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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讓本56想到 之前有認識一個朋友 他跑去一家公司應徵當經理 結果那家公司的老闆跟他說 資金周轉不過來 想跟他借錢來發薪水 那位朋友不想要丟了這份工作 就自己跑去借了信貸來借給他老闆 讓他老闆有錢發他薪水 當然之後薪水還是發不出來 公司倒閉老闆跑路 這種就不是很重要了.... ※ 引述《klyuch (Meeko是我們的班機到日叫)》之銘言: : AB是男女朋友 : A說要送B禮物 : 領到了一大筆年終獎金(約禮物的7倍)時,就決定去買 : 結帳時,因為刷某銀行的信用卡,並且還要分期,才有優惠,而且折扣滿多的 : 但是只有B有那家銀行的卡,B不想跟錢過不去,所以B就主動提議自己先刷了 : 買完之後,A跟B說:要轉帳給B : 「而且你有分期,那不然我也分期給你」 : B聽了沒說什麼,覺得要每個月確認錢進來了沒,感覺很麻煩 : 雖然A平時即使是年繳保費,也都不喜歡分期 : 過了一天,A沒轉帳,也沒講到這個事情 : B開口問:你什麼時候要轉給我? : A回答:會給你啦!而且你又不是馬上就要繳 : B說:你一次轉給我好不好,因為都用自動扣繳,怕忘記了 : A說:不會忘記啦~ : 就結束了話題。 : 請問A多久以內轉帳給B,是一般感覺上可接受的? : B收禮的喜悅感會因此打折嗎?一直追討好嗎? : 有人遇過這樣的狀況嗎? 本來送禮物是純粹的贈與 就是A把自己的東西送給B 現在這種情形 基本上交易的流程是 B跟銀行借了信用貸款向店家買了禮物給自己 A承諾要用現金贈與B A反悔用現金直接贈與給B A向B要求以賒帳的方式分期贈與B現金 所以基本上這件事情之中 A並沒有送禮物給B 因為A從頭到尾沒有那個禮物的所有權 那個禮物是B自己買給自己的 A只是承諾了會分期把禮金贈與給B 至於有沒有實際執行根本不知道 所以B收禮的喜悅不會被打折 畢竟從頭到尾B都沒有收到禮物 B是自己買給自己禮物 至於分期付款給現金雖然沒啥不行 只是想到如果你送禮分12個月分期給付 或是吃喜酒包紅包分30年分開轉帳 除非是你買的禮物會被國稅局課贈與稅 不然聽起來真的有點魯.... 本56是覺得拉 要這麼玩不如乾脆不要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9.187.187.67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07170109.A.7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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