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xcIves: 1. 請指出「藥師佛儀軌」中,有何處是指導藏醫如何調配、 07/16 11:34
→ JxcIves: 製作藥丸之處? 2. 第65條之「藥物廣告」例子,已於前篇 07/16 11:34
→ JxcIves: 推文中列舉部分實務見解可見,並不是您認定為「藥物廣告 07/16 11:34
→ JxcIves: 」就是「藥物廣告」,請詳查。3. 第69條所謂「醫療效能」 07/16 11:34
→ JxcIves: ,為不佔太多版面,且引兩篇實務見解供參考:最高行政法 07/16 11:34
→ JxcIves: 院91年判字第1843號裁判要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96年度 07/16 11:34
→ JxcIves: 簡字第00047號判決要旨。這裡雖非法律專版,但也不能任意 07/16 11:34
→ JxcIves: 解釋法條,法構成要件是否具有該當性,最起碼仍須參照實 07/16 11:34
→ JxcIves: 務見解來解釋,不是你我說了算。 07/16 11:34
→ stockeye: 沒關係啊,你要是認為沒有違法,把該寺院地址報出來, 07/16 11:38
→ stockeye: 我立刻檢舉 07/16 11:38
→ stockeye: 然後再來看看會不會因此被判刑 07/16 11:39
→ stockeye: 畢竟有人在網路上公開有製作藥物,且宣稱可以加強藥效, 07/16 11:41
→ stockeye: 你要解釋說沒有,那就讓我檢舉該寺院,直接抓,看看會 07/16 11:41
→ stockeye: 不會比較快。 07/16 11:41
→ stockeye: 既然你覺得不是你我說了算,就上法院跟法官去說清楚 07/16 11:42
→ stockeye: 貼出法條,是讓你知道,你可以趕快修文閃過問題,要是 07/16 11:47
→ stockeye: 堅持己見也沒關係,那就上法院跟法官解釋就好了,我很ok 07/16 11:47
→ stockeye: 的。 07/16 11:47
推 JxcIves: s法友,是您對原PO之文章有違法疑慮,甚至提到「已觸法」 07/16 11:50
→ JxcIves: 云云,具體事證的舉證責任並不在我。既然您有疑慮,代表 07/16 11:51
→ JxcIves: 您自可依照原PO的文章,循線找到「特定的」、「具體的」 07/16 11:51
→ JxcIves: 的對象說明其違法,否則您的違法之虞從何而來呢?若您的 07/16 11:51
→ JxcIves: 疑慮從原文的抽象描述出發,便應依照實務見解來說明哪裡 07/16 11:51
→ JxcIves: 違法。 07/16 11:51
→ stockeye: 兩個人看都覺得有,善意告知有觸法疑慮,我是不懂為何你 07/16 12:07
→ stockeye: 看不出來,更何況還是懂法律的人 07/16 12:07
→ stockeye: 可能見解跟普羅大眾不同,那也沒關係 07/16 12:08
→ stockeye: 既然在網路上宣稱特殊途徑能加強藥效等字眼無犯法疑慮, 07/16 12:10
→ stockeye: 可以交給法院定奪。 07/16 12:10
→ stockeye: 而且已經自稱是藥物就該依法處理,你可以修文改為其他 07/16 12:12
→ stockeye: 方式,祝福等等,但是強調是藥物,就該謹慎看待。畢竟吃 07/16 12:12
→ stockeye: 下去會怎樣沒人知道。 07/16 12:12
→ cj6xu678: 兩個人=普羅大眾XD 07/16 12:56
→ engram: 兩個人就自以為普羅大眾 02/25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