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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印順導師 第一章 有關結集的種種問題 第二節 聖典(佛法)的來源與成立  第一項 聖典的來源   佛陀自身並沒有著作,佛弟子也沒有當場記錄;沒有原始手稿,也沒有最初刊本:聖 典是怎 樣集成的呢?原始佛教聖典,與一般的典籍不同。對聖典而作史的研究,首先要 認清聖典的特性 。一般的說,聖典是佛法,源於佛陀的自證,而為人宣說出來。其實, 佛法不只是口說的。佛法 的根源,當然是佛陀的自證。屬於佛陀自證的境地,是無可論 究的。從佛的自證境地,而成為世 [P8] 間的,為人類所信、所知、所學習的,一定要經 「表達」的過程。檢討聖典的內容,有教說,有 制度,有佛的生活實況。教說,是佛所 宣說的,是佛的「言教」。 法制,部分是當眾宣布制定的 ;部分是佛的生活軌範,成為 大眾的楷模,這裏面就有「身教」(還有佛的事跡,也不用佛說, 而為當時所知而傳說 下來的)。佛的「身教」、「言教」,從佛的內心而表現出來。內心流露出 來的,如佛 的氣象、精神,使人直覺到偉大而信心勃發;那種「目擊道存」,「無為而化」的教 化 ,經律中多有記述,這不是「身教」、「言教」所能概括的。如來的身口意──三業大用 的示 現,約特殊的事例,稱為「三業輪」(三示導)。這表明佛陀的教化,是佛的三業 德用,呈現於 人類,誘導人類趨入於佛法。佛法,那裏只是口舌的說教呢!   佛法也不只是佛說的:以教說來說,佛法而見於聖典中的,佛說的而外,有弟子說的 ,有弟 子與弟子互相對論的,有佛略說而弟子廣為分別的,還有佛涅槃後弟子說的。宇 井伯壽曾列表以 為說明,可以參考(1)。在『相應部』「有偈品」(與『雜阿含經』的「 八眾誦」相當)中,還有 梵天Brahman,帝釋天S/akradeva^na^m indra等說法,所以『 大智度論』說:「佛法 有五種人說:一者、佛自口說;二者、佛弟子說;三者、仙人說 ;四者、諸天說;五者、化人說 」(2)。佛法並不限於佛說,是佛教早期所公認的。從佛 的自證心境,表現出來,化導人類。在家 出家的佛弟子,依佛的教導而修證,證入佛陀 自證的境地。本著自己的理解與體驗,或表示自己 [P9] 的悟解,或為了化導而表達出來 ,都就是佛法。徹底的說,根源於佛陀,而表現於世間的,不只 是佛的三業德用,也是 佛弟子們的清淨三業。佛法是具體的,活躍於人類面前的。以佛陀為根本 ,僧伽為中心 ,統攝七眾弟子,而展開其覺化,淨化人間的救世大業。這就是用文句來集成聖典 的來 源。   「原始佛教」初階段,離佛不遠,對佛法是有一種明智合理的看法。佛法不只是說的 ,也不 限於佛的。所以「阿含經」集錄了佛弟子所說,連佛滅後弟子所說的,也集錄起 來。律部而成立 較早的,如「經分別」對於「學處」的「文句解說」、「犯相分別」, 都只是分別,而並不解說 為是佛說的。但這種明智合理的看法,終於變了,這當然是離 佛日遠的關係。一切歸於佛,作為 佛說,其時間是可以考見的。「九分教」的名目,出 現在『中部』、『增支部』中。「九分」或 「十二分教」,在漢譯「阿含」部中,稱為 「如來所說」(3),「我所說」(4),「佛所說」(5),「 佛所宣說」(6);銅鍱部 Ta^mras/a^t!i^ya(7)的『增支部』,也稱為「瞿曇之法」(8);『島史』 也說是「師之 九分教」(9)。「九分(或十二分)教」是佛法部類的總稱,所以這就是「一切佛法 是佛 說」。巴利Pa^li聖典『相應部』 還沒有說到「九分教」,『增支部』 才明確的稱為佛 說 。所以以一切佛法為佛說的見解,是「九分教」成立了,「四部阿含」末期──『增 支部』成立 的時代,還在「第二結集」以前。從此,「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說」 ,成為契經的一定文 [P10] 句。   「佛法等於佛說」,傳說也太久了!然而要作原始佛教聖典成立史的考察,不能不回 復原始 的古說,以便理解聖典所傳佛法的特質。    註【3-001】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卷三(三一二──三四七)。 註【3-002】『大智度論』卷二(大正二五.六六中)。 註【3-003】『增壹阿含經』卷二一(大正二.六五七上)。 註【3-004】『雜阿含經』卷四一(大正二.三00下)。 註【3-005】『般泥洹經』卷下(大正一.一八八上)。 註【3-006】『佛說大集法門經』卷上(大正一.二二七中)。 註【3-007】南傳巴利文系佛教,每自稱為上座部Sthavira,或分別說部Vibhajyava^din ,其實是從 上座部所分出的,分別說部的一支,正名為銅鍱部。 註【3-008】『增支部』「五集」(南傳一九.三二九)。 註【3-009】『島史』(南傳六0.二六)。     第二項 聖典的成立 [P11]   佛法是什麼?是根源於佛陀的自證;而成為人間佛法的,是以佛為根本,以僧伽為中 心,統 攝七眾弟子,而展開於人間的救世大業。內容不單純,逐漸的成為文句,集成各 部聖典的過程, 情形也就不一樣。如律vinaya部中,作為僧伽軌範的「學處」 s/iks!a^pada,當眾制為一 定的文句,為佛陀時代的成文法。編成部類,成為半月半月 誦說的「波羅提木叉」Pra^timoks!a 。所以「波羅提木叉」的成立過程,是初制,再制 到定制;「學處」(戒條)增多,編為部類 ,成為公認(大體相同)的「戒經」。