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NDRUMMANIA: 可能已經被變賣拿去貼補當初追妳的費用了 04/02 12:05
推 kutkin : 你給他地址 請他寄給你 04/02 12:06
推 VoV : 先寄回他的私物,他就皮裡陽秋知道怎麼做了 04/02 12:08
推 flamer : 告侵占 04/02 12:11
→ Catalyst : 真的很多沒品的 明明知道對方家裡地址也不用寄的還 04/02 12:37
→ Catalyst : 想到我的滑鼠鍵盤還有會員卡 價值5-6000 後來氣到 04/02 12:37
→ Catalyst : 直接打給對方媽媽說你女兒還活著嗎 04/02 12:37
推 sleepdesign : 告他 04/02 12:45
推 Ferrari360 : 啊不就想打分手炮XD 04/02 13:19
推 a03013 : 打電話聯絡啊,看要用寄的,還是約外面還東西啊 04/02 13:30
→ feaze : 本人聯繫不上,試著找家人和他的朋友也是一個方法。 04/02 13:42
→ feaze : 私人的已讀不回,找一些較公開的社群如FB也是選擇 04/02 13:42
推 samuelass : 先把他的東西寄還給他 正常人都會懂 04/02 14:09
→ samuelass : 不想被彼此知道新地址用店取就好 04/02 14:09
推 yuumyng : 沒朋友嗎?找共同朋友協助 04/02 14:45
推 NingK : 不還就報警啊,有多男 04/02 15:11
推 WCG041 : 報警吧 他馬上還 04/02 16:44
推 hsubrian : 說不還就報警 侵佔 04/02 18:29
噓 banqq123 : 白痴,正解是我今天家裡沒人要不要過來一趟 04/02 19:11
推 applerunning: 請附近派出所警政陪同啊 04/02 19:35
推 deannoz817 : 個人物品還不還你...我也是不懂 04/02 19:42
噓 SBLsosweet : 報警啊? 04/02 19:54
推 diablohinet : 就直接去拿啊 04/02 20:02
→ diablohinet : 不然就報警請警察一起去拿 04/02 20:03
→ GimO : 交往同居就是這麼可笑 04/02 20:49
→ transiency : 存證信函 04/02 22:22
推 never00696 : 給他下最後通牒 不行就告刑事 04/02 22:42
推 restinpeace : 存證信函唯一解 04/02 23:58
推 cxz123 : 19樓兇屁啊? 04/03 08:50
推 debris : 不還就報警啊 04/03 09:07
→ molamolajump: 我之前是跟對方說時限內回覆,不然我只好告侵占 04/03 12:45
→ molamolajump: 本來都已讀不回,訊息傳過去3秒回電XDDD 04/03 12:45
推 huuban : 請他寄店到店對方付款,你出錢他應該沒意見了吧 04/04 22:13
謝謝各位的回覆~最後跟他說要報警就回了
不過是開玩笑的語氣啦:)
東西也已經順利拿回來了
※ 編輯: lovewawa (59.124.246.7 臺灣), 04/30/2024 13: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