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佛法不承許的「離蘊我」與「即蘊我」 ▲ 1.「離蘊我」(五蘊之外有我): 認為我與蘊體性異,這是外道的主張,只有入了外道,熏習外道的教義,才會認為存 在蘊外的離蘊我。 從佛陀起,佛教內道各大小乘宗派都破除這種「離蘊我」的思想。龍樹菩薩的《中論 》和月稱菩薩的《入中論》,在觀察「我」時,同時破除外道所執的「離蘊我」和部分內 道所執的「即蘊我」。 數論派和勝論派的「我」,雖有一些差異,但是都有常住、能受用、遍一切而無作用 的共通特性,這是一種離開身心或五蘊(色受想行識)而自存的我,佛教將這種我,通稱 作「離蘊我」。 外道妄計的這種「離蘊我」,是具有常一自在的自性總主、實有的靈魂,這種妄計的 我,如同幻影、陽燄般,是虛幻不實,如同幻影、陽燄等在世間名言中也是顛倒的。 無神論的數論外道主張「因中有果」,果先存於因中,由自性總主的自體產生的果與 自性因同一,「因中有果」是破四門生中所要破除的「自生」。 數論或勝論外道分為有神論與無神論,無神論的數論或勝論外道認為,解脫有一個離 蘊我。數論外道的教義中,認為根本自性是能生果者,於何時生果?於生起欲念時,修行 者觀察諸境的過患,遠離諸欲,修習靜慮,依止靜慮產生天眼通,接著以天眼去觀察根本 自性,根本自性的各種變化受用脫離,與蘊體性異的我收攝入根本自性中,這時在修行者 的心上,一切世俗的顯現都消失了,此時根本自性脫離蘊體,此離蘊我不再受用外境而解 脫,古印度勝論派或數論派等教義,認為證得離蘊我為解脫。 【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 「我」是薩迦耶見染污慧之所緣境,而行相則是此我是「自性有」。 此處最重要的,是分清楚補特伽羅我執的「所緣」和「行相」。 補特伽羅我執的「所緣」是「補特伽羅」,這是依於「諸蘊」所安立的法,這是「有 」,是無常法;而補特伽羅我執的「行相」是「補特伽羅自相有」,這是「無」,於名言 上也不許有。 「諸蘊」是安立所依事,「補特伽羅」是於諸蘊上安立之法。「安立所依事」不同於 「安立法」。 補特伽羅我執的定義是,緣於所緣的補特伽羅,執此補特伽羅為自相有之心。 執我之薩迦耶見的定義是,緣於自己的「我」後,執(我)為自相有之染污慧。薩迦 耶見的所緣,是每個補特伽羅自己的「我」,這是依於自己的「諸蘊」所安立的「我」, 而行相則是執此我是「自性有」。 可知凡是薩迦耶見,周遍都有補特伽羅我執。而外道各派所計的我,是「離蘊我」; 依佛法,此「離蘊我」是完全「無」,不但於勝義中無(不存在),於世俗中亦無(不存 在),屬於龜毛兔角之類的無,因而不是我執的「所緣」。 皈依三寶,至少要不承許此「離蘊我」--「最粗品之我執」,是進入佛法所說「無我 」的最低門檻,以此為基礎,再去破除更深細的無明我執顛倒見。 更細品的補特伽羅我執事例,例如「補特伽羅五蘊能獨立實質有」之「即蘊我」。 ▲2.「即蘊我」(蘊體是我): 由執「補特伽羅五蘊能獨立實質有」,產生「色(受想行識)是我」、「我有諸色( 受想行識)、「色(受想行識)屬於我」,「我在色(受想行識)中」等薩迦耶見。 《入中論》:「我與諸蘊一性、異性,如前已破。若計我有蘊者,不異而有,如云天 授有色,異性而有,如云天授有牛。然我與色,一性、異性二俱非有,故計我有色,亦不 應道理。今當總結以上諸破,由所緣行相顛倒數量門,明薩迦耶見。頌曰:『我非有色色 非我,色中無我我無色,當知四相通諸蘊,是為二十種我見。」五蘊無我,然薩迦耶見, 由四種相,執蘊為我,遂成二十種薩迦耶見。」 五取蘊中,以色蘊為例,薩迦耶見執「色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 其餘「受蘊、想蘊、行蘊、識蘊」類推,每一個蘊上有四種薩迦耶見執取的行相,5x4=共 20種薩迦耶見。 四種薩迦耶見執取的行相中,「色是我」(受、想、行、識類推),屬於「我見」的 我執;「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受、想、行、識類推),屬於「我 所見」的我執。二十種薩迦耶見中,有五種屬於我見的我執,有十五種屬於我所見的我執。 在五取蘊上,每一個蘊上有以上四種薩迦耶見執取的行相,共二十種薩迦耶見。這是 在「執我與蘊是體性一」的情況下產生的執著。 而「執我與蘊是體性異」的請況下產生的執著,認為我與蘊體性異的情況下,我是有 自性的,這是外道的主張,只有入了外道,熏習外道的教義,才會認為存在蘊外的離蘊我。 又有一種我執,是以為破除了「我與蘊體性一」及「我與蘊體性異」後,執「不可說 不可思為常、或無常,也不可說不可思我與蘊是體性一、或體性異」的「我」。 例如,把佛典經論中說的「不一、不異」,錯解為有個「不可說不可思我與蘊是體性 一或體性異」的「不一不異」的「我」。「不一」是破除有自性的一,「不異」是破除有 自性的異,這裡的「不」是遮遣法,是對於「自性」否定遮遣的「無遮」,不是肯定的直 接成立法,也不是非遮否定的間接成立法。 「我與蘊是體性異」(蘊外有我)的情況下產生的執著,是最粗品的我執,這在最初 入佛門的時候就已經破除了。 無我的層次有許多種,破除「我與蘊是體性異的我」,是進入佛法所說無我的最低門 檻。不承許「我與蘊是體性異的我」是進入皈依三寶的內道佛教徒,以此為基礎,再去破 除更深細的我執,更細的我執如上所說「我與蘊是體性一」的情況下的二十種薩迦耶見。 經論對讀—— CBETA T23 No.1442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 三藏法師義淨奉制譯 「於緣生理既深曉悟,不起于座以智金剛杵,摧破二十種薩迦耶見山,得預流果。」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460255362.A.351.html ※ 編輯: cool810 (123.205.70.235), 04/10/2016 11: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