集成 「犍度」khandhaka的種種法制,如出家「受戒 法」、「安居法」……都是推行在僧團中 的不成文法。從佛世到集成,制度也有多少變化;經過 情形,是傳說在僧團中的。結集 ,主要是面對當前的僧制事實,而以文句集錄出來。集錄的過程 ,是從要目到詳備,從 起源到補充的。律部的集成,與經部是不相同的。   經su^tra部,主要是「教說」的集成。從「說」到「集成」,有著種種過程,種種問 題 。如「佛說」,或對一人說,或對數人,或對大眾說。佛說,剎那的過去了,而存留 於聽眾內心 的,是佛說的影象。在佛法中,稱為「聽聞受持」。領受佛說,憶持在心, 這是佛法存在於弟子 內心的階段。忘失了,憶持不完整,那就不消說了。憶持完全的, 由於領解的程度不等,存在於 聽者內心的佛法,彼此間也不容易一致。聽同一教說,而 引起不同的反應,不同的理解,甚至相 反的意見,在「聽」與「說」的關係中,是極普 遍的現象。阿梨吒Aris!t!a從佛聽法,而以 [P12] 為「欲不障道」(1),就是一個極端的 例子。大乘經說:「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2) ,也只是表示了這一情況。   存在於聽者內心的佛法,為同梵行者,弟子,教外人士,再表達出來。如作大意的開 示,或 加以闡明,雖還是從佛聽來,而一般是不承認為佛說的(可能是弟子說)。如依 佛說的次第意義 ,精簡為一定的文句,在敬虔的心中,確信為是佛所說。傳授簡略的文 句,附以內容的解說。這 種定形文句,傳布開來,就進入了「傳誦」階段。   佛陀四五年的不斷說法,教說是非常多的。聽者的程度不一,「傳誦」出來的佛說─ ─定形 文句,也不是少數的。多而又不完全一致,大同小異的,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 ,到處都是:到 底那些是真正的佛說?有佛教──僧伽內部的共同意識,也就是當時的 僧伽(起初,都是佛的及 門弟子),大家有心目中公認的佛法標準。而且,佛弟子有領 悟力特強的,成為法義的論說者, 名為「持法者」dhammadhara,「論法者」 dhammakathika。還有記憶力很好 的,成為「多聞者」Bahussuta。智慧第一舍利弗 S/a^riputra,多聞第一阿難A^nanda ,就是領悟力與記憶力傑出的大師。據經律傳說: 佛法的傳出,或說從佛聽來,或說從大 眾聽來,或說是從眾多的長老們聽來,或者從某 大德聽來(3)。這種「傳誦」而來的佛法,要經僧 伽大會的共同審定。在第一結集中,以 憶持力最強的阿難為主持人。這樣的共同審定,名為「結 [P13] 集」,才被公認為真正 的佛說。所以不同的傳誦,大同小異的文句,只要不違佛意(當時的共同 意識),就一 切都集錄下來。   弟子所說,大致也經歷「受持」、「傳誦」、「結集」──三階段。佛的及門弟子, 於佛法 有深徹的理解,真實的修證。然後助佛揚化,展開互相論究,為眾說法的工作。 弟子所說而能傳 誦於教界,受到大眾審定而集入聖典的,都是當代的名德長老。這是見 佛所見,證佛所證的,所 以能與佛說受到同樣的尊重。不過,佛弟子的教說,與說者的 個性、興趣、習性、思想方式,有 著某種一定的關係。這是從佛弟子的特殊性中,重現 佛陀的教法。在佛弟子的師承傳受中,這些 會成為思想流派的淵源之一。   原始佛教聖典中,還有諸天、夜叉等說,『相應部』 的「有偈品」,是屬於這一類 的。這是 早期結集,但不是最早的。這些,多數不屬於僧伽內部的傳誦,而是來自民間 。佛法普化社會, 通過民間固有的宗教信仰領域,而表現佛法的超越,紛紛的傳誦於佛 教界。這部分,理智的成分 淡,情感與興味的成分濃。所宣說的佛法,不是通俗的,就 是簡要的,直覺的,缺乏分別精嚴的 佛學特色。在大眾共同審定中,承認是佛法而結集 下來。   「根本佛教」,佛陀四五年──半世紀的長期教化,「傳誦」的佛說,弟子說,決非 少數的 ,簡略的片言隻語。早期集成的聖典,雖然簡要,而實際已非常複雜。佛教的日 益開展,進入第 [P14] 二期的結集,成為大部。佛法更從新形式,新意境中表現出來, 而為時代佛教所公認。這些,到 下面再為論列。佛法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成為大眾公認 的佛法(或佛說)。以一字一句為佛口親 說,固然是離佛世太遠,不明瞭實情的信仰。 而想在現存聖典中,探求佛陀親說,而感到不可能 ;不知這一探求佛說的構想,是與聖 典成立的實情不符的。    註【4-001】『中部』(二二)『蛇喻經』(南傳九.二三七)。『中阿含經』卷五四( 大正一.七六三中)。 註【4-002】『維摩詰所說經』 卷上(大正一四.五三八上)。 註【4-003】『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南傳七.九九──一0二)等。 --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世間所作,皆依於地而得建立, 如是一切善法,皆依內六入處而得建立。」 雜阿含901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93.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a/M.1436576831.A.081.html yctsai:轉錄至看板 Buddhism 07/11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