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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希望板上的大家 能暢所欲言但又保有板友和板友之間基本的尊重 因此先前有針對板規四侮辱的部分 在置底文說明判定標準 #1d5s-e_n 不過這兩天zuvio板友表示不能接受 以下面的檢舉案為例 #1dPn7-4t norikko 已觸犯版規四 我判定結果是未達板規四侮辱標準,內容如下: -- → zuvio : 所以寧可被渣男玩也不肯找正常對象 → zuvio : 跟被詐騙集團騙的受害者有什麼兩樣? 都是活該吧 → zuvio : 那政府的確是不用幫忙打擊詐騙集團才對 -- 推 norikko : 成年人好好的交往三年分手跟被渣男玩有什麼關係啊? → norikko : 一樓不但邏輯有洞腦子恐怕也不妙了吧 -- 腦子恐怕不妙,這句確實帶有侮辱之意 然後norikko有針對主題回覆,應該沒有到完全惡意 所以參照置底文的標準 1.公眾人物認定 CuLiZn5566發表文章,一樓zuvio提出看法 然後CuLiZn5566針對一樓zuvio的看法,編輯文章做出大篇幅的回應 此時全場都知道一樓zuvio的推文有意思了 於是所有人都會特別留意一樓zuvio 我認為這代表zuvio算是一時性之公眾人物 發表意見,給大家聽到你的聲音,享受群眾的目光 那對於批判就要有更高的容忍度 2.評估表意脈絡 為什麼會說出辱罵的字眼,會考量其背後發生的原因 => "所以寧可被渣男玩也不肯找正常對象" "跟被詐騙集團騙的受害者有什麼兩樣? 都是活該吧" 一樓zuvio提了另外的族群舉例並且攻擊他們 假設有人看了這段話感到不悅,也使用負面詞語予以回擊 這時似乎不應該做處罰。 板友zuvio大的建議: → zuvio : 所以人身攻擊是允許的? 那你被攻擊腦子不妙也沒關係 → zuvio : ? → zuvio : 那你這樣判決是不是也可以說邏輯有洞 → zuvio : 人身攻擊就是不對,還可以看理由來處理? → zuvio : 那以後你被人攻擊的時候,也可以說他打你是有理由 → zuvio : 的 → zuvio : 法官就可以判他無罪嗎? → zuvio : 而且講活該根本不是攻擊,而是評論 → zuvio : 你有看過誰因為講活該被人告去法院嗎? → zuvio : 但講人腦子不妙是構成公然侮辱毀謗罪 → zuvio : 是可以直接去警局備案去法院提告的你懂嗎? → zuvio : 如果你不判,我就再去小組長那邊申訴 → eulbos : 可以的 那是你的權利 → eulbos : 我目前的判斷標準大概就是這樣 → eulbos : 沒有到完全惡意 就會走置底文提到的方式來判斷 → zuvio : https://reurl.cc/xpvO6L → zuvio : 自己看這個判例,要去法院告他是可以成立的 感覺板友zuvio大確實說得也很有道理 所以關於這個板規四,或許可以調整為更好的判斷方法 不知道各位先進有什麼看法@@ -- 我常常會把內心的寬容比喻成大海, 就像在大海滴一點紅色的顏料,大海的顏色不會變; 可是如果把顏料滴入一杯水,那就會馬上被染紅。 而寬容,就是水的容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93.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35026074.A.3E1.html
nojobman : 單純這個案例來看,我覺得腦子不妙是還好,但確實 12/24 16:07
nojobman : 怎樣算人身攻擊的尺度不好抓 12/24 16:07
nojobman : 我是覺得可以人身攻擊可以從寬認定,但也從寬處置 12/24 16:18
nojobman : 。比如一定要當事人檢舉才受理,受理後警告,警告 12/24 16:18
nojobman : 超過2次後依然故我,就水桶1~3天之類的。畢竟會人 12/24 16:18
nojobman : 身攻擊就是吵架了,吵架勸不住,冷靜個1天應該也很 12/24 16:18
nojobman : 夠了。 12/24 16:18
