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ol810 (silence)》之銘言:
: 摘自:〈The Opening of Wisdom-Eye〉 達賴喇嘛尊者
: 三學(Trisiksa)──二、增上心(定)學(Adhisamadhi-siksa)
: 對於定所牽涉到的相關問題作了概述之後,接著要解釋經過九心住、五過失和它相對
: 應的八斷行,以及六力、四作意,最後如何達到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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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禪定「九住心」:心一境性調伏「掉舉」、「沉沒」的過程
《菩提道次第略論》上士道.靜慮波羅蜜
寅五、靜慮學處。分三。卯初、靜慮自性。卯二、靜慮差別。卯三、身心生起之法。
此中初者(靜慮自性):「於隨一妙善所緣,心一境性,心正安住。」
《菩提道次第略論》上士道.奢摩他
午二、引生住心之次第。分三。未一、正生住心次第。未二、六力成辦住心。未三、
具足四種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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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略論釋》
未一、正生住心次第。
「初有九住心:一、內住心,謂於一切外境攝心令住內境。如《莊嚴經論》云:『心
住內所緣。』二、續住心,謂前住心令不散亂,於內所緣相續安住。如前論云:『相續令
不散。』三、安住心,謂由忘念向外散亂,速當了知,還令安住前所緣境。如云:『散亂
速了知,還安住所緣。』四、近住心,《般若教授論》說,於廣大境數數攝心,令心漸細
,上上而住。與《莊嚴經論》義同,如云:『具慧上上轉,於內攝其心。』五、調伏心,
謂由思惟三摩地功德,令於正定心生欣喜。如云:『次見功德故,心於定調伏。』六、寂
靜心,謂觀散亂過失,於三摩地寂滅不喜之心。如云:『由見散亂過,於定滅不喜。』七
、最寂靜心,謂貪欲、憂戚、惛沉、睡眠等,生時寂滅令息。如云:『貪憂等心起,應如
是寂滅。』八、專注一趣,謂得任運轉故,精進修習。如云:『次勤律儀者,由心有作行
,能得任運轉。』九、等持心,《修次論》說,心等住時,應當修捨。《般若教授》說,
由修專注一趣故,能得自在任運而轉。《莊嚴經論》云:『由修習不行。』此九心之名,
是如修次初編所引。如云:『此奢摩他道是般若波羅蜜多等說』。」
(註:《雜阿含經》:「若比丘、比丘尼坐,作如是住心、善住心、局住心、調伏心
、止、觀、一心、等受,分別於法量度,修習多修習已,得斷諸使。」
《瑜伽師地論》:「於此所緣影像,以奢摩他行寂靜其心,即是九種行相令心安住,
(九住心之九種住心次第)謂令心——1.內住、2.等住、3.安住、4.近住、5.調伏、6.寂
靜、7.最極寂靜、8.一趣、9.等持。…若於九種心住中,心一境性,是名奢摩他品。」)
正生住心次第有九,凡修法者,對於科目,如九住心之類,須先通觀,領會於心,非
修時始觀書對照而修。
(一)內住者,從外一切可樂可悅之境,收回其心而內住於已經抉擇決定之所緣上,
是名內住。此不過攝錄外馳之心暫住所緣,其勢不久。《莊嚴經論》云:「心住內所緣是
也。」
(二)續住者,即初所住心,莫於餘散,於彼所緣相續而住。論云:「彼相續莫散。
」依上師口訣,初住時,一座中心有十分之一在所緣上,餘散者有十分之九。二住時,將
初住能住之時刻延長,可至一串珠之久,不於餘散。
(三)安住者,若因忘念於外散逸,了知彼已,仍還住彼所緣。論云:「散亂速覺已
,仍當安於彼。」上師口訣,二住雖能住緣一串珠之久,但散亂起已,須間時方覺。三住
時,則當時散亂當時即覺,仍住所緣。
(四)近住者,依寂靜菩薩說,是為以心自性從廣大中數數收攝,令其微細上上而住
