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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 我個人認為不用做家事 ※ 引述《aall2468 (麥當當真好吃)》之銘言: : 文長抱歉 : 想了解各位大概是怎麼想的 : 女方住在男方家裡,和男方爸媽同住 : 男方爸媽把女方當自己家人,家裡開銷沒讓女方出錢 但是這樣不行, 你沒嫁過去, 就算是男方不要你出錢, 你也不能不出 每個月一定要包一個相當金額的紅包給男方 : 說到這想問各位,女方住在男方家裡有必要做家事嗎?還沒有結婚的情況下是否為義務性? 這絕對不是義務, 沒有結婚下做家事婚後你就完了 所以一定不能做家事, 也一定要每個月包紅包給屋主 紅包總數不能低於 房租市價: 以台北頂加3坪雅房計算大約 = 5000 伙食: 以食材成本計算也是大約 = 5000 水電瓦斯: 有吹冷氣大約 = 2000 所以你一個月一包至少要包 12000 元 這包你也可以回頭和你父母談, 未來你父母是他的岳父母 將來親家還會有往來 大家一開始不要相欠, 後面才不會有被軟土深堀的問題 我相信你爸媽一定會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04.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89822561.A.A73.html ※ 編輯: seaping (211.21.104.32 臺灣), 07/20/2023 11:13:29
susaku : 別鬧了 她的身分是未過門的媳婦不是租客 別用一般 07/20 11:54
susaku : 租客的角度去看 這問題就只有兩種解 一種就是當成 07/20 11:55
susaku : 家中的一份子做好分內事然後趕快結婚 另一種就是小 07/20 11:56
susaku : 倆口搬出去 07/20 11:56
susaku : 未過門的媳婦住公婆家不做事? 這婚別想結了 07/20 11:57
seaping : 就是未婚妻啊 07/20 12:09
seaping : 自己女兒過去男生家裡住, 我是不會說什麼, 但錢是一 07/20 12:14
seaping : 定要給, 不然會被看輕 07/20 12:15
seaping : 至少如果是我女兒我會要她這樣做 07/20 12:16
seaping : 婚前不把自家態度擺出來, 該給的錢不給,婚後還得了? 07/20 12:17
Kaderia : 哇靠,你家有女兒嗎? 07/20 12:19
Kaderia : 這種思想的岳父哪裡找啊? 07/20 12:19
Kaderia : 互相,不吃虧也不佔便宜。 07/20 12:19
Kaderia : 這句話如今社會多少人做得到,唉。 07/20 12:19
chigo520 : 別說了現在很多過門也是不做 07/20 12:42
RaiGend0519 : 估太少惹,兩倍再減點才合理 07/20 13:09
ZathanaZ : 做家事是人品 07/20 14:28
serflygod : 所以等結婚自動不繳這筆錢公婆心理過得去嗎 07/20 14:36
vesia : 要付市價房租的話不如直接在外租房XD 07/20 14:50
vesia : 租房下班回家可以盡情耍廢做自己 07/20 14:50
a741236985 : 這樣還不如自己租咧 一個人住多自在XD 07/20 15:04
Alys : 水電瓦斯吹冷氣,2000也太多了 07/20 15:05
shintin : 食材伙食5000很少欸 07/20 15:21
sokoseven : 12000也太少,台北市起碼18000起,我說純房租,不含 07/20 16:05
sokoseven : 伙食 07/20 16:05
knifechen : 我建議是搬出去啦 07/20 17:23
tmacM : 搞笑喔 有12k住外面就好 幹嘛住一起多不方便 07/20 17:40
oak01 : 只算成本 工錢最貴 07/21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