nojobman : 不然人身攻擊處罰很重的話,最後只會變成吵架超輸 12/24 16:19
nojobman : ,惱羞成怒的報復方式。 12/24 16:19
nojobman : 因為處罰輕,又有警告緩衝,所以尺度就可以抓很嚴 12/24 16:22
nojobman : ,只要有負面貶抑都算。這樣應該是最平衡也最容易 12/24 16:22
nojobman : 執行的方式。 12/24 16:22
yaokut : Z的腦補羞辱,算不算人身攻擊?XD 12/24 16:29
joybarbarian: zuvio要先證明她遇到渣男,否則就是造謠吧 12/24 16:46
joybarbarian: 覺得有被人身攻擊,就直接告啊,小學生才檢舉 12/24 16:48
mangle : 醫哥建議不錯,從寬處裡從寬處置,如果未來一堆人 12/24 16:52
mangle : 都遊走邊緣,確實公眾就會認知「這在污辱」,因為 12/24 16:52
mangle : 認知會隨著時間改變,以前不叫侮辱但現在可能是, 12/24 16:52
mangle : 但又不能差太多,若同一人被警告用詞太多次,而且 12/24 16:52
mangle : 又不同人都申訴,確實此人很有問題且都認為該人在 12/24 16:52
mangle : 進行「邊緣性的侮辱」,那就應該桶一桶 12/24 16:52
mangle : 不過這樣醫哥可能是被警告大戶誒 12/24 16:54
eulbos : 從寬處裡從寬處置 好像不錯~ 12/24 17:38
tomalex : (′・ω・‵) 我沒看過有地方允許人身攻擊 12/24 19:11
yueayase : 其實這種本來就很主觀 其實版主心理只要標準一致 12/24 19:21
yueayase : 我覺得問題不大 12/24 19:22
kutkin : 跟法律一樣最單純 12/24 19:23
kutkin : 你不需要像一些板主一樣當上帝 12/24 19:23
kutkin : 恐怕腦子不妙 我覺得只是很酸 12/24 19:24
kutkin : zuvio 的判例 綠茶才是判決理由... 12/24 19:25
kutkin : 「你腦子有問題嗎」跟「白癡」 前者過關後者是污辱 12/24 19:26
kutkin : 前者你可以否認他說的 12/24 19:27
確實 這個判別方式很好
GoalBased : 建議你定標準照標準執行,不然你每個檢舉都要靠心證 12/24 19:27
GoalBased : 的話會搞死自己,原來你是版主哦… 12/24 19:27
真的 = = 每個都要心證超級累= = 我大概有點想法了
kutkin : 或是吐回去 你才有問題 12/24 19:28
snowish : 要在大眾皆能發表言論的平台推噓文本來就要有受公 12/24 19:39
snowish : 評的心理準備,個人認為n用字沒到人身攻擊,倒是z 12/24 19:39
snowish : 雙標又玻璃心 12/24 19:39
snowish : 既然你是板主就是自由心證,當法官也一樣,沒有一 12/24 19:44
snowish : 模一樣的標準,除非多數人已經認為判決歪了,那就 12/24 19:44
snowish : 該重新檢視一下 12/24 19:44
generalfungi: 腦子那個沒問題啊,玻璃心哦,可憐啊 12/24 19:46
lolicat : 呃 原來你是板主?!執行工作很正常啊... 12/24 19:50
lolicat : 腦子不妙算人身攻擊的話 那智商堪慮也算了吧 這樣地 12/24 19:51
lolicat : 圖炮的也要算 12/24 19:51
snowish : 再者,“活該不是攻擊是評論”,那n對z的發言做的 12/24 19:52
snowish : 評斷也是陳述事實,這樣該不該被捅? 12/24 19:52
snowish : 喔,依z的標準,那我回覆板主的疑問內容,似乎也該 12/24 19:55
snowish : 被捅耶,會不會z等等就置底檢舉了 www 12/24 19:55
yueayase : 沒有 大多數人只希望版主標準一致 然後知道什麼 12/24 20:00
