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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UJf4tic.jpeg 就112年的數據來看, 35-39歲的男性, 未婚率為46%。 (這次應該沒看錯了吧) 換句話說, 假如「每個男人都想結婚」的話, 有54%的男人能做到。 也就是說, 只要你是求偶能力PR大於46的男性, 那應該就可以結婚了。 或許會有人反駁, 不是每個男性都想結婚, 那樣其實會更好, 因為有人退出市場, 代表其他留下來的人機會增加, 本來要PR大於46, 但可能修正為PR大於40就可以結婚了。 總之我們真正要討論的是, 即便在最嚴苛的情況下, PR46是一個高門檻嗎? 因為用薪資來看, PR46才相當於月薪4萬2左右。 請大家捫心自問: 當一個人很想賺錢, 也說自己很努力在賺錢, 結果最後實際賺到的月薪, 竟然連4萬2000塊都沒有。 你覺得他是應該先檢討自己, 還是把大部分的責任, 都怪給環境和政府, 然後痛罵資本主義害他領低薪? 希望那些因為求偶焦慮, 變得偏激仇女的男性, 可以好好去思考這個問題。 結婚和月薪4萬2。 一樣都是難度PR46的事情, 為啥你找不到對象, 會覺得是女人和社會文化的錯, 但月薪低於4萬2, 卻不敢說是政府和慣老闆的錯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4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35341394.A.9A6.html
kutkin : 你邏輯就錯了 12/28 09:31
kutkin : 是只有一半的女生想結婚 12/28 09:31
kutkin : 你都會說有男生不想結婚不是嗎 12/28 09:32
ckzzz : 沒結婚的不代表不想結啊,就跟高齡母單一樣,終生 12/28 09:51
ckzzz : 沒交過女朋友,不代表不想交 12/28 09:51
ggyaining : 哥PR不是這樣解釋的吧 12/28 09:55
firelemon : 什麼時候pr條件是用結婚來定義了 笑死 12/28 10:17
jupto : 其實結論就是非自願單身的男人不可能高於46% 如果你 12/28 10:31
jupto : 自認自己非自願單身先想想是大環境的責任還是你自己 12/28 10:31
jupto : 的責任比較多 12/28 10:31
eulbos : 不錯的議題 12/28 12:27
triptane : 換句話說下面就錯了,所以以下全錯 12/28 12:32
Page122 : 哈哈哈哈哈 這篇堪比EXCEL PAY 12/28 14:42
seaman675 : 值得深究 12/28 15:13
seemoon2000 : 數據是科學 統計 你要拿來亂解讀也沒辦法了 12/28 16:40
jim80227 : 老婆月薪十萬養三萬小白臉不行嗎? 12/28 18:40
abbag : 好奇問問離婚或再婚的歸類在哪裡? 0.0 12/28 19:31
shiningwine : pr 不是這樣算的吧 12/28 21:20
bizida : 假設條件錯誤 後續沒有意義 12/29 01:06
snowish : PR是這樣用的?只用薪資去判別? 12/29 14:48
bbbing : 數學很好喔,下次別算了 12/30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