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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超級過份超級不正常 今天就算妳是林志玲要求對方有房也是很可恥的 正常的是要求一起買房,一起貸款,一起成家 如果是單方面的要求對方有房,真的很可恥,又不是出賣肉體換房子住 社會風氣的導正,需要大家長時間的努力 即使內心這麼想,或許也應該覺得可恥而說不出口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16221829.A.301.html
owo0204 : 笑了 反串要註明 05/21 00:27
VoV : 要看是25歲或45歲的林志玲 05/21 00:47
CrabBro : 所謂的正常應該是對普通人來說該怎麼做比較合理 05/21 01:06
CrabBro : 林志玲的例子就是極端值裡的極端值,跟普通人沒半毛 05/21 01:06
CrabBro : 關係,普通人努力一輩子很可能也比不上她一年的收入 05/21 01:07
socalll741 : 找到台男沈默+迴避的原因了嘻嘻 05/21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