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三轉法輪經》(唐.義淨譯)
色拉寺賽康仁波切講授
《佛說三轉法輪經》的講說,可分為五個段落。首先是引言、導言,之後是宣說四諦
的內容,最後則說明眾生能得的功德利益作為結尾。而中間四諦的內容,共作了三次的宣
說開示,所以就有十二個類型,是為十二行相。最後是說明,在佛陀開示了十二種四諦的
行相之後,眾生能得到什麼樣的功德利益,這樣一共可以分為五個段落。首先是前言,之
後是第一次宣說,第二次宣說和第三次宣說,最後是功德利益。這樣分為五個段落,大家
就很容易瞭解了。
我們先區分五個段落,第一段是(0504--07):
「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在婆羅泥斯先人墮處施鹿林中,爾時世尊告五比丘曰:」
到這裡是前言的部份,這段非常的短。接下來第二行:
「汝等比丘,此苦聖諦於所聞法如理作意…」
這是第二個部份,初轉法輪,第一次宣說。
再來,是第二次宣說,從(0504--12):
「汝等比丘,此苦聖諦是所了法,如是應知。…」開始。(二轉法輪)
再來,(0504--20):
「汝等比丘,此苦聖諦是所了法,如是已知。…」這裡,是第三次轉法輪。
最後,(0504--28)就是第五個大綱,如果了解了三轉法輪,四諦十二個行相之後,
那會有什麼功德利益。這樣總共分成為五段。
由四諦法的開示可知,這中間的段落即是宗旨所在之處,最初宣說時將四諦講了一次
,中間宣說時再講一次,最後宣說時又講了一次四諦法的內容。所以我們可以了解這部《
三轉法輪經》的宗旨思想,就是在中間這個段落。那中間這段落說什麼呢?四聖諦都講了
三次,因此有十二行相。
若以苦諦為例,如何來說明呢?首先說「這是苦諦」;第二次說「苦是應當要知道的
」;最後說「完全暸解苦諦之後,就再沒有應當要知道的了」。這樣就將苦諦宣說了三次
。其他的集諦、滅諦和道諦,都是如此。
例如集諦的第一次宣說「這是集聖諦」;第二次宣說「集諦是應當要斷除的」;第三
次宣說「若是集諦已斷除,就再沒有應當斷除的了」。
滅諦也是如此,首先說「這是滅聖諦」;第二次宣說「滅諦是要現前證得的」;第三
次宣說「若是已完全現前證得滅諦,那就再沒有應當要現前證得的了」。
之後道諦也是如此,首先初轉法輪時宣說「這是道聖諦」;再轉法輪時說「道諦是應
當要觀修的」;三轉法輪時說「若是已觀修道諦,那就再沒有應當要觀修的了」。
這樣每一個聖諦都說了三次,所以有十二個行相。
所以中間這個大段落就分成三轉法輪。
我們看中文裡的0504--07第二行,「汝等比丘,此苦聖諦於所聞法如理作意,能生眼
智明覺。汝等比丘,此苦集、苦滅、順苦滅道聖諦之法,如理作意,能生眼智明覺。」這
是初轉法輪,就是「這是苦聖諦,這是集聖諦,這是滅聖諦,這是道聖諦。」這樣是第一
次宣說。
再來是從0504—12,一直到0504--16,總共四句,是二轉法輪,即「苦聖諦是應當要
知道,集聖諦是應當要斷除,滅聖諦是應當要現前證得,道聖諦是應當要觀修的。」
最後從0504--20,一直到0504--26,是三轉法輪,即「苦聖諦已知,就再沒有要知道
的;集聖諦已斷除,就再沒有應斷除的了;滅聖諦已現證,就再沒有應現證的;道聖諦已
觀修,就再沒有應觀修的了。」這是第三次宣說的內容。每一個聖諦都講了三次,就是十
二行相。
四聖諦的內容,佛陀作了三次宣說,為什麼要宣說三次呢?這可從「基--道--果」的
角度來了解。最初是講基礎(基)的部份,在這基礎的階段說明,輪迴和涅槃的情形各是
什麼樣子。所以說明「此是苦聖諦;此是集聖諦;此是滅聖諦;此是道聖諦。」
若是從經文來看,0504--07「汝等比丘,此苦聖諦於所聞法如理作意,能生眼智明覺
。汝等比丘,此苦集、苦滅、順苦滅道聖諦之法,如理作意,能生眼智明覺。」這一段作
了兩種說明,一個是輪迴的法,另一個是涅槃的法。
基礎階段輪迴的法是這樣的,我們都把輪迴的法當作是「常、樂、我、淨」的性質,
我們以為這些都是美好幸福的。但實際上,這些是會給我製造痛苦的,因此這是第一個要
作說明。第二個要說明,在我們內心中的「我執」會生出各種各樣非理作意的妄念,由此
產生很多煩惱,貪瞋癡等等煩惱。這些煩惱會擾亂我們內心,因此使我們的三門造作了很
多惡業。這一切若追本溯源,痛苦的根源就是內心的我執。仔細追蹤,泉源是業力和煩惱
,但其中特別是煩惱,而煩惱的根本即是我執。這是兩個主要開示的內容。
首先,「此是苦聖諦」這句話要講的是,對於輪迴的法,我們都把它當成是美好幸福
的,仔細分析其實它會帶來很多災難,是不吉祥的。再來,「此是集聖諦」這是說我們常
以為內心的煩惱我執會對我產生幫助,但其實它是會製造傷害,讓我痛苦的,而且它是使
我在輪迴中流轉的根本。所以是從兩方面來作說明,就輪迴的法由苦、集二諦來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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