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JKL (hi)
看板Buddhism
標題[分享] 「基礎佛學與知識」分享與討論
時間Tue Oct 23 18:02:41 2012
依據:置底須知
4. 基礎佛學與知識(下載、搜尋)
基礎佛學與知識:
下載:
設立此區乃有見於每天都有新學加入,但往往不知從何著手。
如同上學讀書一般,需要書
本和工具,旁人沒辦法幫您讀書考試,只有自己學習並親近善知識才能面對人生的考試。
再者,
現今電腦網路數位化的方便,帶給學佛極大的便利性,如有不懂,可上網發問或向
佛寺法師們詢問。
學佛如同讀書一般,還是得靠自己去精進學習才是。
搜尋:
因為佛學專有名詞眾多,各家註釋也很多,若全po上板面會十分繁多與巨大,故以下僅列
出常見的佛學專有名詞(如尚未列出,也可自行搜尋),請板友們自行去學習如何利用網路
工具搜尋,
建議先透過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http://cbs.ntu.edu.tw/dict/ 綜合板佛典搜
尋,查專有名詞。如有需要更正確精準的解釋,也可透過 CBETA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下載
http://www.cbeta.org/ ,電腦安裝完畢後,利用裡面「全文檢索」的功能搜尋「關鍵字
」。或以「上一頁」的南傳之數位佛典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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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人提到,學佛應當從何者入門?
我的看法是,佛法處處是入門,您從何處接觸到佛法,即是您往昔的因緣招感使然,
不要去在乎學佛要從何處開始,因為佛說八萬四千法門,條條法門皆是契機,唯一佛乘。
那佛說八萬四千法門,佛經如海,要從何處深入呢?
我的看法是,佛經那麼多,
皆是圍繞在佛所說的根本法,不離
四大、五蘊(五陰)、五蓋、六根、六塵(六境)、六識、六觸、十八界、無明、無常、苦、
非我、無我、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無量心、四攝法、法四依、五戒、十善(不殺生
、不偷盜、不邪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
十惡、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三十七道品、十二
因緣、四聖諦、十念、戒定慧、聲聞、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四果、緣覺、忍辱、
精進、[禪定(禪那、靜慮)、三昧(三摩地)、止(奢摩他)、正定(定)]、觀(毘婆舍那)、
止觀、空、般若、涅槃(般涅槃、解脫)、眾生、菩薩、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佛十號、
如來、應供(阿羅漢)、正遍知(正等覺、等正覺、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
、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種種(上述名詞只是"大部分"列舉,如尚未列出,也可自行補上),
也就是說佛所說的種種法、種種佛經,皆是圍繞在上述之上,掌握了根本教義就能瞭解
佛所說法乃究竟法門,為使眾生到達彼岸。對於深入經藏,自然事半功倍,了達通義。
(補充:
flamerecca 板友的文章
□ [心得] 佛學基礎 文章代碼(AID):
#1GXqBlow (Buddhism)
值得參考)
有見於眾生習性,大多只想看人分享,如要叫其深入搜尋、並精進的話,可能只有少數人
能做到,因此我將搜尋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http://cbs.ntu.edu.tw/dict/ 相關佛學基礎
與知識,
一詞一篇的列出來,供網友們學習。
想要學習基礎佛學入門的人,千萬不可錯過
此機會。(有見於三傳教義些許不同,但也有部分根本教義一樣,此採三傳"聯集",如看
到不是屬於自己教傳,跳過即可。)
本文直接搜尋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http://cbs.ntu.edu.tw/dict/ 並複製貼上,如各位有
