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者先以不淨、無常、苦、空、無我等智慧觀內身,不得是身好相:若淨相,若常相
: ,若樂,若我,若實。內既不得,復觀外身,求淨、常、我、樂、實亦不可得。若不得便
: 生疑:「我觀內時,於外或錯;觀外時,於內或錯。」今內外一時俱觀,亦不可得。是時
: 心得正定,知是身不淨、無常、苦、空、無我,如病、如癰、如瘡,九孔流穢,是為行廁
: ;不久破壞、離散、盡滅、死相;常有飢渴、寒熱、鞭杖、繫閉,罵詈、毀呰、老病等諸
: 苦常圍遶,不得自在。內空無主,亦無知者、見者,作者、受者,但空諸法因緣和合而有
: ,自生自滅,無所繫屬,猶如草木,是故內外俱觀。餘內、外義,如十八空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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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
摘自:《宗義建立》
轉自:道次世界
http://www.lamrimworld.org/
3. 解說唯識宗的體糸
3-4. 對境的主張方式
二十種空性:1.內空 2.外空 3.內外空 4.空空 5.大空 6.勝義空 7.有為空 8.無為空 9.
離邊空(畢竟空)(超邊際空) 10.無始終空 11.無散空 12.本性空 13.一切法空 14.自
相空 15.不可得空 16.無性空 17.有性空 18.無性空 19.自性空 20.他性空。
這二十個空性,有的時候就講(1)二十空性,有的時候就講(2)十八,有的時候講(3)
十六,有的時候就講(4)四個。把這二十個分類,比如講十八的時候,第十九與二十就沒
有談,就叫十八空;講十六的時候後面的四個都沒有談,就叫十六空;講四個的時候前面
的十六都不談,只談後面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空性分類就這四種,是從二十空這裡分出來的。這二十空性都是法無我,以補特伽羅
無我與法無我裡來說,它是屬於法無我。
(註:《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如是般若波羅蜜多大寶藏中,廣說開示十善業道、
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廣說開示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
、八聖道支、三解脫門、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四聖諦、佛法僧寶,廣說
開示布施、淨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巧、願、力、智波羅蜜多、菩薩十地、一切
菩薩摩訶薩行,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
無際空、散空、無變異空、本性空、自相空、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無性空、自
性空、無性自性空....,一切智(基智)、道相智(道智)、一切相智(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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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境) 二十空性 【倉忠仁波切.授課】 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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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離邊空)、無際
空、無散空、本性空、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無性自性空、有性空、無性空、自
性空、他性空。
一、內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內六處無諦實,離真實之一與異故。」
《入中論》:「由本性爾故,眼由眼性空,如是耳鼻舌,身及意亦爾,非常非壞故,眼等
內六法,所有無自性,是名為內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眼等內六法無自性,是為內空。此復,眼由眼自性空,以眼之
本性即自性空。」
二、外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外在諸六處是諦實空。」
《入中論》:「由本性爾故,色由色性空,聲香味及觸,並諸法亦爾,色等無自性,是名
外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相續不攝之色等六境,由自性空之無自性,名為外空。外色由
色自性空,即彼色之本性故。聲香味觸法,性空之理,當之亦爾。」
三、內外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因處二者根所依是諦實空。」
《入中論》:「二分無自性,是名內外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內識相續所攝之根依處,由是識相續所攝,諸根不攝,故是內
外法,此法之無自性,名內外空。」
四、空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諦實空之實有法,為諦實空,是為空空。」
《入中論》:「諸法無自性,智者說名空,復說此空性,由空自性空,空性之空性,即說
