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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人:bibolu 所犯板規:紅區四 文章代碼:#1RvtNp_N (Buddha) 違規證據: 噓 bibolu: 北七 ? 11/11 11:33 ---- (檢舉信內容不太適合公開,恕刪~) 判決:成立,水桶7天。 ============== 被檢舉人:CassSunstein 所犯板規:紅區四 文章代碼:#1RvtNp_N (Buddha) 違規證據: 你卻不敢,你話術上頂多放個「有興趣的人來參選副版主」而仍保留你「正版主」然後以 「不當的統治作風」來箝制言論的空間 ---- 這似乎跟選板主的事實相去甚遠吧!板主要不要處理一下呀? 判決:不成立,但刪文並希望能去看一下公告。 ============== 被檢舉人:CassSunstein 所犯板規:紅區四 文章代碼:#1Rw11i5G (Buddha) 違規證據: 其實這不是我空言喔,比如說小組長不是自以為得計,說要以小組長固有職權來暫開一個 「各宗教人士暢所欲言版」來解套嗎?結果開了啥?結果快一個月下來只有開「天窗」咧 !開的版在哪?我都懶得說小組長這種食言例子了。 ---- 小組長連組標都改了,板主可以去看看喔! 判決:成立,刪文並水桶7天。 (ps:板規有假釋條款可以運用。) ~~錯解小組長原意,恢復原判決~~ =============== 這裡跟板友溝通一件事情: 有看到違規的人,可以像這位板友寄信檢舉,我不一定會看到所有推文。 板風的維持大部份是靠板眾努力的,如果我沒看到,被攻擊方又沒檢舉, 那就不要事後抱怨喔! 感謝這位熱心的板友,十分感謝!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04.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a/M.1541945530.A.F82.html ※ 編輯: yaqqq (61.223.104.95), 11/11/2018 22:16:28
rabbit1974: 為何把自己發的那篇刪掉呢?後續會引發什麼效應我不 11/12 12:12
rabbit1974: 是早告訴你了嗎? 11/12 12:12
yogi: 就板主自己發文引戰釣魚啊 然後還真的有魚傻傻上鉤 一個當 11/12 14:38
yogi: 機 一個多逃 www 11/12 14:38
rabbit1974: yaqqq,yogi說的是真的嗎?老實說,你有沒有用手段與 11/12 15:07
rabbit1974: 權利來剷除異己? 11/12 15:07
我比你還訝異有這種手段,yogi大大幫我上了一課。 yogi大先前曾說我毀滅證據,馬上被打臉。 現在又說這種恐怖的想法出來,他都是帶著這種心態來討論的話,有點怕~~
rabbit1974: 還有bibo出現的時間點也很可疑。 11/12 16:13
你的雙重標準一樣嚴重,如果找的出關聯,我馬上辭板主。
yogi: 板主自刪那篇,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留備份吼。那篇裡面的措辭如 11/12 16:18
yogi: 果是CS寫的只怕早就被水桶了。結果那篇釣出C大魚,板主也就 11/12 16:18
yogi: 對大魚開鍘,魚餌自刪,板主的身分這樣做真的很失格調啦。要 11/12 16:18
yogi: 戰就光明正大一點堂堂正正交鋒,不要搞這種手段。 11/12 16:18
yogi: 另外,關於板主的治板風格與處理事務的批判本來就屬於版務討 11/12 16:21
yogi: 論。這樣也有犯版規嗎?這標準會不會太扯?這樣跟韓導喊禁 11/12 16:21
yogi: 止政治訴求遊行有什麼兩樣? 11/12 16:21
FarkU: 人家親近善士維護正法你敢嘴? 11/12 16:58
VElysian: 好像可以找小組長把文章備份出來? 11/12 17:08
stockeye: 文章即使刪除,在一定期間內都可調閱,板主以上的有權 11/12 18:09
stockeye: 限可以看到刪除文章,以及每一次修改紀錄,就算你改上 11/12 18:09