yueayase : 情況下會被處理 只要大方向遵守這點就夠了 12/24 20:01
SLH : Z要提沒證據完全由他主觀判定的奇葩觀點,被罵邏輯 12/24 20:14
SLH : 有洞腦子不太妙很正常,那篇原文又沒提到女生分手 12/24 20:14
SLH : 原因,到是發文的人追三年追不到的怨念透過螢幕都感 12/24 20:14
SLH : 受的到還酸女的年紀大了?請問女的改選擇那篇原po 12/24 20:14
SLH : 交往就能直接凍齡長生不老?不清楚為何分手=那男 12/24 20:14
SLH : 的是渣男,那可以預見有人交往三年後會嫌女方變老年 12/24 20:14
SLH : 紀大絕對是連渣男都不如吧?有哪個邏輯腦子都正常 12/24 20:14
SLH : 的人會推那種文幫噁爛原po一起罵女方? 12/24 20:14
johnsnow : 嘲弄別人被渣男玩跟詐騙受害人,被說腦子不妙不是 12/24 20:20
johnsnow : 剛好而已嗎 12/24 20:20
theclgy2001 : 無聊 這麼玻璃心天天覺得被人生攻擊就不要上網討拍 12/24 20:33
theclgy2001 : 笑死 12/24 20:33
norikko : 天啊竟然這樣就被激怒!!我何德何能啊@@ 12/24 20:43
lie542644 : 玻璃心 12/24 20:44
※ 編輯: eulbos (114.39.87.248 臺灣), 12/24/2024 20:48:56
dk3y93 : 此案例我覺得沒問題吧。 12/24 21:20
winter2683 : 拿出來公審? 12/24 21:23
gina31126 : 她說是恐怕,又沒有說肯定。這樣也算人身攻擊就太嚴 12/24 21:25
gina31126 : 格了 12/24 21:25
DICKASDF : z版友只是想報復 而不是真對規則有啥原則 12/24 23:05
santan19 : 那個z不是常發文在羞辱女生嗎 結果自己這麼玻璃心? 12/24 23:24
santan19 : 侮辱的名詞 有一張根據表提告 腦子不妙只是形容詞 12/24 23:26
santan19 : 報警也沒用 12/24 23:26
aunt : 脈絡蠻清楚的沒什麼問題 關於邏輯腦子的評論都偏對 12/24 23:27
aunt : 事實的意見陳述 12/24 23:27
kitsuneco : 辛苦惹.. 12/25 00:03
newtypeL9 : Z那種只會狂洗PUA的帳號怎麼還沒被桶 12/25 00:16
joe2023 : 腦子不妙不算人身攻擊吧 12/25 03:42
RossRachel : 是否為人身攻擊,我覺得要先看行為人的評論是『對人 12/25 03:55
RossRachel : 』還是『對事』。如果是對人,那就看看是對『群體』 12/25 03:55
RossRachel : 還是對『個人』。如果是對個人,那就再看看是『善意 12/25 03:55
RossRachel : 』還是『惡意』。如果是惡意,那就符合人身攻擊的 12/25 03:55
RossRachel : 標準了。 12/25 03:55
RossRachel : 有些人會用問句來避重就輕,有些人會用可能、恐怕 12/25 04:05
RossRachel : 等不確定性來避重就輕,但想呈現的最終答案路人皆 12/25 04:05
RossRachel : 知,連路人都可以自由心證出那『問句』、『可能』 12/25 04:05
RossRachel : 的意涵,這段話就要視為『肯定句』了。 12/25 04:05
RossRachel : 但語言的解讀見仁見智,最後也只能自由心證。今天 12/25 04:25
RossRachel : 誰不服你的心證,也只是往上報,給上面的人自由心 12/25 04:25
RossRachel : 證。現在你既然是版主,就是大眾選擇的執法人員,你 12/25 04:25
RossRachel : 就代表大部分人的意志,所以要對自己的自由心證有信 12/25 04:25
RossRachel : 心,若你判決有爭議,下次版友自然會再選擇其他人 12/25 04:25