看法想討論其義者,也歡迎討論。
===============================本文開始======================================
因為是直接複製貼上,故如覺得有點繁雜,也可直接在
http://cbs.ntu.edu.tw/dict/ 搜尋"四大"即可,較易觀看
四大: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古代印度人認為一切物質及物理現象,是由四種元素所構成的:
地大(堅固性)、水大(濕性)、火大(溫暖性)、風大(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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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 (丁福保)]
(名數)地水火風也。依俱舍論言,此四大有假實二種,其實者,稱為四界或四大界,假
者,單云四大。
實之四大,一地大,性堅,支持萬物。二水大,性濕,收攝萬物。三火大
,性煖,調熟萬物。四風大,性動,生長萬物。此四者,以造作一切之色法,故謂之能造
四大。其體觸處所攝,唯為身根所得。身根觸諸色而覺知堅濕煖動也。假之四大,則世間
所稱之地水火風也,此四大雖其實為地水火風及色聲香味觸九法之假和合,然其中堅性最
增盛者名為地,乃至動性最增盛者名為風。要之實之四大為能造,假之四大屬於所造也。
若據成實論意,則無實之四大,唯有假之四大,以色香味觸之四塵為一切色法之能造。四
塵和合,方成四大。故四大唯為假法。要之一切有形有質之物,無非為四大之所造(俱舍
),無非為四大之和合(成實),故稱之為大也。或以之分為二種,稱正報之人身為內之
四大,或稱為有識之四大,依報之諸色曰外之四大,或云無識之四大。圓覺經曰:「妄認
四大為自身相。」又曰:「恒作此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謂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
色皆歸於地,唾涕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煖氣歸於火,動轉歸於風。
四大各離,今者妄身當在何處?」瓔珞經二曰:「四大有二種:一有識,二無識。」最勝
王經五曰:「譬如機關由業轉,地水火風共身,隨彼因緣招異果,同在一處相違害,如四
毒蛇居一篋。」梵Mahābhūta。
(名數)俱舍論所說,地水火風也。此四者廣大,造作生出一切之色法(物質),故名四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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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阿含藏]
四大(cattāro mahābhūtā)(巴),即地、水、火、風四種元素。
指地、水、火、風。
地、水、火、風,此四者廣大造作出一切色法。
四大(cattāro mahābhūtā)(巴),謂地、水、火、風色法四要素。
四大(Cattāro mahābhūtā)(巴),指地界、水界、火界、風界(pathavī-dhātu, ā
po-dhātu, tejo-dhātu, vāyo-dhātu)(巴),為造一切色法之四大元素。
即
地大、水大、火大、風大,能造作一切之色法,故名四大。
地以堅硬為性,能持萬物;
水以潮濕為性,能攝萬物;
火以溫暖為性,可熟萬物;
風以流動為性,可長萬物。
世間物質皆由四大所造,
如人體之毛髮、爪、牙、皮骨、筋肉等屬地大;
唾涕、濃血、痰、淚、便尿屬水大;
溫度、暖氣屬火大;
呼吸屬風大。
參閱中阿含第一六二經分別六界經(佛光三‧一四四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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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辭典 (莊春江)]
地(堅固性)、水(凝結性)、火(溫暖性)、風(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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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梵語 catvāri mahā-bhūtāni,巴利語 cattāri mahā-bhūtāni。為四大種之略稱