名空空,為除執法者,執空故宣說。」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內外諸法,如前所說是無自性。善巧真理之智者,說名空性本
性。內外諸法之本性空性,復說由空性之自性或實有而空。如是所依空性上之空性,即說
名空空。說空性由實有而空者。是為遣除執實法者,執空性法性為實有之妄執。故《般若
經》宣說空空。《出世贊》亦云:『為除諸分別,故說甘露空,若復執著空,佛說極可呵
。』」
五、大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十方諦實空,為大空。」
《入中論》:「由能遍一切,情器世間故,無量喻無邊,故方名為大。由是十方處,由十
方性空,是名為大空,為除大執說。」
附註:「大謂十方。十方名大,有三義:一、遍一切情器世間故;二、修四無量時,盡緣
十方眾生,以為無量之喻故;三、無邊際故。」引自法尊法師《入中論講記》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離東西等方,別無情器世間,由方能遍一切情器世間故。又修
慈等四無量時,緣十方所遍一切有情而修,由所緣門立為無量故。喻如十萬無有限量,如
是修行亦無邊際,無有限量。故十方名大。」又說:「如是東西等十方,即由十方自性空
,此名大空。是為遣除執諸方大為有自性之大執而說。邪執諸方者,如勝論外道,執方為
常住實法。」
六、勝義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涅槃諦實空,為勝義空。」
《入中論》:「由是勝所為,涅槃名勝義,彼由彼性空,是名勝義空,為除執法者,執涅
槃實有,故知勝義者,宣說勝義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勝義之義字,有於所為說名義者,如云:『此中有義』。有於
所知說名義者,如云:『五義』。此中是說涅槃法身。」又說:「涅槃是此勝所為故。即
此法身,由自性空,名勝義空。是為遣除執實法者,妄執涅槃法身為實有之妄執。」
七、有為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自緣而生,為有為法。」
《入中論》:「三界眾緣生,故說名有為,彼由彼性空,說名有為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由從緣生,故說三界名為有為。即彼三界由彼自性空,說名有
為空。」
八、無為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虛空等,無為法諦實空。」
《入中論》:「若無生住滅,是法名無為,彼由彼性空,說名無為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若法無有生,住,異,滅,是名無為。即彼無為由彼自性空,
說名無為空。」
九、畢竟空(離邊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始末諦實空。」
《入中論》:「若法無究竟,說名為畢竟,彼由彼性空,是為畢竟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若於何法,墮邊執見之常斷二邊皆不可得。即說名畢竟。即彼
畢竟由畢竟自性空,是為畢竟空。如《三摩地王經》云:『斷除有無與淨不淨二邊,亦不
住中間。』斷除二邊執中間實有。為除彼執故說此空。」
附註:釋文中的「究竟」,原義為「邊」;「畢竟」為「離邊」或「超越邊際」。
十、無際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常斷邊空、前中後諦實空,為無際空。」
《入中論》:「由無初後際,故說此生死,名無初後際,三有無去來,如夢自性離,故大
論說彼,名為無初際,及無後際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此前非有,自此乃有」』,是為初際。『此後便無』,是為
後際。由生死無彼二際,故說生死名曰無際。即彼三有無自性往來,猶如夢事,由彼三有
自性遠離。故般若大論,說彼名為無初後際空。」
十一、無散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取捨諦實空。」又說:「或是,以布施等無所捨為空
處。」
《入中論》:「散謂有可放,及有可棄捨,無散謂無放,都無可棄捨;即彼無散法,由無
散性空,由本性爾故,說名無散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散謂有放自棄,無散謂無可捨者。以彼自體,任於何時都無可
棄。即不可棄捨之大乘,彼無散法,由無散自性空之空性,說名無散空。以彼空性,即無
散法之本性故。」
十二、本性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實質與變化之一切法諦實空,為本性空、一切法空。
」
《入中論》:「有為等法性,都非諸聲聞,獨覺與菩薩,如來之所作。故有為等性,說名
為本性,彼由彼性空,是為本性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有為等之法性,說名本性。以彼有為等之法性,都非聲聞獨覺
菩薩如來所作。本來如是安住故。即彼本性由本性自性空,是為本性空。」又說:「問:
於空空時豈非亦說此義。曰:前所說者,是為破執內外諸法空性由是理智所成,計為實有
。此中說者,是為破執都非由他所作之本性,而為實有。故無重複之失。」
十三、一切法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實質與變化之一切法諦實空,為本性空、一切法空。
」
《入中論》:「十八界六觸,彼所生六受,若有色無色,有為無為法,如是一切法,由彼
性離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一切法,謂眼等所依六根界,眼識等能依六識界,色等所緣六
