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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林前的說法,基督徒吃了祭偶像之物,並不算犯罪。但是吃了無益,不吃無損。 請問我這樣的解讀對不對? -- http://mail.tku.edu.tw/cfshih/l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36.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rethren/M.1440329650.A.6F9.html
alchem: BUT 有絆跌人的事要考慮 08/23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