。又稱四界;界,即梵語 dhātu 之意譯。佛教之元素說,謂物質(色法)係由地、水、
火、風等四大要素所構成。即:(一)本質為堅性,而有保持作用者,稱為地大(梵
prthivī-dhātu,巴 pathavī-mahā-bhūta)。(二)本質為濕性,而有攝集作用者,
稱為水大(梵 ab-dhātu,巴 āpo-mahā-bhūta)。(三)本質為暖性,而有成熟作用者
,稱為火大(梵 tejo-dhātu,巴 tejo-mahā-bhūta)。(四)本質為動性,而有生長作
用者,稱為風大(梵 vāyu-dhātu,巴 vayo-mahā-bhūta)。積聚四大即可生成物質
,故四大又稱能造之色、能造之大種;被造作之諸色法,則稱四大所造。又四大種之「大
」,意即廣大,具有下列三義:(一)四大種之體性廣大,遍於一切色法,故有「體大」之
義。(二)四大種之形相廣大,如大山、大海、大火、大風等,故有「相大」之義。(三)四
大種之事用廣大,如水、火、風三災及任持大地之地大等,故有「用大」之義。而四大種
之「種」,則以此四大為一切色法所依之性,具有能生、因等義,如父母為子女所依,然
父母亦具有能生之因,故稱為種;而由四大所產生(造)之物質(如五根、五境等),與
四大之關係,如同親子,而各自獨立存在。元素之四大,因為具有生因、依因、立因、持
因、養因,故稱能造之色。
若依俱舍論之說,此四大具有假實之分別:即上述之堅、濕、暖、動之四大,為實四大、
性四大;而世間人所謂的地、水、火、風,則為假四大、事四大。前者屬於身根之所觸,
為觸處所攝,後者則屬於眼之所見,為顯色、形色所攝。
蓋佛教主張世界萬物及人之身體,均由四大所組成,即四大相倚,乃有極微,而極微相聚
則成色法。此能造之四大種與所造之色、香、味、觸四塵(又作四微)必處於一處,此即
「八事俱生」。又四大種雖通於一切色法,然於不同色法之中,其中之一較為增長,如山
岳等堅物之中,地大較增長;河海等濕物之中,水大較增長。此增長又可從四大之體性及
勢力方面分為二種增長。另外未顯之三大,乃潛在其中,靜待「緣會」而顯現,恰如打石
而生火,水寒時則結冰等。
又說一切有部主張能造之四大各別,故產生所造之色法有十一種差別。即眼根所依之大種
唯造眼根,而耳、鼻、舌、身等根乃至色、聲、香、味、觸、法(無表色)等處,皆各由
其所依之大種而造,合為十一種色法。並主張八事俱生,且於八事外加上身根,稱為九事
俱生,再加上眼根,稱為十事俱生。
上述對四大種之解釋,乃根據俱舍論卷一、卷四、卷十三、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五、卷一二
七、卷一三一等所舉。
此外,於其他經典及諸部則另有種種異說,茲列舉如下:(一)據成實論卷三、卷四載,色
、香、味、觸四塵為能造,地、水、火、風四大為所造,四大成五根,然此四大為假名法
,若離開四塵則不存在,因四塵具有堅、濕、暖、動之相,四大則為假立,而五根由四大
所成,故五根亦為假名法。故與上記所舉俱舍論之說(四大具有假實之別)不同。
(二)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卷六十四、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本等所舉,觸處、法處皆有大種
,以散、定之別,故所造之色法通於十一處。大種與所造之色法隨應俱通依他起性、圓成
實性二性所攝,然大種唯實,所造之色法則為假。
(三)另據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本,綜合諸部之異說:(1)大眾部之說,以四大為能造,四
塵為所造,而別無五根,俱通有漏及無漏。(2)薩婆多師(即說一切有部之論師)之說,
以四大為能造,唯有漏、有礙,為觸處所攝。五根、五塵及法處之無表色為所造,然五根
、五塵皆有漏、有礙,而法處之無表色則為實有,通於無漏,為無礙所攝,故有上述假實
之別。(3)經部師之說,能造與所造均為有礙,皆通於假實,其中極微是實,粗色是假,
然二者皆為有漏。無表色為假立,法處無色,色蘊亦無無表色。(4)說假部之說,能造與
所造若粗若細,在蘊門中以「義」積聚而非「體」積聚,故體皆為實,而在界、處門中則
因「依」與「緣」皆為體積聚,故體皆為假,通於有漏及無漏。(5)一說部之說,能造與
所造唯有一名,二者皆無實體。(6)說出世部之說,能造與所造若為有漏者,則皆為假,
以其由顛倒而起故,而諸無漏者則皆為實,以其非顛倒而生起之故。
此外,據圓覺經載,四大,乃指由地、水、火、風四大和合而成之人身。即:(一)地大,