RossRachel : 做板主去管理言論。 12/25 04:25
RossRachel : 就跟你問版友大家意見不同一樣,你還是得回歸自由 12/25 04:27
RossRachel : 心證。若你拿同樣的語句當關鍵字查法院判例,可能會 12/25 04:27
RossRachel : 查到結局不一樣的判決,或是根本沒有判決可依循,你 12/25 04:27
RossRachel : 還是得回歸自由心證,所以自由心證的方式我寫在上 12/25 04:28
RossRachel : 面,供你參考。 12/25 04:28
virleo : 直接提告就好了 12/25 08:27
eulbos : 了解 12/25 09:58
oRaNIX : 他po的新聞 是在113憲判出來之前的判決 12/25 10:59
oRaNIX : 比照113憲判3號 社會名譽、名譽感情、名譽人格部分 12/25 10:59
oRaNIX : ,以及手段之審查限縮公然侮辱之文義(第55、56、57 12/25 10:59
oRaNIX : 段),且58段也明確表示要逾「一般人」也就是不特定 12/25 10:59
oRaNIX : 大眾的容忍程度,也有舉例「具有持續性、累積性、擴 12/25 10:59
oRaNIX : 散性」才有「可能」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 12/25 10:59
oRaNIX : 而在此使用者zuvio之情況來看,我相信大部分鄉民都 12/25 10:59
oRaNIX : 認為是zuvio先使用「被渣男玩」、「不肯找正常對象 12/25 10:59
oRaNIX : 」挑起爭端,而後演變成互相辯論的部分,至此爭辯 12/25 10:59
oRaNIX : 雙方本應有容忍不同意見之發表。「腦子有洞」一般 12/25 10:59
oRaNIX : 來說不可能跟著一個「ID」或「IP」一輩子。最後他舉 12/25 10:59
oRaNIX : 例的互毆跟互相爭論所保護的根本不是同一個法益, 12/25 10:59
oRaNIX : 有什麼好舉例的是不太懂 12/25 10:59
學習了!! ※ 編輯: eulbos (61.227.193.115 臺灣), 12/25/2024 11:05:35
oRaNIX : 哦還有個避重就輕的 講活該當然不是攻擊,但「被渣 12/25 11:08
oRaNIX : 男玩」有可能毀謗了哦 呵呵 12/25 11:08
oRaNIX : 還有備案 什麼年代了還備案zz難怪舉那個破例子 12/25 11:08
calcm16 : Z回文只是評論沒指名特定人,n直接指名1樓 12/25 11:15
abbag : 明確表示要逾「一般人」容忍程度…一般人的定義就已 12/25 12:20
abbag : 經不明確算是自由心證了(?) 法律好難QQ 12/25 12:20
abbag : ooxx才“有可能”怎樣怎樣…這也好不明確QQ 12/25 12:31
yaokut : 他不就指名那個po文者說跟男友交往三年的女性?只是 12/25 12:53
yaokut : 該女性剛好不知道而已 12/25 12:53
norikko : 說別人是渣男可以,被指稱邏輯有漏洞不行;檢舉失敗 12/25 13:03
norikko : 還敢避重就輕說「我只是說人家活該」,就這點本事還 12/25 13:03
norikko : 敢上網跟人筆戰XD 12/25 13:03
yaokut : 所以Z認識女生、前男友跟po文者?知道全部的情況, 12/25 13:19
yaokut : 認定男方是渣男,所以該女生就是應該被如此對待? 12/25 13:19
zuvio : 如果腦子不妙不算侮辱,那上面那群推文的人 12/25 13:31
zuvio : 是不是也可以說他們都腦子不妙了 12/25 13:31
zuvio : 連是不是公然侮辱都看不出來,真的腦子很不妙 12/25 13:32
zuvio : 推文說這句話不算罵人,那我對你們講這句也可以? 12/25 13:41
zuvio : 對別人講就沒差,別人講自己就有差,這才是雙標 12/25 13:42
