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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情人節,因為意識到他劈腿的那天,是二月十四日。 他冷淡我,只是為了要分手。 我不喜歡過節,因為發現自己不愛他,又要因為日子到了好像不得不慶祝,我只想逃跑, 餐廳沒有找,卻寫了如新聞稿的分手信。 我不喜歡過節,因為心碎被強迫紀念。 我不喜歡過節。 我不想要再次心碎。 我不想要禮物,因為,每一個都是導向心碎的記憶。 可不可以,不要逼我過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73.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roken-heart/M.1598376016.A.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