,與論云:「應慧於上上,應內攝其心」相順。上師口訣謂,三住時之餘散,是為忘失所
緣之餘散。四住時雖有餘散,而不忘失所緣,攝心之力已成自性時時恐其心過廣大,失之
餘散,而數數收攝,使之微細向上而住。從廣大中,亦有思惟散逸種種過失,因而收攝其
心之意。
(五)調伏者,謂思惟三摩地功德已,歡喜三摩地是。論云:「次見功德故,於定調
伏心。」上師口訣,謂見定功德,歡喜於定,因此樂於滅除定障。此由四住時念力已強,
數數收攝,漸入細微,則易生沉。故於五住,思惟三摩地功德,使心情高舉。此種高舉之
力,即能除去四住時所有之沉,故稱為調伏三摩地。在四住時有粗沉。五住時已無粗沉,
僅有細沉。五住以上粗沉、粗掉悉無。
(六)寂靜,謂於散亂觀其過失,於三摩地寂其不喜。論云:「見散亂過後,當寂其
不喜。」此處散亂,指三摩地相違品之隨煩惱。見此違品過患既遮止已,對於三摩地不喜
之心亦寂止。凡住心前後有關,三住心雖不忘所緣,而有外散之虞。故五住即向內收,不
使稍有外散。既不外散,住分已穩,而有生沉之虞,故五住使心高舉,斷除微沉,然仍有
一分貪等微掉,故六住心又防微細散亂。此種微細散亂,或稱為三摩地不順方,或稱不喜
三摩地。在五住、六住時,絕無忘失所緣之事,但仍有一分貪、瞋、慢、疑、害等細微散
亂。六住則並此細微散亂而寂止,一心專注於三摩地,不使於三摩地有絲毫不喜之心。五
住與六住之別者,五住斷微沉,六住斷微掉。
(七)七住,最極寂靜。謂於諸貪、憂、昏沉、睡眠等生起,而寂之靜之。論云:「
貪心憂等起,應如是寂滅。」在七住時,本已無貪憂等生起,而有最極微細貪憂將起之勢
。此時心力,並此將起之勢,亦能立覺而使之寂滅。七與五六差別者,五六住時,時有戒
備沉、掉之心,以五住細沉尚有力,六住細掉尚有力故。七住則細沉、細掉已經摧殘,如
盜已手足重傷,無有甚力,與貪憂等相狀相同,如來時立能寂滅。習止,唯五住較難,因
五住粗沉已去,惟餘細沉。此時心如虛空,最易誤認已經得止,因此鑄錯者甚多。迨第六
、七住,則已知彼時止尚有過,而從如空之心透穿而出,故尚較易修。
(八)八住,專注一境。謂為不勵力運轉而勵力也。論云:「次精進戒者,於心具加
行,獲得任運生。」所謂勵力運轉者,為求獲得九住時任運平等而轉之止,故此時尚須勵
力作行,使一座中能一心專注也。七住可謂不受沉掉害,八住則絕無沉掉,此何故?由勵
作行,一心專注故。九住則並此勵力作行,亦不須用,而惟任運平等而轉。
(九)九住,等持。《修次中編》說:「若心平等時,應作捨。」寂靜菩薩說:「以
修專注一趣故,無所發趣,任運而轉,獲得自由。」論云:「由修彼不行。」所謂心平等
者,謂無沉掉。專注一趣,即第八住之異名。由八住專注一趣,串習已熟,故九住心可不
作行即能任運而轉,如讀書已熟,任運脫口而出,故云由修彼不行,「彼」即第八住。此
九種住心,見於《修次中編》,彼又根據般若波羅蜜多等中所說。
未二、六力成辦住心。
「力有六種,謂聽聞、思惟、憶念、正知、精進、串習力。由此成辦住心之理,謂由
聽聞力成辦內住心;從他聽聞住心教授,初於所緣安住其心,非自數數思惟修習故。由思
惟力成辦續住心,前於所緣安住之心,由自數數思惟修習,初得少分相續住故。由憶念力
成辦安住、近住二心,散失所緣時,憶先所緣收攝其心及起念力,初即不令散失所緣故。
由正知力成辦調伏、寂靜二心,謂以正知力了知於諸惡,尋思及隨煩惱相流散之過患。觀
彼過患,令於彼二不流散故。由精進力成辦最極寂靜、專注一趣二心,謂於微細尋思與隨
煩惱皆不忍受,精進斷除。由如是行,其沉、掉等不能障礙妙三摩地,令三摩地相續生故
。由串習力成辦等持心,謂由善修前諸位心之力,便能引生無功用轉三摩地故。此依《聲
聞地》意趣而說。若作餘說不可憑信。
其中得第九住心者,喻如讀書至極熟時,初發心誦起,中間縱心散亂,然所讀書任運
不斷。如是初起一念令心安住所緣,次縱未能相續依止念知,然所修定亦能相續不斷經極
長時。由此不須相續依止念知之功用,故名不作行,或無功用也。
引生此心(第九住心),要先起大功用相續依止正念正知,引生一種妙三摩地,能住
長時,不為沉、掉等障品之所間斷也,此即第八住心。此與第九住心,雖同不為沉、掉等
三摩地障品之所間斷,然此須相續依止正念正知,故名有作行或有功用也。