stockeye: 百次,然後刪除,每一次修改都還能調閱,紀錄會保持很 11/12 18:09
stockeye: 長一段時間。 11/12 18:09
stockeye: 如果真的有異議,個人建議應該跟小組長反應,也不需要暗 11/12 18:13
stockeye: 諷的去指責誰如何,yaqqq立場與其他人不同,交由小組長 11/12 18:13
stockeye: 判斷比較公正客觀,對兩邊來說都比較公平。 11/12 18:13
hawls: 末學來佛法板時日不長,許多事情並不了解,不過關於CassSun 11/12 18:14
hawls: stein大德所為之事,是否適用於板規四,是有所些疑惑。像是 11/12 18:14
hawls: 「事情做一半後續根本沒有做完」這樣確實是食言,那麼,姑 11/12 18:14
hawls: 且以CassSunstein大德所言:依小組長「固有職權」「暫開」 11/12 18:14
hawls: 一個「各宗教人士暢所欲言版」。這件事是否會費時久到一個 11/12 18:14
hawls: 月仍未完成,應該並不是不能質疑。再者,假使真的要費時如 11/12 18:14
hawls: 此久,那麼有對外說明情況嗎?如果沒有,那麼是屬正常情形 11/12 18:14
hawls: 嗎?簡言之,末學認為,在判決時應該要給予明確的理由及解 11/12 18:15
hawls: 釋。為何被判?做了什麼事情?那件事情如何符合到某條板規 11/12 18:15
據我所知小組長有在規劃,一個板的建構不是那麼容易的。 因為這樣說別人「食言」,過頭了。
hawls: ?另外是,yaqqq大德板主請CassSunstein大德自行詢問小組 11/12 18:15
hawls: 長,末學對此感到不解:似乎是說,CassSunstein大德的言論 11/12 18:15
hawls: 是否真的不合理的攻擊到小組長,yaqqq大德板主也並不是完 11/12 18:15
hawls: 全確定這件事。但是對於CassSunstein大德的判決已經先於這 11/12 18:15
hawls: 件事而執行了。 11/12 18:15
這裡用詞確實引人誤會,已修改。 我這裡是說可依假釋條款解除。 這麼關心的話也該去詢問一聲,連詢問都不詢問, 依自己的意思說別人「食言」,真的過頭了。
VElysian: 若小組長沒意見的話可以解除水桶。<= 11/13 00:10
VElysian: 我覺得應該先詢問小組長意見再做判決較為恰當, 11/13 00:10
VElysian: 先斬後奏,萬一小組長覺得應該解除水桶怎麼辦? 11/13 00:11
yogi: 又來這套不 不理嗎?球員兼裁判,釣完魚再來個沒人檢舉就 11/13 08:13
yogi: 不告不理。球員兼裁判,板規制訂也是你、裁決也是你,釣魚 11/13 08:17
yogi: 完再自刪說個沒人檢舉就當沒事,是以為板眾眼鏡都瞎了嗎?然 11/13 08:17
yogi: 後自為之判決還要組長來幫你收拾善後又是哪招?根本算準組 11/13 08:17
yogi: 長裁決曠日費時要讓CS吞下這幾天水桶。隨便啦 一個人的行為 11/13 08:17
yogi: 定義了一個人的格調,一個人掌握權力的時候又特別能像照妖 11/13 08:18
yogi: 鏡一樣照出本來的面目。 11/13 08:18
※ 編輯: yaqqq (61.223.104.95), 11/13/2018 11:54:39
rabbit1974: 我沒雙重標準,你也沒有看過我曾為Cass站過台吧,我 11/13 13:18
rabbit1974: 單純就我對你個人的言行做觀察判斷,理由在之前的推 11/13 13:18
rabbit1974: 文都說過了,我認為你不適任佛法版的版主。 11/13 13:18
hawls: 謝謝yaqqq大德板主的回覆,但末學仍感疑惑:假使真如CassSu 11/13 13:24
hawls: nstein大德所言[以小組長「固有職權」來「暫開」],那麼 11/13 13:24
hawls: 這件事大概需要多久時間可以完成?如果將近一個月仍未開板 11/13 13:24
hawls: ,是在處理什麼部分呢?yaqqq大德板主認為:CassSunstein大 11/13 13:24
hawls: 德應該先去信詢問小組長,以免除事端。但是反過來看,假使 11/13 13:24