境界。眼觸乃至意觸等六觸,六觸為緣所生六受,及有色無色,有為無為等諸法。如是一
切法,即由彼自性遠離而空,是為一切法空。」
十四、自相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諸法生等諦實空,為自相空。」
《入中論》:「變礙等無性,是名自相空。」又說:「若有為自相,及無為自相,彼由彼
性空,是為自相空。」
(1)「因法自相」。
五蘊別別自相,及蘊、界、處、緣起相。如云:「色相謂變礙,受是領納性,想謂能取像
,行即能造作, 各別了知境,是為識自相。蘊自相謂苦,界性如毒蛇。佛說十二處,是
眾苦生門。所有緣起法,以和合為相。」
(2)「道法自相」。
如云:「施度謂能捨,戒相無熱惱,忍相謂不恚,精進性無罪, 靜慮相能攝,般若相無
著,六波羅蜜多,經說相如是。四靜慮無量,及餘無色定,正覺說彼等,自相為無瞋。三
十七覺分,自相能出離,空由無所得,遠離為自相,無相為寂滅,第三相謂苦,無癡八解
脫,相謂能解脫」。
(3)「果法自相」。
如云:「經說善決擇,是十力本性。大師四無畏,本性為堅定, 四無礙解相,謂辯等無
竭。與眾生利益,是名為大慈。救護諸苦惱,則是大悲心。喜相謂極喜。捨相名無雜。許
佛不共法,共有十八種,由彼不可奪,不奪為自相。一切種智智,現見為自相。餘智唯少
分,不許名現見」。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色蘊自相謂有變礙。「等」字等取乃至一切種智。一切染淨諸
法各各自相,此等無自性,是為自相空。」又說:「若有為法之自相,及無為法之自相。
彼等自相即由彼自性空,是為自相空。」
(1)「因法自相」。
何為色等之自相?謂變礙是色自相。如經云:「諸苾芻,由有變礙,名色取蘊」。此諸自
相,是舉能表各各本性(之本性)者,非說各別(確)定(之涵)義。受是苦樂捨三種領
納性。想則能取青黃等外相,與苦樂等內相。相為形狀分齊。行即造作,謂除四蘊諸餘有
為,各別了知色聲等境,是識自相。五蘊之自相謂苦。諸界之自相體性,謂能令有情攝取
生死,如同毒蛇捉待於他而作損害。(處者,)佛說「十二處能生眾苦,是苦生門。」此
三約生死中之蘊界處而說。緣起之自相,謂因緣和合。
(2)「道法自相」。
布施波羅蜜多自相,謂身、財、善根皆能放捨之心。尸羅自相,謂無煩惱之熱惱,獲得清
涼。忍辱自相,謂不瞋恚,即能忍耐心。精進自相,謂攝持無罪善法勇悍為性。靜慮自相
,謂為攝一切善法故,於善所緣心一境性。般若自相,為不貪著。為趣涅槃,於任何法皆
不貪著,破實執故。上所述六波羅蜜多之自相,是經中作如是說。初靜慮等四種靜慮,慈
無量等四種無量,及餘空無邊處等四無色定。正覺佛陀,說彼等之自相,為無瞋恚。由離
瞋恚乃能得故。三十七菩提分法之自相,謂能獲得出離解脫。空解脫門之自相,謂實執所
得諸分別垢不能染故,以遠離為自相。無相解脫門,由相不可得故。寂滅為相。第三無願
解脫門之自相,謂於行苦性正觀為苦,更不希願三有盛事;及以真實慧觀察諸行本性。於
出世果位,亦不執為實有而生希願。故以苦及無癡為相。八解脫之自相,謂能解脫諸等至
障。八解脫,謂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此二是變化障對治。釋論本
多將第二作內有色想,文有誤失。淨解脫第四靜慮相是為第三。此是樂變淨色,不樂變不
淨色雜染心之對治。現法樂住之道有二:一、住順解脫道,謂四無色等至解脫;二、住寂
滅道,謂想受滅等至解脫。
(3)「果法自相」。
文所說十力,當知以善決擇為自相。由善決擇諸境,於諸境上無礙而轉,故名為力。(於
)「自稱於一切所知成正等覺。自稱我已永盡諸漏並諸習氣。自稱我說貪等是障解脫法。
自稱我說勤修地道能盡眾苦(等四宗),不見有一人能依法立難,謂非如(是)等。佛此
四無所畏,以極堅定性為自相。任何敵者不能動故。法義詞辯諸無礙解,以辯等無竭無盡
為相。與諸眾生利益安樂,是大慈相。救護一切苦惱有情。是大悲相。大喜以極歡喜為相
。大捨謂於此不貪,於彼不瞋,遠離貪瞋無雜為相。許佛不共法有十八種,以不被他奪為
自相。由佛無有不共法之所治品誤失等事。無隙可乘,不能映奪,不能屈伏故。十八不共
法,有三六聚。身常無誤失,語無粗暴音,意無忘失念,無不定心,生死涅槃無種種想,
無不(思)擇(之)捨,是初六聚。志欲、精進、意念、等持、般若、解脫皆無退失。是
第二六聚。一切事業、語業、意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於過去世、未來世、現在世,無
著無礙正智見轉,是第三六聚。「不共」之訓詁。謂彼諸法,唯佛身乃有,餘身非有,故
身不共。
此等廣釋,如釋論中引《陀羅尼自在王請問經》,應當了知。一切種智智,以現見一切所
知為自相。一切餘智,唯於少分境轉,故不許為現見一切所知。如是所說,從色乃至一切
種智所有諸(自)相。唯是能表彼諸法之「自體」。與(正因)所破之「自相」。有大差
別。
十五、不可得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諸法過去等諦實空,為不可得空。」
《入中論》:「現在此不住,去來皆非有,彼中都無得,說名不可得。即彼不可得,由彼
自性離,非常亦非壞,是不可得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此現在法,自生以後不能安住。過去已生,其生已滅。未來當
生,現尚未生。故三世中皆非是有。已生,當生,及現在法,如其次第於已滅時,未生時
,及自生以後,都無可得。故說名不可得。彼不可得,由彼自性遠離,非常非壞,故名不
可得空。」
十六、無性自性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具備且因緣合和,另一方面,五蘊本質諦實空,為無
性自性空、有性空。」
《入中論》:「諸法從緣生,無有和合性,和合由彼空,是為無性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諸法由是因緣生故,無有因緣和合所生之自性。即說彼等名曰
無性。此和合生法,由自性空。是為無性自性空。」