引生此心(第八住心),要於微細沉、掉等法才生即滅全不忍受,故須第七住心。
引生此心(第七住心),要於諸惡尋思及隨煩惱了知散亂之過患,發起有力正知,偵
察內心,令不於彼流散,故須第五、第六住心,以此二心是由正知力所成辦故。
引生此心(第五住心),要忘失所緣散亂之時,能速憶念所緣,及從最初即起正念,
令不散亂,故須第三、第四住心,以此二心,是由彼二種念所成辦故。
引生此心(第三住心),要於所緣先能住心,及令住心相續不散,故須先生初、二住
心也。
如是總謂,先當隨從所聞教授,善令心住(聽聞力/初住心)。次如所住數數思惟,
令稍相續(思惟力/第二住心)。次若失念起散亂時,當速攝心速憶所緣(憶念力/第三
住心)。次更當生有力念心,初於所緣便不令散(圓滿憶念力/第四住心)。
成就有力念已(第四住心),更當引發有力正知,了知散失所緣沉、掉等過患,偵察
不散(正知力/第五住心→圓滿正知力/第六住心)。
次當發精進力,設由微細忘念起散亂時,亦當無間了知斷除。斷已,使定漸長相續,
不為障品之所間斷(精進力/第七住心→圓滿精進力/第八住心)。
此心生已(第八住心),由勤修故,便成串習,即得第九住心無功用轉妙三摩地(串
習力/第九住心)。
以是當知,未得第九住心之前,諸瑜伽師要起功用令心安住妙三摩地。既得第九住心
之後,即不特起功用令心住定,心亦自然入三摩地。得此第九住心,若未得輕安,則如後
說仍不立為得奢摩他,況云證得毗缽舍那。」
九住心由六力成辦:(一)聽聞,(二)思惟,(三)憶念,(四)正知,(五)精
進,(六)串習。彼等成就何心?
(一)以聽聞力成內住心,以最初嘗聞何者為所緣教授,次聞如何住所緣教授,而後
收攝外散之心向內,在所緣上作一度安住,非由自己隨意思想而得。
(二)以思惟力成續住心,即彼最初住所緣心之續流,由數數思惟所緣而修,始能獲
得稍能相續之效。
(三)以憶念力成就安住、近住二心,以於三住,心散向外,由憶念先所緣攝回,而
使其與所緣相安而住。四住時不但攝回散心,且使心與所緣不離。此種能使心與所緣不離
之力,即最初憶念之力。
(四)以正知力成就調伏、寂靜二心,謂以正知力瞭解於尋思及隨煩惱諸境蕩散之過
患,令於彼等不流散故。
(五)以精進力成就最極寂靜、專注一趣二心,謂雖生微細諸惡尋思隨煩惱,亦起功
用斷滅(七住)絕不忍受。由此其微細沉、掉品,不能為害,故一座間,能成無間相續之
三摩地(八住),此由具精進力故。
(六)以串習力成就等持心,謂於前心極串習力,生無功用任運而轉之三摩地。此時
住定,久暫隨心,不須用力。此等出於《聲聞地》,餘說不如其善美。
其中以九住為最殊勝,若得第九住心,譬如於極熟教典,自最初起念誦意,在念誦中
間,縱心餘散,彼念誦亦不間斷,不加功用而即完成。此亦自最初起念,於所緣一次等住
。其次縱不一類相續,依念正知,而彼三摩地,亦能無間相續恒常而轉。以其不須一類恒
常於念知功用,故名無行三摩地,或無功用三摩地。
再逆溯而上,無功用三摩地之生起,必須先以功用,一類依止念及正知,防其沉、掉
,使不順品不能障難,生一能長久相續之三摩地,彼即第八心是。第八第九心雖同為沉掉
等之所不能障難,然第八心則須依念正知,故名有行、有功用。總之,第九與第八,其為
長久相續三摩地相同,不受沉掉障難亦同,惟有功用與無功用略異。
第八之生起,必須具有縱微細沉掉將生亦不忍受而予以斷滅之心力,即第七心是。七
與八之不同者,第七微細沉、掉將生即斷,已不能為害;第八則微細沉、掉將生之相已沒
,惟尚須依於正念正知。實則第七之微細沉、掉,乃指極微細沉、掉,即沉、掉之胚胎將
兆,立即覺察而斷滅之。此種微細沉、掉,在第七心尚有生起之可能,第八則併生起可能
亦無。
第七心之生,必須有對於尋思及隨惑,觀察其過患,而令彼等不能流散之具力正知,
即第五、第六心是。此二心已有具力正知而成辦故。蓋第七已入上界功德,故於其前須斷
尋思及隨惑。(此時沉尚不甚,惟掉偏多,須以具力正知摧其粗者,第七乃摧其細。)
第五與第六之不同者,有力正知,在五住時,用於遮止較粗之尋思隨惑,在六住時則
用於遮止較細之尋思隨惑。再細別之,五時有力正知用以遮止細沉,以彼時尚可被細沉驅
使。六時則用以遮止細掉,以彼時尚可被細掉驅使。故第五、第六心,可謂具力正知圓滿