地以堅礙為性,如人身中之髮毛、爪齒、皮肉、筋骨等均屬之。(二)水大,水以潤濕為性
,如人身中之唾涕、膿血、津液、痰淚、大小便等均屬之。(三)火大,火以燥熱為性,如
人身中之暖氣屬之。(四)風大,風以動轉為性,如人身中之出入息及身動轉屬之。若此四
大不調,則易致病。〔中阿含卷七象跡喻經、長阿含經卷十六、品類足論卷一、大智度論
卷四十八、顯揚聖教論卷五、順正理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參閱「五因」1074
) p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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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學百科全書]
指構成一切物質的四種要素。又名四大種、四界。即指地大、水大、火大、風大。此四種
元素之體遍存於一切物質,故稱為大。依《俱舍論》卷一所述,地水火風皆非指世間人所
謂的地水等,而是以唯身根能感觸,「無見有對」,屬觸處所攝色者為四大。
所謂四大,即︰以堅性,能任持物者為地大(梵pr!thivi^-dha^tu,巴
pat!havi^-maha^-bhu^ta,藏sah!i khams);以濕為特性,能攝收物者為水大(梵
ab-dha^tu,巴a^po-maha^-bhu^ta,藏chuh!i khams);以煖為特性,能成熟物者為火大
(梵tejo-dha^tu,巴tejo-maha^-bhu^ta,藏meh!i khams);以動為特性,能增長物者
是風大(梵va^yu-dha^tu,巴vayo-maha^-bhu^ta,藏rlun%-gi khams)。此四大相倚而
造極微,極微相聚而成色法。又以其能造,故名種。以其體寬廣能遍一切色法,故名大。
又於說一切有部,由於能造四大各別,故謂所造色有十一種不同,如《大毗婆沙論》卷一
二七云(大正27‧664b)︰「諸四大種有十一種,謂眼處所依乃至身處所依,色處所依乃
至法處所依。諸所造色亦有十一種,謂眼處乃至身處,色處乃至法處。」其中,法處即指
無表色,因此可知眼根所依大種唯造眼根,耳根所依大種唯造耳根,乃至無表色所依大種
唯造無表色。
又,所造色皆以四大而造,何故有堅軟等的不同﹖關於這個問題,《大毗婆沙論》卷一三
一舉出兩說︰一說四大不相離,雖展轉相資同作所作事,其體卻有增減。一說體無增減,
唯其勢力有增、減的差別。
又,有部謂外界色等是四大與色香味觸四塵的八事俱生,不減其中之一。在內界,是八事
加身根的九事俱生,或加眼的十事俱生。然其他諸部所說互異,如《大乘法苑義林章》卷
三(本)(大正45‧294b)︰
「大眾部說,四大為能造,四塵為所造,無別五根,即四塵故,俱通有漏及以無漏,許佛
有故。成實論說四塵為能造,造於四大,四大成五根,五根唯所造,四塵唯能造,四大通
二,聲亦唯所造。薩婆多師四大為能造,唯有漏、有礙,觸處所攝;五根、五塵及法處無
表色為所造,五根、五塵皆唯有礙,唯是有漏;法處無表說通無漏,是無礙攝,皆是實有
。
經部師說,能造所造雖並有礙,皆通假實;極微是實,粗色是假,並皆有漏;無表假立,
法處無色,不許色蘊有無表色。說假部說,能造所造,若粗若細,在蘊門中體皆是實,義
積聚故體非積聚;在界處門並皆是假,依緣並皆體積聚故,通有無漏。
一說部說,能造所造唯有一名,都無實體。說出世部說,能造所造若有漏者,並皆是假,
從顛倒起故;諸無漏者並皆是實,非倒生故。今依大乘,觸處法處皆是有大種,散定別故
,造色通於十一處有,大種造色隨應俱通,依他圓成二性所攝。」
四大之說原為古代印度人對物質世界的傳統認識,然佛教予以吸收改造而別出新解,認為
一切物質和人身都是由四大所構成,並以之說明無常、苦、無我等理念。
此外,印度人以為人體之產生病痛,是由於體內之「四大」(四種原素)不能調和所致。
因此,佛典每謂人之生病為「四大不調」。
◎附︰太虛〈四大種之研究〉(摘錄自《太虛大師全書》)
(一)佛典地、水、火、風之四大種,與通俗所謂地、水、火、風,有何區別﹖
四大種,即堅、濕、煖、動之四性。種,乃能生義;大,乃普遍義。四大種者,謂具大種
二義者,唯有此四。因
地、水、火、風、空、識之六界,
空則大而非種,識則非大非種,
餘種子等則種而非大故。此四大種,即四件普遍能生一切色法之物,乃帶數、持業釋也。
又,此四大種體相用均大,故稱大種︰體大者,謂四大種普遍於一切所造色,又為一切所
造色之所依。相大者,謂堅之增盛則成金石之剛勁,濕之增盛則成江海之汪洋,煖之增盛
則成爐燄之熾燃,動之增盛則成颶飆之猛暴。用大者,謂堅有承載覆壓之功,濕有融攝腐