hawls: 小組長未適當地執行工作以致未兌現承諾,小組長不做表示, 11/13 13:24
hawls: 其他人又如何知道真實情況?換句話說,如果小組長有就[「 11/13 13:24
hawls: 固有職權」來「暫開」,但隨著時間逝去仍未開成]做一個進 11/13 13:24
hawls: 度上的報告,那麼一樣能免除事端。今天的情況是,小組長作 11/13 13:24
hawls: 業情形不明,CassSunstein大德未去信詢問,那麼「食言」的 11/13 13:24
hawls: 這份嫌疑,應該就不是由CassSunstein大德單方面來承受。如 11/13 13:24
hawls: 果釐清「是/不是食言」的責任不完全在CassSunstein大德這 11/13 13:24
hawls: 邊,那麼「食言」ㄧ詞,自然應該在版務討論容許的範圍以內 11/13 13:24
hawls: 。縱使CassSunstein大德發言有惹人不快之處,亦不能將之連 11/13 13:24
hawls: 結到「未盡釐清之責任」而對CassSunstein大德做出判罰。以 11/13 13:24
hawls: 上是末學的一些淺見,供予yaqqq大德板主。謝謝。 11/13 13:24
yaqqq: 這個部分要請關心的人去詢問。 11/13 14:24
yaqqq: 我之前問輪替板主,就花了快2個月。 11/13 14:24
yaqqq: 結果還被人說成是眷戀權利,唉! 11/13 14:26
yaqqq: 至於判決,指控別人應該要拿出證據才對,這是基本道理。 11/13 14:35
yaqqq: 而不是叫別人澄清,或叫板主去調查。 11/13 14:35
rabbit1974: 假使沒有發生Cass被桶的事件,你的言行依然有問題, 11/13 15:49
rabbit1974: 還有你為何刪自己文章呢? 11/13 15:49
hawls: yaqqq大德板主您好:末學的意思並非只是「叫別人澄清,或叫 11/13 17:45
hawls: 板主去調查。」希望您能明察。 11/13 17:45
yaqqq: 如果不是這個語意了~那應該就是說:不該為未確定之事判決, 11/13 19:57
yaqqq: 因為小組長可能真的食言,是這樣嗎? 11/13 19:57
yaqqq: 那就更有趣了!「未確定」之事,就先「確定」的說別人食言。 11/13 19:58
yaqqq: 那舉證責任在誰呢? 11/13 19:58
yaqqq: 媽媽嘴的案件可以去看看喔!沒有證據,只靠懷疑就說別人是殺 11/13 20:16
yaqqq: 人犯!當然他可能是殺人犯,但沒有證據下就說YES,是網路常 11/13 20:17
yaqqq: 有的風氣!要破除這個風氣,必然會受到網友的攻擊,這是我早 11/13 20:17
yaqqq: 就有的覺悟! 11/13 20:18
VElysian: 所以yaqqq板主確定CassSunstein沒有證據所以信口開河? 11/13 20:23
VElysian: 沒有「食言」的證據。 11/13 20:23
yaqqq: 而在調查完確定是否有其事實,在判決當然是最好的制度,但 11/13 20:51
yaqqq: 可惜的是PTT沒有調查的能力,只能以無罪推定為前題。 11/13 20:51
yaqqq: 所以我才叫他去詢問小組長,若小組長「真的食言」那就解除! 11/13 20:52
yaqqq: 如果小組長「沒有食言」,但不介意他的說法,就可依假釋條 11/13 20:53
yaqqq: 款」解除。 11/13 20:53
yaqqq: 這調查的責任只能落在「指控他人」的板友身上,這也是莫可 11/13 20:57
yaqqq: 奈何的事情。因為PTT不是社會,沒那麼良好的司法制度。 11/13 20:58
yaqqq: 所以又回到老話題,「輪替板主」是個好制度,每個人的風格 11/13 20:59
yaqqq: 都會不同。 11/13 20:59
yaqqq: #1QkFvXYa #1QkG2Ktb (Buddha),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 11/13 21:02
yaqqq: 下次徵選會落在12月底,到時也會再補充我的想法。 11/13 21:03