。第七則微掉亦無。再言之,第五時沉、掉力均有,六時沉力已消,尚有掉力。七時則掉
力亦消,八時則二者全無。
第五與第六之生起,必須一從所緣散失速憶所緣,及於最初不令散失所緣之念。即須
第四、第三二心。彼二心者,是以彼二念所成就故。
總之,第五可謂具力正知,第六可謂具力正知圓滿,此二皆以正知為主。具力而圓滿
之正知,又必由具力而圓滿之正念而來。第四可謂具力正念圓滿,第三可謂具力正念。
再第四、第五之不同者,第五粗沉掉已無,第四尚有粗沉掉。又第四與第三之不同者
,第四不忘失所緣,第三則尚有忘失所緣之時。
第三心之生起,又須由初於所緣境住心,及不散走而安住所緣之相續而來,即初二心
是。蓋第三住時雖有忘失所緣時,但為時短,忘即知之,仍即攝回。第二住時,忘失所緣
時長,久乃覺知而後攝回,故第三由於第二來。第二之忘失所緣而能攝回,則又由於初住
之從外馳中攝心一度住緣而來。
清淨勝觀由清淨正止而生,清淨正止為九住心。第九又遞由初住來,故初,當隨所聞
教授,善為住心之規(初住,住緣半串珠。)。次,於如是所緣當數數思惟,由稍相續之
門而稍相續(續住,住緣一二串珠。)。次若念壞散逸,當續攝錄。若忘所緣,當速憶念
(三住)。次亦需生有勢之念,更生初即不散所緣之念力,成就具力之念(四住)。次生
由見散失所緣之沉掉過失之門中,能觀察之猛利正知(五、六住)。次當生起縱極微細之
忘念散逸(即極微隨惑)亦無間了知,斷其相續(七住)。及無彼已,諸不順品不能障難
之流漸令生恒常功用之力(八住)。若彼生起,以勵力修故,成就修習之自在力已,即當
成無功用之第九住心。
再從順次總述之,初、依聞,令心安住所緣。次、依思而修相續。三、心散速攝。四
、生起不散之念。五、六、生起觀察過失之猛利正知。七、見散逸務即了知,斷其相續。
八、依精進力,令恒常相續。九、無功用,無間相續,平等而轉。以是之故,未得第九心
以前,修瑜伽者須以功用將心住定。若得第九已,縱不作定功用,其心亦任運而入定也。
然雖得第九心,若未得輕安,仍尚不得名止(註),更何論於觀。
(註:第九住心的等持,是否是初禪的近行定?否,九住心是欲界定心所攝,初禪近
分定是上界定心所攝,此要區別,方不致錯認消息。圓滿第九住心的等持是欲界定,還不
是初禪近分定,得到第九住心的等持後,依於第九住心的等持,還要繼續修習,次第引生
心輕安→身輕安→身輕安樂→心輕安樂,生起身心輕安樂進一步平息後達到初禪近分定。
《解深密經》:「若諸菩薩緣心為境內思惟心,乃至未得身心輕安,所有作意當名何
等?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非奢摩他作意,是隨順奢摩他勝解相應作意。」《深密解
脫經》:「世尊菩薩未得內心觀像,未得身樂未得心樂,佛說彼觀名何等觀?佛言:彌勒
!非奢摩他,是隨順奢摩他。」《雜阿含經》:「身猗息(輕安)已,覺受樂;覺受樂已
,心則定。」《相應部》:「身輕安者,則得樂,得樂者,則得心定。」
「正式具相的奢摩他安止」(初禪近分定)具有四個特色:1.安住所緣(住分/斷除粗
細分掉舉)、2.清晰安住所緣(明分/斷除粗分沉沒)、3.專注的心有力執取所緣(有執
持力/斷除細分沉沒)、4.具身心輕安樂(九住心之後引生身心輕安樂所攝的定)。
《大寶積經》:「有二法,離諸惡道及惡知識,速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云何
為二?一者、於奢摩他常勤修習;二者、於毘鉢舍那而得善巧。……爾時有佛號焰光遊戲
妙音自在王如來,見彼如來端正殊妙,諸根寂靜,得奢摩他,如清淨池無諸垢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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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ol810 (123.205.79.24), 03/24/2017 15: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