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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韓粉 我覺得這三點其實不難處理啊 第一個房子過戶,這完全沒問題啊。以後離婚只要你能舉證是婚前購買的,房子還是歸你。這女生不懂法律 第二個,月薪給一半。我就改全給,每個月只領零用錢,結婚了你還要自己的錢幹嘛 第三個,聘金520萬。你直接跟女生說,我婚後存款薪水都給你管。那個女生100%不會要聘金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Vivo V22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8.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09198829.A.B7A.html
hosen : 1.沒有,過戶是贈與,拿不回來 02/29 17:41
hosen : 2.3更是可笑,一旦變前妻是最可怕的生物,什麼都拿 02/29 17:43
hosen : 不回來,還蠢到交出去 02/29 17:43
hosen : 台灣離婚,三對有一對,你要賭? 02/29 17:43
bbbing : 他有自信就給他簽嘛 02/29 17:55
mijh : 原po不懂法律 也不懂台女。。。 02/29 21:19
Acce0912 : 你是反串吧 02/29 21:23
jakey0619 : 你肯定在反串啦! 02/29 21:34
sdiaa : 通通都拿去婚後小孩不想生家事不想做 顆顆 03/01 08:58
GFDS : 從第一句就開始反串 03/01 09:14
GimO : 你才不懂法律… 不動產所有權移轉是登記制 物權行為 03/01 16:19
GimO : 的無因性你要求返還根本極度困難 對方無論主張是贈 03/01 16:19
GimO : 與還是跟你買 你都無可辯駁 03/01 16:19
GimO : 而且我看到第三點才知道反串 03/01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