rabbit1974: 不理會嗎?你的立場問題與言行已經影響到討論自由了 11/13 22:07
rabbit1974: ,我還是希望你可以恢復為版眾的身份,但不想卸任誰 11/13 22:07
rabbit1974: 也無法勉強你,另外,你何故要自刪文章呢? 11/13 22:07
hawls: yaqqq大德板主您好:[「未確定」之事,就先「確定」的說別 11/13 23:23
hawls: 人食言。那舉證責任在誰呢?]與此有關的部分,末學在前面 11/13 23:23
hawls: 的意見已有表達過了,請大德明察。另外,「調查的責任」的 11/13 23:23
hawls: 歸予可以是沒有對象。意思是,在沒有任何人適合擔負「調查 11/13 23:23
hawls: 的責任」的情形下,這份責任並不歸予任何人。而如果CassSun 11/13 23:23
hawls: stein大德在本板上不具有額外的權限能夠做調查,那麼將「 11/13 23:23
hawls: 調查的責任」歸予CassSunstein大德應該不太合適。(CassSun 11/13 23:23
hawls: stein大德有糾舉和批評的權限,以及相關的容錯空間。不應將 11/13 23:23
hawls: 糾舉的權限和調查的權限混為一談)不過,末學是同意管理方 11/13 23:23
hawls: 式是受風格所影響。雖然其他位大德可以批評yaqqq大德的管理 11/13 23:23
看來我們找到了共識和差異點,再來就是互相尊重,這才是溝通辯論的真義。 再來我也想請教一下hawls大德的標準點: 如果板聚1個月後沒有舉辦(先假設這是可受公評), 有人拿來說嘴如下,你覺得哪個該被水桶? (我只想了解可以接受的強度,不用說理由,要說當然歡迎^.^) 一、一般類 1.hawls的活動就是食言的行為。 2.hawls可能是個胖子?因為食言而肥。 3.這個行為就是騙人。 4.騙子的行為最能形容這次。 5.根本就是個騙子。 二、政治類 1.hawls和綠色的小夫有87分像。 2.白賊義的白海豚出現在佛法板。 三、經典小說類 1.狼來的小孩我終於知道名字了,就是叫hawls。 2.hawls的鼻子跟皮諾丘的鼻子一樣長。 ~盼能給我個答案,我可以了解一下,感謝~
hawls: 方式,但要求yaqqq大德的風格必須被強加修正,而且是在沒 11/13 23:23
hawls: 有更適任板主的大德自願出面的情形之下。在如此的境況,yaq 11/13 23:23
hawls: qq大德等於是做了事又被要求太過。末學是認為有些批評是無 11/13 23:23
hawls: 助於事又對yaqqq大德有失公平。以上一些淺見,供予yaqqq大 11/13 23:23
hawls: 德板主。 11/13 23:23
VElysian: 我覺得應維護被告辯護的權利,之後再做判決,較符合公正 11/14 00:57
這樣當然最好,不過我認為可行度太低! 當然可能是我沒想到,請VElysian提供板規如何建立。 如果ok,我會納入板規之中。
VElysian: 另外,調查責任落在誰身上,並無立法規定。恐難服人。 11/14 00:58
所以我在置底文就直言的說道: 不要針對到人,我根本不理會。 針對到人的時候,你自己最好有把握。
VElysian: 再者,調查,就是詢問小組長吧?看起來並無難度啊~ 11/14 00:59
是的,所以我並沒有刁難cass,這是他的責任,不是我的責任。 聲援他的人當然也可以幫他詢問,可是到現在2天多了,我是沒看到有人有動作。 只看到一些奇怪的影射,唉! ~~~~這篇文章我不會在修了,有問題可以另發文章討論,感謝~~~~
hawls: yaqqq大德板主您好:(在末學維持理智的情形之下)假設末 11/14 10:00
hawls: 學曾經做出承諾板上大德們,以個人的能力範圍內盡速推動板 11/14 10:00
hawls: 聚。那麼在一個月以後,末學仍未實現板聚,如果出現了一~ 11/14 10:00
hawls: 三的情形,基本上末學都會概括承受,並提出澄清(事情目前 11/14 10:00
hawls: 是如何)或者懺悔(向各位大德們抱歉),或者兩者皆是。如 11/14 10:00
hawls: 果有涉及不當的批評,如果是明顯的,末學會選擇放置不做回 11/14 10:01
hawls: 應(多數人看得出來),如果是不明顯的,末學也會選擇放置 11/14 10:01
