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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相信最近有些佛教朋友的 LINE 群組會一直收到法藏法師等人文章, 包含這一篇, 內容主要是反對《宗教團體法》; 甚至延伸成攻擊民進黨政府, 說實話,有一點一向泛藍傾向的佛教徒趁機藉由《宗教團體法》攻擊政敵的味道。 簡單說,文章內容扭曲與抹黑《宗教團體法》, 製造民進黨政府要滅佛的謠言假象,製造恐慌,煽動佛教徒反對《宗教團體法》, 以及趁機攻擊民進黨政府。 然而,我很好奇散佈這些反對文章的人,有多少人真正看過《宗教團體法》? 其實內政部網站有這部法案的草案全文: https://goo.gl/6LTmXL PDF 只有 27 頁,不長,可以靜下心來認真看看,好嗎? 內容沒有那麼可怕,它其實是集合各宗教人士(包含佛教)意見後草擬出來的, 根本還沒定案,而且內容並沒有限制信仰自由。 事實上它只是像公司法一樣,規範宗教團體一些登記、行政事務, 以及要求財務透明、備查, 基本上還是讓宗教團體自己去訂定自己團體的管理章程。 就好像公司法允許有設立公司自由,只是你要去做登記, 你可以自訂公司內部章程,但仍需遵守一些法律規範。 法案內容從來都沒有限制信仰自由、打壓宗教。 別再單方面相信某些法師對於法條內容的扭曲與誤導了。 大家都識字,法案也有附加解釋,全都是白話文, 《宗教團體法》其實可以有效管理信徒的供養不被濫用, 以及寺廟財產不被搶奪或淪為個人所有。 不妨花些時間看看到底在反對什麼。 而不是連看都沒看,就盲信某些法師單方面的扭曲,就跟著為反對而反對。 如果有認真看過草案,還會被這篇文章洗腦,真的很不簡單。 ※ 引述《shauhon (萬萬葉)》之銘言: : 面臨宗教浩劫,建議所有的佛教徒看一下,事關台灣宗教信仰自由存亡。 的確要認真看一下草案,就會知道這篇文章有多扭曲, 以及若干不實扭曲、抹黑草案資訊橫行。 : 將來所有寺院、宮廟、精舍、佛學中心、念佛會、慈善團體……,包括南傳佛教、藏傳 : 經過律師專業分析,草案條文裡面有很多陷阱,對出家人傷害非常非常大,也對佛教信 眾 傷害哪裡大? 僧眾有不捉金銀戒,本來就不該有個人財產。 宗教團體法規範把財產歸屬法人,而非個人, 原來宗教團體運作一切如常,只是財務要透明、財產登記法人, 對佛教傳教哪會有影響? 最好這樣會滅教、法難。 還是本來屬於名下的財產消失了,變成法人財產叫做傷害? (這法案很大篇幅在講財務透明) : 就連關門修行什麼都不管的人,一樣會被列冊輔導歸類,列管。 : 所有宗教團體,只要不是財團法人,都必須要受宗教團體法(宗教法人)管制,舊的寺 廟 你確定?你要不要看看草案?呵呵呵。 哪裡有取消權利然後義務不變了?哪一條? 你怎麼不提草案讓傳統寺廟土地就地合法,以及第 27 條至第 30 條的稅負優惠? 這法案也做了很多讓利,怎麼不提? : 若是宗教人員若沒有住在宗教機構裡面,就不能舉辦弘法、傳播信仰、募款的活動,否 : 宗教團體法第十七條,以後只要有信徒一個人,對住持有異議到政府單位陳情,不用任 何 對照草案第十七條講的是什麼?它講的是: 「第十七條 宗教法人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不能或怠於行使職權, 或對於法人之事務有利害關係,致法人有受損害之虞時, 法院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得選任臨時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代行其職權。 但不得為不利於法人之行為。 法院為前項裁定前,得徵詢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法院選任第一項臨時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時,應通知主管機關。」 而且內政部在法條後面還有很清楚說明: 「 一、宗教法人因其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死亡、辭職或當然解任, 致管理組織會議無法召開行使職權, 或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因遭法院假處分不能行使職權, 或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消極地不行使職權, 使宗教法人業務停頓,致法人有受損害之虞, 參酌非訟事件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爰於第一項至第二項明定選任臨時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之情形。 