟蹤騷擾,予以不起訴處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626816 又一個 幸好男方早已出國 不然怎麼解釋? 當然女方是用不著付出什麼代價的 她說有就有 男方回國後還不是隨便她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5.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63703921.A.E93.html
yakummi: 現在就可以說他作賊心虛才跑到國外 09/21 06:58
yakummi: 再來法律告不成,還有直男研究可以公審,科科 09/21 06:58
VoV: 女權自助餐老阿姨正常發揮,誣告是日常(笑) 09/21 07:37
sakurammsrx: 有點扯,雖然我覺得這法條有必要,但是真的很多人會 09/21 07:41
sakurammsrx: 濫用 09/21 07:41
cattgirl: 這女人精神病應該法庭上強制就醫 09/21 07:54
annielaurie: 這新聞不就證明想起訴沒那麼容易 09/21 07:55
JoSue: 感謝你提出跟騷法難以被起訴的實例 09/21 08:19
newstyle: 女子稱"實施跟騷法當天"就對她跟蹤騷擾 09/21 08:27
newstyle: 人家當天已在國外=難以被起訴 09/21 08:29
newstyle: 男方八成是遠端遙控車子跟騷吧 09/21 08:30
iamkim: https://i.imgur.com/TPnlIzZ.jpg 09/21 08:50
iamkim: https://i.imgur.com/iLtJ5Oq.jpg 09/21 08:50
makelove0938: 就算沒出國也會有不在場證明 09/21 09:29
lip335513: 這算不算精神病? 09/21 10:15
lip335513: 不但心繫著你 還真的告了ww 09/21 10:21
cch121: 不起訴還公布別人的姓氏? 09/21 10:31
bbbing: 不起訴已經還你清白,不算是被濫告喔 09/21 10:43
fakejoker: 濫訴不用付出任何代價還可以幫你藏好名字,男的莫名其 09/21 13:17
fakejoker: 妙還要被公布姓氏,還真是平權 09/21 13:17
seedboxs: 遠端操控型替身使者? 09/21 14:02
katanakiller: 笑死 認錯人喔 09/21 14:13
newtypeL9: 這女的有病吧 09/21 15:42
sj210444: 白癡記者每次男的沒做錯事還要被公布姓氏,女的就化名 09/21 16:21
sj210444: 垃圾媒體 09/21 16:21
ctgplayer: 強姦罪也有誣告的,要不要廢一廢? 09/21 17:54
hikari22: 樓上典型被開罰單就扯為啥不開別人的那種人 09/21 23:17
asdzxc1662: 男方公布姓氏 女方不用 到底誰雖小 09/22 00:24
jackytw: 以前不懂事 現在強烈反對任何保障女性的法條 09/22 17:19
oRaNIX: 這可以告誣告了吧?捏造事實意圖使人受刑罰欸 09/23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