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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5526165 (s19951104)》之銘言: : 這個我略懂略懂 : 我來分享一下好了 : 小弟與我另一半呢 : 當初交往的時候就已經知道雙方家庭是有差距的 : (女方強勢) : 我高攀這件事讓女方家庭充滿著敵意 : 所以當初我一交往的時候就有簽了交往協議 : 協議內容主要就圍繞錢與基本面子方面 : 但我當初覺得這也沒啥 : 畢竟都是成年人了 : 根本沒差 : 但注意這時候還只是交往哦~ : 交往就要簽協議 : 過了幾年~ : 也是要邁入結婚的年紀了 : 這時候對方家庭拿出了一份 : 很羞辱人的結婚協議 : 因為裡面有些是已經超乎我認知方面的事情了 : 我是同意女方的財產 : 如果真的離婚我一分都不碰 : 畢竟我又不是沒錢 : 但碰到我自身面子相關的事情 : 我非常不爽 : 所以當初是直接衝撞對方家庭 : 但~也是這個衝撞 : 讓對方老爸看得起我 : 說什麼男生威武不能屈 : 說協議可談 : 我當然把一些羞辱人的條約通通刪掉 : 只留對方財產有保障的條約 : 之後岳父也看得出來我也不是為了錢跟他女兒在一起 : 當初協議簽完後 : 我老婆跟我說她以為我跟她會因為信任問題鬧翻 : 她說她閨蜜也是這樣跟她男友鬧翻 : 我跟她說同理心想一下就好了 : 畢竟誰不想保護自己 : 也沒啥 : 是我也會做同樣的事 : 不要離婚這張紙也是廢紙一張 : 我跟我老婆後來也是生活中看到一些 : 婚前協議鬧翻的事情 : 只是我們都發現會鬧翻基本上有一方 : 一定是不求上進 沒自己生活 : 所以怕自己搞砸婚姻後還想多撈一點 : 講白一點是自私 : 雖然這麼說好像有點以偏概全 : 但我跟我老婆生活中遇到的就是這樣 : 最後這張被我亂畫的協議 : 被老婆表框貼在房間的牆上 : 至今也沒再提過這件事 : 根本也沒有影響感情 : 我岳父還因為這件事對我放下警戒 : 對我來說根本賺爆 那我好起來問一下看有沒有人了解 如果有一個女的跟我說結婚可以但是要簽 婚前財產分開協議,然後婚後是財產共有, 但是婚後女方不工作也不生小孩 好我的問題是 1.這樣的協議是合法的嗎? 我記得有些條約如果違反法律是可以無效的 2. 那這樣不就變成是女方婚前的財產都是他自己, 然後婚後我賺錢我養家, 但是如果離婚了他又要分我婚後一半的財產, 這樣聽起來怪怪的??? 例如說婚前他有2000萬 我1000萬 那婚後他開始躺平, 他的資產沒有增加因為沒有上班收入,但是也不會減少因為生活支出完全由我負擔。 而我可能因為上班加投資, 例如說買了房子買股票 然後資產從1000萬變成30000000, 那我增加的2000萬就要分一半給他, 他可以得到一千萬。 是這樣子的嗎? 3. 我是否可以主張婚後的支出都是由我來負擔, 所以應該要累計扣除? 例如結婚五年,花了500萬, 就要從那2000萬內扣除? 4.如果女方婚前就提出這種規劃 是不是有佔便宜的嫌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6.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69343496.A.31C.html
TCG0227 : 婚前財產永遠都是分開的,多簽這個幹嘛?婚後財產 01/25 20:28
TCG0227 : 共有哪裡違法?本來就有分別、法定、共有三種可以 01/25 20:28
TCG0227 : 選,不工作不生小孩又怎樣,法律有強制別人要工作 01/25 20:28
TCG0227 : 生小孩嗎? 01/25 20:28
wen12305 : 可以請教律師。不過你很優秀,沒有像板上其他人一樣 01/25 20:29
wen12305 : 用錯誤的法律知識去幻想一篇文 01/25 20:29
TCG0227 : 我就律師還請教律師幹嘛… 01/25 20:32
wen12305 : 我是在對發文的講,不是你== 01/25 20:38
wen12305 : 意在委婉地告訴他律師專業是要錢的 01/25 20:38
kutkin : 收入少的一邊沒有立場主動要求均富 01/25 22:53
kutkin : 你自願簽又沒有違反公序良俗 還真的可以 01/25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