hawls: 不做回應(多數人看不出來),因為這兩者回應起來不具什麼 11/14 10:01
hawls: 成效,所以通常止於給予相勸或道歉。末學比較會回應的是: 11/14 10:01
hawls: 似是而非、資訊不符合事實等等,這些主軸放在釐清事實或釐 11/14 10:01
hawls: 清概念的類型。畢竟每一個人的認知、觀念、表達、態度等等 11/14 10:01
hawls: ,多少會有差別,末學不認為自己有擔負著修正這些的責任, 11/14 10:01
hawls: 也不會對每一位大德的這些差別抱持著尊重,但會試著盡量包 11/14 10:01
hawls: 容。(觀、慈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因緣在。不過,上面談得 11/14 10:01
hawls: 都是末學個人。如果是涉及到公領域,末學認為理想的標準應 11/14 10:01
hawls: 該是只會再往上調。比方說,對於明顯的不當批評,必須做出 11/14 10:01
hawls: 澄清與回應,對於不明顯的不當批評要問明白,再做回應。盡 11/14 10:01
hawls: 量不留模糊和爭議的空間。大概是這個樣子。以上是末學回覆 11/14 10:01
hawls: 給yaqqq大德板主的回應。 11/14 10:01
rabbit1974: 關於我問你的問題是否觸碰到你內心的恐懼了? 11/14 11:21
※ 編輯: yaqqq (163.23.64.254), 11/14/2018 16:28:34
rabbit1974: 我不會去影射你什麼,即使我確定的事我還是想聽你親 11/14 17:43
rabbit1974: 口說出來,你確定不理會是嗎?我覺得你不適任版主, 11/14 17:43
rabbit1974: 可以卸任嗎? 11/14 17:43
VElysian: 基本上,水桶就是調查終結的意思吧?還是我會錯意了? 11/14 19:59
VElysian: (只有一行,實在無法回文,不修文可以跟我們一起推文) 11/14 20:00
yaqqq: 照著順序來說:在本板時,po文與板友討論,就事論事。不要 11/14 22:18
yaqqq: 針對人,基本上就不會有事。 11/14 22:19
yaqqq: 要針對人時,「當下的文章」就該要有證據。 11/14 22:20
yaqqq: 因此若證據不夠有力,而被水桶後,你有二條路。 11/14 22:21
yaqqq: 1提出更強而有力的證據,有理的話我會解除水桶。 11/14 22:21
yaqqq: 2假釋條款可以運用。 11/14 22:22
yaqqq: 現在的爭論出現在1。為什麼不給予調查期間? 11/14 22:22
yaqqq: 因為我認為可行度低,板規難以建立。 11/14 22:22
yaqqq: 當然可能是我能力不足,所以歡迎板友幫忙提供。 11/14 22:23
yaqqq: 但我認為只要不要針對人就好了,佛法討論有需要一直在針對 11/14 22:24
yaqqq: 人嗎?而常被我水桶的一些板友就是一直犯這毛病,所以認為我 11/14 22:24
yaqqq: 針對他。 11/14 22:25
yaqqq: 並舉起「干涉自由」的大旗來反對,殊不知: 11/14 22:28
yaqqq: 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11/14 22:28
VElysian: 但是板主方,也沒有「尚未食言」的確切證據不是嗎? 11/14 22:28
yaqqq: 你可以多觀察一下被我水桶的板友文章,是否符合我的觀察。 11/14 22:29
yaqqq: 當然我的觀察有可能是錯誤的也說不定。 11/14 22:29
yaqqq: 你懂「無罪推定」嗎?如果不懂,可能會有雞同鴨講的現象。 11/14 22:30
yaqqq: 該講的都講了,反正就是請他或聲援他的去問小組長就好了。 11/14 22:33
yaqqq: 簡單的動作不去做,我也搞不懂! 11/14 22:34
VElysian: 我覺得雙方都有理,雖然一方言語較激烈,沒開板也是事實 11/14 22:35
VElysian: 我是覺得聽起來較像抱怨?!道個歉就可以了。 11/14 22:36
