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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電信公司不管多舊的Wi-Fi分享器,似乎都很介意客戶是不是有拿回去公司還,還可以 退回押金500,為什麼那麼救的機器,電信公司還那麼想收走呢? 晶片、零組件的價值,應該早已遠低於500才對,箇中道理究竟是什麼?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6.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road_Band/M.1660354582.A.556.html
mystique: 法律上有侵占問題 08/13 09:48
lowcat: 用戶只是租用設備,不是購買設備,所以一定要繳回公司,這 08/13 09:52
lowcat: 樣電信公司的帳才不會有問題 08/13 09:52
topismissing: 可以不還啊 08/13 09:53
tonyian: 他可以賣大量垃圾車到國外,是一筆錢對公司來說 08/13 09:56
fonzae: 帳務問題 08/13 10:06
fonzae: 對會計來說,那就是一個財產,租賃出去就是掛帳 08/13 10:06
canandmap: 4樓要試試看不還會怎麼樣嗎? 08/13 11:05
chuegou: 同理也可以套用在客戶身上 500元跟機器選一個? 08/13 12:56
kirax20a: 不還就是扣押金不退 實質上可以認為殘值最多500?但實際 08/13 14:12
kirax20a: 上收回後不管是再轉給下一個客戶使用 或者賣到專業回收 08/13 14:12
kirax20a: 商 應該都離500這價值有段距離吧?(前者繼續利用應該價 08/13 14:12
kirax20a: 值更高一些?) 08/13 14:12
stfang925: 他說是500 你說是500 合約說是500 那它實質就是500 08/13 16:03
c0800805: 租借當然要歸還 08/13 19:54
BDrip: 不過小烏龜是會有可能太舊不回收就是了? 08/13 22:16
flypenguin: 有些已經舊到銷帳完的就不用繳回。 08/13 23:39
flypenguin: 不過也只是把垃圾留給用戶丟而已 XD 08/13 23:39
good10740: 這篇剛好提醒,500M+WIFI優惠方案,到期後可能會收WIF 08/14 02:03
good10740: I分享器租金 08/14 02:03
whitefox: 來維修換新的時沒把舊的帶走 08/14 08:15
popbitch: 查了一下設備依使用時間折舊,超過10年就不用賠錢 08/14 14:53
popbitch: 不知道現在是不是還是這樣 08/14 14:53
aioloslin: 帳務問題,而不是個東西有沒有價值 08/14 17:59
sazabijiang: 會計問題,資產報廢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08/14 19:17
sazabijiang: 至於設備到期時殘值是0還是10%,依該公司會計部門在 08/14 19:18
sazabijiang: 編列資產的時候設定。 08/14 19:18
crono0: 殘值不是你決定 重點是東西不是你的 是公司的 08/16 10:57
crono0: 不管他死活 就是該環他就是要還他 08/16 10:58
daae: 我的WBR-2200中華退租時說不用還了 08/16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