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ol810: 古印度社會,將妻、子、奴僕等,視為如主人擁有的財物, 02/18 21:40
→ cool810: 這是當時印度社會的民情,現代社會不會將妻、子當成物了 02/18 21:45
→ cool810: 對應當時的社會情況表示能捨離貪愛之物。 02/18 21:46
推 cool810: 《大寶積經》:「佛於過去劫,捨所愛妻子,頭目及骨髓, 02/18 22:08
→ cool810: 到於施彼岸。」 02/18 22:08
→ cool810: 在依止法裡是說,依止承事佛法的供養,不能以自己厭惡不 02/18 22:11
→ cool810: 喜歡的東西作為佛法的供養,如果連自己貪愛的妻、子、生 02/18 22:12
→ cool810: 等外財內財都能夠捨離,那麼何況是其他的資財。 02/18 22:14
→ chiij: 謝謝酷大幫忙解釋 02/19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