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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原po的提問。我問了我那位娶深圳的同事 問他有甚麼看法? 同事曰: 最好分手。不然以後一定人財兩失 我鄰居有類似的故事(台男+台女組合) 父母那邊出錢買房給兒子。女生說要登記共有 女方結婚後開始擺爛,擺爛到男方受不了,談離婚,女方要錢 最後離婚,房子賣掉,錢一人一半 女方爽賺 另外一個鄰居也是離婚,女方用孩子撫養權換錢 結論: 所以想生小孩要想清楚 這年頭女方願意吃苦分擔的很少 https://imgur.com/fo0Jwp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8.23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78519160.A.A15.html
hit1003: 這年頭男女都不想吃苦吧 03/11 15:31
Acce0912: 誰想吃苦?但誰願意誰又不願意 03/11 15:40
picklecak: 別說了 等他心軟結婚 之後再來崩潰 03/11 15:48
sunshine901: 靠離婚賺的速度遠超過什麼外商公司好嗎,職業離婚正 03/11 16:43
sunshine901: 夯 03/11 16:43
suyal: 婚姻版看一輪,就會知道不要聽一面之詞 03/11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