朽之能,煖有成熟燒燬之效,動有增長摧敗之力。又四相互攝,地大內有水、火、風,水
大內有地、火、風,火大內有地、水、風,風大內有地、水、火。其言地大、水大者,乃
就其偏盛者而言也。此四大種既但堅、濕、煖、動,非顯形色,身根所觸,眼識弗見,彷
彿儒家陰陽、科學質力,故與通俗所稱之地水火風迥異。通俗所稱之地、水、火、風,乃
四大種所造顯形色等──地具色、香、味、觸四塵,水具色、味、觸三塵,火具色、觸二
塵,風具觸一塵──為眼等識所緣之境,與只為身識所緣非顯形色之四大種,大有區別也
。
(二)四大種是種子是現行﹖若是現行,云何名種﹖
四大種是第八識中所藏四大種之種子所發之現行,其所以稱為種者,因四大種有切要殊勝
助生根塵等所造色之功能,故假名種。實則色、香等所造色,各有自種子含藏於第八識為
能生親因,但須四大種種子發現為四大種後,諸所造色種子藉其資助,始得生起諸所造色
,否則不生。因其對於所造色之生有親切增上之關係,故假說為種耳。
(三)四大種為何識所緣﹖
色法但為所緣,心心所法通能所緣。大種、造色均為色法,俱時而有,兩不相離。然四大
種唯觸非餘,故為賴耶、意識、身識所緣。云何為賴耶所緣耶﹖此識緣境有其三類︰曰一
切種,曰有根身,曰器世間,總稱第八之執受處。執受各具二義︰執二義者︰(1)攝為自
體義,(2)持令不壞義。受二義者︰(1)領以為境義,(2)令生覺受義。第八緣一切種有執
之二義,乃受之領以為境義。第八緣有根身,則四義俱備;有根身大種之所造,不離大種
,故大種亦為其所緣。第八緣器世間有執之執令不壞及受之領以為境二義;器世間亦為大
種所造,故亦為賴耶之所緣。
云何意識所緣﹖此意作用力強,能遍緣十八界及三世有無諸法。雖然,意識緣境,有其二
種︰(1)同時意識緣境,謂與前五識俱時而了別色等諸法。(2)獨頭意識緣境,謂不與前五
俱起而獨緣一切諸法。故此四大種既為身識同時意識所緣,其名義相又為獨頭意識所緣。
云何身識所緣﹖身識緣觸,此四大種是觸一分,故知四大種為身識所緣。
(四)四大種之大類區別有幾﹖
曰︰大類析之,可分為二︰一者,有執受四大種;二者,非執受四大種。云何有執受四大
種﹖謂異熟識不共相種熏習成熟所起,能造一切凡聖色根及根依處者,是為內四大種。凡
聖有情執持為體,令生覺受,故云有執受大種。云何非執受四大種﹖謂異熟識中共相種熏
習成熟所起,能造大地山河草木叢林器世間者,是為外四大種。凡聖有情領以為境,不執
為體令生覺受,故云非執受四大種。問︰有情各有八識,其所變之相,胡無差別而相同耶
﹖曰︰眾生雖各有八識,所變有異,然以其同業感故,所以所變之相相似。論云︰「如眾
燈明,各遍似一」,斯言誠可釋此疑也!
(五)取蘊意二識所緣之四大種,有大小久暫之限量,賴耶所緣亦如是否﹖
第八識所變緣者,即有根身、種子、器世間是也。前五所變緣者,托第八所變緣之一分為
本質而變緣也。第六識所變緣者,托前五塵而變緣一切諸法也。欲窮三識變緣不同,當研
三境與本質相分之關係;故略表於下︰
圖片 相符────┐ ┌有質──────本質│智及前六第八所緣………性境─┤ │
└無質───┬──真如│有漏第七第六所緣………帶質─────┐ └┐ │有漏無漏
第六所緣………獨影─────┴──┴─相分┘
前五識所緣者,有質之性境也,即是色、聲、香、味、觸之五塵,此五塵是五識之相分,
乃托賴耶所變緣為本質而現;然所緣相分與本質相符,故為性境。但相符亦就其變緣之一
剎那點以言耳,非能與第八所變緣身器之體相悉符也。諸身器聚各自成系,能造為四大種
,所造為各身器;在有根身即為有執受大種,在器世間即為非執受大種。第八所緣深廣微
細,難可測知,以吾人無無漏清淨慧故,故能所緣皆非所知。金剛心後大圓鏡智相應,方
可了知,即為事事無礙之境。故身、意識所緣,不能與賴耶所緣適如其量。
然身識所變緣與第八不同者,以身識所緣是五塵分隔之一相分,此一雖與第八本質相符,
然色之一分,是眼識所緣,不為他識所緣,身識緣觸,亦復如是;喻如生盲摸象,耳、鼻
、脊、腹各取一分,雖第知一分,而此一分確是象上之一分,故云相符。盲者若以觸知一
分執為是象,則妄矣!前五識所緣之一分,符本質境,第六增益認為一物,則成似帶質境
,墮俱生分別之我法執。故身識所變緣是各別間隔,第八所變緣則是融通交遍。
身識緣觸有覺不覺之差,全不全之別,然此非身識自變獨有,乃托第八之一分為本質變為
相分觸而緣也。故身識不緣時,第八恆緣,以第八所變之器界不可測故。第八所緣之量,
與身識所緣之量,於現器界中尚不能等,況第八尤能變緣十方器界耶﹖由此觀之,前五所
變緣者,是條然有別之五系──見不出色,耳不超聲;第八變緣者,乃交遍之一一總系也
。然非第六、七識法我見所執之一一我法體,五識所緣五塵,為第六識取而別組為一系,
第六恆緣,則似帶質境也。此境雖似托本質,而實不符本質,意識所緣之和合相,如死物
而固定,第八則活動且交遍涉入。以其頓起頓滅、頓變頓緣,剎那剎那,由種而現、由現