VElysian: 其所陳述既為事實,並不構成人身攻擊或其他紅燈條件, 11/14 22:38
VElysian: 現有板規較簡單,私以為以黃燈區(針對性言論)警告, 11/14 22:39
VElysian: 並請該板友因其言語激烈,懺悔就可以了。 11/14 22:40
VElysian: 板主覺得如何? 11/14 22:40
yaqqq: 你說的就是我說的第2條路:假釋條款。 11/14 22:41
yaqqq: 至於是否符合紅區,就又回到老問題:每個人認定不同。 11/14 22:42
yaqqq: 所以我才要推「輪替板主」的方式。 11/14 22:42
yaqqq: 換我請教一下,上面詢問hawls的一二三區,你覺得哪個該水桶 11/14 22:44
yaqqq: 呢?(希望能回答一下,讓我再多一個參考,感謝!) 11/14 22:44
VElysian: 如果我是板主,沒有確切證據我是不會水桶的。 11/14 22:45
VElysian: 現在是看板還沒開,有人來板上抱怨,其所說的是事實, 11/14 22:46
VElysian: 所以我不會水桶他,但我會做兩件事: 11/14 22:46
VElysian: 一、請對方和平討論。 11/14 22:47
VElysian: 二、這是組務板事務,非本板,請他去組務板跟小組長說明 11/14 22:47
VElysian: 以上。 11/14 22:48
VElysian: 補充一下,我只針對開板一事說出我的看法, 11/14 22:50
VElysian: 至於你們過去的恩恩怨怨,我是不清楚的。 11/14 22:50
VElysian: 但我覺得私人恩怨不宜在公開看板吵架。 11/14 22:51
VElysian: 私人恩怨私底下水球寫信吵吧~不必鬧到板上。 11/14 22:52
VElysian: 如果關係到公眾板務,當放下私人恩怨成見,理性和平討論 11/14 22:52
VElysian: 以上。 11/14 22:53
yaqqq: 所以就算說小組長是騙子,你都不會水桶是嗎? 11/14 22:53
VElysian: 這是組務板的事呀~應該去組務板討論才是。 11/14 22:54
VElysian: 結果如何(例如水桶)由小組長定奪。 11/14 22:55
VElysian: 你是說小組長真的食言嗎?沒辦法只好再往上上訴了… 11/14 22:56
yaqqq: 不太懂,可以說清楚一點嗎?感謝~ 11/14 22:56
VElysian: 說到開板這件事,私以為還是團結起來好好討論, 11/14 22:57
VElysian: 比較容易有好結果… 11/14 22:57
VElysian: 哪裡不懂? 11/14 23:00
yaqqq: 我的意思是:有板友在板上說到現在還沒開板,小組長根本就 11/14 23:01
yaqqq: 是騙子。 11/14 23:01
yaqqq: 這樣也不水桶,只是刪文而已嗎? 11/14 23:01
VElysian: 小組長不一定是騙子,但「沒開板」是事實。 11/14 23:02
VElysian: 有的人覺得開板醞釀一整年沒關係, 11/14 23:02
VElysian: 有的人覺得拖一個月就是怠職。 11/14 23:03
VElysian: 有耐心等的的不能說那急性子惡言重傷啊~ 11/14 23:04
VElysian: 問題在於小組長又沒有說期限,所以才有紛爭。 11/14 23:04
VElysian: 我們這裡最大就板主,沒人有權力給個期限判定誰對誰錯, 11/14 23:05
VElysian: 只有小組長可以平息此事,因為只有他職權可以做到。 11/14 23:05
yaqqq: 所以會水桶嗎?我只是要參考而已,不便明說可以寄信給我。 11/14 23:06
VElysian: 而且這件事,也確實是組務板的事情,移去那裡討論也合理 11/14 23:06
VElysian: 不會水桶,由小組長決定。 11/14 23:07
VElysian: 以上。 11/14 23:07
yaqqq: 了解,感謝~~ 11/14 23:09
yaqqq: 我會做為下次判決的參考。(會有下次嗎?不看小看某板友的執 11/14 23:10
yaqqq: 念,哈!) 11/14 23:10
yaqqq: 那我可以再多請教一下嗎? 11/14 23:15
yaqqq: 假設1個月後,板友質疑hawls板聚沒有開,那一二三區,哪些 11/14 23:16