zuvio : 只有腦子不妙的人才會分不清楚什麼是雙標 12/25 13:43
yaokut : 所以你到底認不認識當事者們啊? 12/25 13:43
zuvio : 我又沒指當事人,我是指自己喜歡被渣男騙的群體 12/25 13:47
zuvio : 人身攻擊是指針對特定人,不是群體好嗎 12/25 13:47
yaokut : 所以跟該案例有什麼關係?所以這些被渣男騙的,都是 12/25 13:51
yaokut : 本來就喜歡這味?這是你的經驗談嗎? 12/25 13:51
yaokut : 還是你都認識這些被渣男騙的女性? 12/25 13:52
zuvio : 跟腦子不妙的人說再多真的都是雞同鴨講 12/25 13:55
yaokut : 嗚嗚嗚 為什麼你要這麼說自己?難怪邏輯需要加強~ 12/25 13:55
snowish : 好了啦,自己邏輯差、沒戰力、雙標仔又玻璃心,怕被 12/25 15:05
snowish : 嗆、被酸就不要先出言不遜 12/25 15:05
wingthink : 我覺得標準要一致,你要嘛管超嚴,然後版風會暫時 12/25 15:41
wingthink : 變正常。要嘛放超寬,然後看駐版男神女神大戰平民 12/25 15:41
wingthink : 百姓,最後就像前前板主擺爛那陣子一樣,只有那幾 12/25 15:41
wingthink : 個最愛人身攻擊的團體一直發文推文 12/25 15:41
QuakerH : 覺得z 帳號還沒被桶才奇葩@@… 12/25 16:02
oRaNIX : Zuvio 是沒看懂還是沒看到「持續性、累積性」這六 12/25 16:29
oRaNIX : 個字?你現在重複指責「上面那群推文」的人「腦子 12/25 16:29
oRaNIX : 不妙」這已經是特定人、重複累積性了,你確定要繼 12/25 16:29
oRaNIX : 續情緒性發言? 12/25 16:29
yaokut : 是因為無法證明這群人是特地挑選渣男談戀愛、在一起 12/25 17:20
yaokut : ,所以惱羞嗎?@@a 12/25 17:20
shownlin : 這有什麼好疑惑的,不就妥妥的人身攻擊嗎 12/25 17:55
shownlin : 然後zuvio的舉例並沒有指名特定人物,而且沒辦法讓 12/25 17:59
shownlin : 人辨識出是在罵哪一位特定人物,跟人身攻擊沒關係 12/25 17:59
shownlin : 吧 12/25 17:59
yaokut : 「所以寧可被渣男玩也不肯找正常對象」這就是他的回 12/25 18:13
yaokut : 應!指的是群體?指群體更荒謬,現在剛好有個群體都 12/25 18:13
yaokut : 是交往三年,也不願意跟第一篇po文者在一起? 12/25 18:13
zuvio: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12/26 09:57
seaman675 : 辛苦了 這種真的最難處理與認定 12/26 10:56
johnsnow : 跟某Z講才是雞同鴨講吧,有夠玻璃心 12/27 08:07
abbag : 有爭議就就交給板主裁決了 m(_ _)m 12/27 10:32
sunshine901 : 建議一律 ,有網友嘴不用跟他扯太多, 就對了 12/27 10:33
a765432112 : 太敏感了啦,八卦版用字更猛 12/27 12:51
PECVD : 沒有指稱特定人士都不算人身攻擊,指稱特定群體更 12/30 07:41
PECVD : 不是人身攻擊 12/30 07:41
PECVD : 特定群體如男性女性,發出一個論點:男性都是強暴 12/30 07:42
PECVD : 預備軍! 12/30 07:42
PECVD : 只能算是仇恨某群體言論,目前不犯法 12/30 07:43
PECVD : 指稱某群體本來就不算人身攻擊,除非要自己對號入 12/30 07:44
PECVD : 座,然後說別人對他人身攻擊 12/30 07:44
PECVD : 這個就有點好笑了 12/30 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