而種,非染識可知。因其在剎那上變緣不可說,在變緣相續上亦不可說,說為生滅者,以
前剎那頓滅之相,不同後剎那頓生之相故。然身器相續不壞者何耶﹖以有業為統系之力;
此統系力令其續續生滅,相似相續,故有身器之和合相存在。然此和合相續相,乃剎那恆
變,法界交遍者也。故非吾人現前意識所取之相。
然此剎那相續之相,雖地上菩薩亦不能確知,有知亦是比知者也。故第八識之境,即事事
無礙之法界,斯法界至佛智方可如量證明。由斯異生第八識剎那生滅所變緣之諸法自體相
,亦即佛果上之海印三昧境界,亦即佛之法界無障礙智境也。然似帶質境,即意識綜合前
五識上所緣一分變為自識──第六所緣之相分也,此境不符第八變緣之境,故非實有。然
吾人現見之個個天地人物等相,即是此第六變緣之帶質境。
近世西人科學方法,依前五識所緣五塵,在直接感覺上用第六意識之計度分別,從經驗中
求萬有之實體;然祇得意識所變緣之似帶質境,及比量計度之獨影境而已,何能了達第八
識變緣之器界全體、有根通身、剎那生滅、現量親緣之實境哉!故欲知現實之真相,亦非
成佛不可。
然則凡夫日為煩惱、所知二障纏覆,如何能了第八之微細境相耶﹖佛說三藏,無非為此大
事而已。然佛法無際,若不捨繁取簡,將茫然無從矣!夫淨慧之發,由於止觀,故欲知賴
耶真相,非先修止觀不可。初修之時,當先以正比量智,遣除第六識上之遍計謬執,染執
既遣,淨慧自生,以真智慧漸除諸微細障,一地二地及至金剛心後異熟空時,則萬有之真
境豁然開朗,顯現於大圓鏡中矣,故是現量。此即從華嚴之理法界觀,及天台三觀之空觀
入手者。禪宗之參話頭,不涉解路,欲從前六及第八之現量上頓得相應,無階級可由,頗
難契入。能究唯識之教,直觀吾人現行賴耶心相,本為事事無礙之佛智境,則頓依佛慧圓
觀實相矣。學者於是當精進焉!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十六;《法乘義決定經》卷上;《品類足論》卷一;《五
事毗婆沙論》卷上;《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卷一三二、卷一三三;《雜阿毗曇心論》
卷一;《大智度論》卷四十八;《成實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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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義孝佛學常見詞彙]
地大、水大、火大、風大。地以堅硬為性,水以潮濕為性,火以溫暖為性,風以流動為性
。世間的一切有形物質,都是由四大所造,如人體的毛髮爪牙,皮骨筋肉等是堅硬性的地
大;唾涕膿血,痰淚便利等是潮濕性的水大;溫度暖氣是溫暖性的火大;一呼一吸是流動
性的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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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213.135
→ AHJKL:四大根據上述與佛經記載:地水火風,並非一定就是指土地、 10/23 18:04
→ AHJKL:水源、火、空氣。 10/23 18:05
→ AHJKL:如以現代觀點而論,地:指固體,水:指液體,火:指熱量, 10/23 18:05
→ AHJKL:風:指氣體。宇宙萬物莫不脫於固體液體氣體和熱量(能量) 10/23 18:06
→ AHJKL:因為如果是單指某一元素的話,那麼就等於限縮萬物的現象了 10/23 18:07
推 flamerecca:光是根本法範圍就太大了吧XD 等等發表我的見解 10/23 18:09
→ summertrees:佛說阿彌陀經要解7上,淨空法師說土是體積,火是溫度, 10/23 18:10
→ summertrees:水是濕度,風是動.這四種性質構成也說明物質. 10/2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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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HJKL:的方式,如覺得有點繁雜,可直接搜尋。 10/23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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