yaqqq: 你會水桶呢? 11/14 23:16
VElysian: 那是他私人事情, 11/14 23:22
VElysian: 應該出來說明的是他。 11/14 23:24
VElysian: 板主默許板友糾團,這方面真的需要注意, 11/14 23:24
VElysian: 以上。 11/14 23:25
hawls: 末學感覺這邊有些對話有點奇妙。首先,舉hawls板聚和本次 11/14 23:43
rabbit1974: 在這件事發生前我就希望你可以放棄版主的職務不是沒 11/14 23:43
rabbit1974: 原因,一再一再的告誡你不要帶領或讓其中一方變激進 11/14 23:43
rabbit1974: ,你的回答總是讓我覺得你會更理性一點,所以我就不 11/14 23:43
rabbit1974: 再追,結果是不是變這樣,有些東西明明很適合在佛教 11/14 23:43
rabbit1974: 板討論,硬要套到佛法板,老實說真有必要再開板嗎? 11/14 23:43
rabbit1974: 那何必區隔現行的兩個板?再開一個板的話,這裡要變 11/14 23:43
rabbit1974: 什麼?跟佛教板合併嗎?問題就出在你身上,多久以前 11/14 23:43
rabbit1974: 就告訴你,管不住自己的情緒,無法中立就乾脆當板眾 11/14 23:43
rabbit1974: 就好,這樣講還不夠清楚嗎?一直辯解自己沒權利慾, 11/14 23:43
rabbit1974: 要做就做漂亮點,大家看在眼裡還硬要辯,問你為何要 11/14 23:43
rabbit1974: 刪自己的文也不說,只想解釋Cass的事,就事論事,不 11/14 23:43
rabbit1974: 管他是誰,跟你有何過節,你的立場言行歸你的立場言 11/14 23:43
rabbit1974: 行,什麼叫下一次?你要不要恢復版眾身份來參與? 11/14 23:43
hawls: 事件做類比,其實是不當的類比,末學是為了yaqqq大德要做 11/14 23:43
hawls: 參考,而假設性的回答。再者,末學對板聚是否會成行,抱持 11/14 23:43
hawls: 著隨緣的態度,朝著將板聚辦起來的方向走,但並沒有聲稱板 11/14 23:43
hawls: 聚必辦起來不可。 11/14 23:43
yaqqq: 只是假設,若有冒犯十分抱歉! 11/14 23:49
VElysian: (PS:「板主任命」是組務板事務。) 11/14 23:53
hawls: 回覆yaqqq大德:沒有冒犯,請您不用在意。使之見得清楚即可 11/14 23:54
hawls: 。 11/14 23:54
yaqqq: 我知道hawls是隨緣! 11/14 23:58
yaqqq: 所以假設有板友誤會,發生這種事,那一二三區哪個會水桶? 11/14 23:58
yaqqq: 還是就請hawls解釋清楚就沒事了? 11/14 23:58
rabbit1974: 你是版主不代表你有言論免責權,今天換成他是板主, 11/15 00:13
rabbit1974: 你同樣也會進桶。你不會讓自己進桶,而你有權讓他人 11/15 00:13
rabbit1974: 進桶,不代表你的言論就沒問題,你若一貫的理性,相 11/15 00:13
rabbit1974: 信大家都會站在你這邊,而你自刪文的用意遲遲不說是 11/15 00:13
rabbit1974: 怕立場被動搖嗎?不要一句陰謀論欲加之罪帶過,本想 11/15 00:13
rabbit1974: 說你今後若中立理性點的話,都是學佛的就慈悲心看待 11/15 00:13
rabbit1974: ,這不止是我一個人的想法喔,結果你這幾天還是這樣 11/15 00:13
rabbit1974: ,所以我現在只能說,換人做可不可以,你還有一個佛 11/15 00:13
rabbit1974: 教版阿執著什麼呢? 11/15 00:13
yaqqq: 所以VElysian大大,假設有人因為這樣指稱hawls大大是騙子, 11/15 07:39
yaqqq: 你也不會水桶,只是請hawls大大解釋清楚。 11/15 07:39
yaqqq: 我這樣理解有問題嗎? 11/15 07:40
yaqqq: (~~在此十分感謝hawls大德寬容大量,願意讓我舉例~~) 11/15 07:52