十七、有性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具備且因緣合和,另一方面,五蘊本質諦實空,為無
性自性空、有性空。」
《入中論》:「應知有性言,是總說五蘊,彼由彼性空,說名有性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應知有性空之「有性言」,是說五蘊。非分別說,是總略而說
。即彼五蘊,由彼自性空,經說名有性空。」
十八、無性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無為法之虛空、以及,所謂自性空為諦實空,是為無
性空、自性空。」
《入中論》:「總言無性者,是說無為法,彼由無性空,名為無性空。」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若不分別,總言無性者,是說虛空與涅槃等諸無為法。即彼無
為法,由無性之性空,名為無性空。」
十九、自性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無為法之虛空、以及,所謂自性空為諦實空,是為無
性空、自性空。」
《入中論》:「自性無有性,說名自性空,此性非所作,故說名自性」。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言自性者謂諸法之本性。由此自性非聲聞等所作,諸法本性如
是住故。由此法性自性,無有自性,說名自性空。」
二十、他性空
《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作者』及『他空之空性』是法之他性,彼是諦實空
,為他性空。」
《入中論》:「若諸佛出世,若佛不出世,一切法空性,說名為他性 實際與真如,是為
他性空,般若波羅蜜,廣作如是說。」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若諸佛出現世間,若佛不出世間,一切法之自性空,即說名為
他性。」又說:「他性梵語,可通三義,謂勝,他,彼岸。初謂勝真實義,殊勝之義,謂
常不違越真實義之自相。第二他者。謂除世間,是他出世無分別智。性謂此智所證。第三
彼岸所有,名為他性。由超出生死,故名彼岸,即是實際。此中「際」者,謂永盡生死之
涅槃。由不改變真實義之自相,故名真如。即此他性,由他性之自性空故,是為他性空。
自性空等前雖已說,此中復說亦無重複之過。以此是依中分而說。此後二空,廣中二時數
數宣說者,因有疑云:若許法性是諸法本性,常時而有,是無分別智之所量,則應實有。
為除彼疑而說,故不相違。此中所說空性之差別,與空性之道理,是如般若波羅蜜多經中
廣作如是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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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境) 證悟二十空性之智__安立於資糧道至佛地的界線 【倉忠仁波切.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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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資糧為凡夫地、十地、佛至所攝。
v 證悟內、外、彼二者為空性之智,是於受用者、所受者、以及其所依三者之上破除諦
執,於資糧道上安立。
《大釋》所言:「受用…」若將前三空說是加行道前三位,第四空為世第一法,雖還可以
;但前三者若安立於資糧道階段,方不與(經、論之)密意相違。
v 「空空」由世間之觀修而生之智慧所證悟,安立於加行道。
v 「大空」與「勝義空」,引發現證彼之智,通達法界乃遍行一切事物,以及通達法界
為最上義;故安立於第一、二地。
v 「有為空」,證悟彼之智,通達法界為等流之義理。安立於第三地。
v 「無為空」,引發證悟彼之智,通達法界為不耽著之義理。安立於第四地。
v 「無際空」、「畢竟空」,引發通達法界非不同續流、以及通達無染淨之空義;故安
立為第五、第六地。
v 「無散空」所引之有境智,安立為第七地。
v 「本性空」及「一切法空」所引之有境智,安立為第八地。
v 「自相空」及「不可得空」所引之有境智,安立為第九地。
v 「無性自性空」及「有性空」所引之有境智,安立為第十地。
v 「無性空」、「自性空」及「他性空」所引之有境智,安立為佛地。
最後三者,是二障連同習氣完全斷除之所依,以及是自生性之義,故安立於佛地。前十七
種所引發之諸智,乃隨宜遠離「現前所斷」以及「種子」,而安立於十地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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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知一切法,自性無所有,如是解法性,則見盧舍那。....菩薩摩訶薩發大願故,
雖復了達一切法相,大慈悲心轉更增長,無量功德皆具修行,於諸眾生心不捨離。
何以故?『一切諸法皆無所有(了知一切法自性無所有,施設義不可得自方成立),
凡夫愚迷不知不覺,我當令彼悉得開悟,於諸法性分明照了。』」 ~《華嚴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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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ol810 (123.205.79.24), 01/14/2017 14: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