hawls: 回覆yaqqq大德:您別客氣,請儘管使用。唯建議盡量舉比較適 11/15 08:33
hawls: 當的例子。 11/15 08:33
VElysian: 你對 hawls 的假設我暫時是那樣處理。 11/15 10:02
rabbit1974: 不要逃避,為什麼你要自刪文,講! 11/15 10:36
rabbit1974: 如今你還死命要維護自己的立場是嗎?不敢回應我是心 11/15 10:45
rabbit1974: 虛嗎? 11/15 10:45
s8402019: 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南無阿彌陀佛 11/15 12:32
stockeye: 跟隨著批評,很妥當?要不要先照鏡子看一下自己現在身 11/15 12:39
stockeye: 份,俗家?出家? 11/15 12:39
yaqqq: #1RxO84vC (HumService) 11/16 10:41
yaqqq: 不知道rabbit1974會不會說:evilcherry出現的時機點很可疑? 11/16 10:45
yaqqq: 看來板務問題告一段落,有問題可在發文。 11/16 10:54
yaqqq: ====再來是私人的問題==== 11/16 10:55
yaqqq: rabbit1974在我回答你的問題之前,請你先回答我之前請教的 11/16 10:56
yaqqq: 事情,你對於「第二位板主」的錯誤資訊,被Cass拿去佐證, 11/16 10:56
yaqqq: 你的感覺是什麼? 11/16 10:58
yaqqq: 我是真心想了解你當下的想法,請放下你的情緒來溝通。 11/16 11:00
rabbit1974: 你沒救了你,還有一丁點羞恥心的話就下台吧,本還冀 11/16 11:17
rabbit1974: 望你可以覺察自己的習氣,畢竟我都毫不留情的指出來 11/16 11:17
rabbit1974: 了,如果你要搞到惡名昭彰的話我也阻止不了你,這些 11/16 11:17
rabbit1974: 小動作真的很難看。 11/16 11:17
evilcherry: yaqqq你少在這邊來這套,板友沒有跟進小組長承諾是板 11/16 14:13
evilcherry: 友問題,你身為板主,整件事有一半因你而起,你也有責 11/16 14:13
evilcherry: 任向板友顯示你緊張這件事的。 11/16 14:13
yaqqq: 唉!看來是得不到答案了。 11/16 16:35
yaqqq: 而我也可以藉此回答你,就是因為這樣沒有良性的溝通,我才 11/16 16:37
yaqqq: 會刪文。 11/16 16:37
yaqqq: 要看我文章的,精華區cass文章中就有了。 11/16 16:38
yaqqq: 一些偏激派的「維護自由」,只是維護自己攻擊他人的自由, 11/16 16:39
yaqqq: 真的很可惜! 11/16 16:41
yaqqq: 如果沒有良性的溝通,那就這樣吧! 11/16 16:42
rabbit1974: 你的問題我在你刪文的那一篇就說過了,而我的文字沒 11/16 17:44
rabbit1974: 有著作權,所以你到底在堅持什麼?現在反控激進嗎? 11/16 17:44
rabbit1974: 什麼叫因為沒有良性溝通?你本身就講出一堆挑起爭端 11/16 17:44
rabbit1974: 的言論了還在求良性溝通,你的酸言酸語可以被桶幾次 11/16 17:44
rabbit1974: 了你有沒有自覺,不要跟我講Cass的事,我沒維護過他 11/16 17:44
rabbit1974: ,我甚至當他面批評過他,我針對的就只是你一直以來 11/16 17:44
rabbit1974: 的立場跟言行問題,而你一再的採取自我保護措施。 11/16 17:44
※ 編輯: yaqqq (61.223.110.92), 11/16/2018 22:29:11 ※ 編輯: yaqqq (36.235.4.69), 11/21/2018 20:54:08 ※ 編輯: yaqqq (163.23.64.254), 01/08/2019 20: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