二、因宗教法人登記主管機關非為法院, 爰第二項明定法院選任宗教法人臨時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時,應通知主管機關登記。 」 它只是立法要求宗教法人負責人無法行使職權時,法人得選任臨時負責人。 這是很合理的好嗎? 例如宗教團體領導人往生了,本來就要準備選出新負責人、代表人。 就好像房子持有人往生了,也要選出新的持有人(繼承人)。 法條說明的很清楚。 而且如果不幸發生內訌,對於負責人有爭議, 也不是像這篇文章說的只要有異議就「可以馬上停權派人擔任臨時住持」, 法條明明就明確規範: 「法院為前項裁定前,得徵詢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法院選任第一項臨時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時,應通知主管機關。」 還是要經過檢察官、法官審理的司法程序好嗎? 而且第十七條主要是應付「宗教法人因其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死亡、 辭職或當然解任」的情況。 : 一旦成為宗教法人就要每年做會計報告,並且放在公開網站,給政府查看,若老實報帳 : 只要有人誣陷舉發,不必等證據澄清事實,法院就有權另外指派人員(不一定是出家人 : 若不按照財團法人的會計制度規定,政府可以派人來強制執行召集開會,並主持會議, 另 《宗教團體法》草案哪一條有這麼說?哪一條? 是否構成侵佔有其要件,自有刑法規範,不是可以這樣亂扯。 : 一旦住持被關,出來後要觀察三年,沒再犯才可以擔任住持。 不要說法律,佛教僧戒破戒就有可能失去比丘或比丘尼資格。 : 經過佛教界十幾年數次陳情建議修改,政府說民間訂的不採納,不但沒有效,法條愈訂 愈 你確定?你可知《宗教團體法》的草案研擬正是有佛教人士參與。 例如: https://www.ddm.org.tw/maze/139/1-2.htm : 違憲、太離譜!完全違背草案第一條文:「為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團體健全發 : 法藏法師很生氣,一個民主國家竟然把修行人(包含各宗教人士)當犯人預防管理… : 所以這次法藏法師請求佛教界大家團結起來,發動僧俗大眾連署陳情,連屬後形成力量 : 這個行動不是反對任何政黨,是只對事不對人。 : 請看: : 【反對宗教立法研討會】草案解析(1) : 2017071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1G-hrxNjTo : 【反對宗教立法研討會】草案解析(2) : 2017071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UHz5n6wPLw
: 【反對宗教立法研討會】比丘尼師父述說以往佛教界為了此事爭取的過程,並帶來目前 : 2017071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rF4vTGKUGw
: 很多法師都覺得:這部法案會讓佛教面臨如同歷史毀佛的法難,而呼應:無論在家出家 的 整部法案主要是要求財務透明、備查,以及明訂管理規章。 整部法案主要是要求財務透明、備查,以及明訂管理規章。 整部法案主要是要求財務透明、備查,以及明訂管理規章。 可以認真看看法案草案內文嗎? 這部法案主要是要求宗教團體平常要做好會計, 把帳務做好、透明,並且備查(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最好會造成法難啦 XD 要求財務透明,過度延伸成佛教法難,太扯了。 最好要求財務透明、備查以及有一個管理辨法,會造成法難啦 XD 不將捐款挪用其他用途,有什麼好怕的。 不將捐款挪用其他用途,有什麼好怕的。 不將捐款挪用其他用途,有什麼好怕的。 做為一個法師,扭曲法條,瞎扯法案,太扯了。 日本也有宗教法人法,參考一下日本宗教法人法: http://law.e-gov.go.jp/htmldata/S26/S26HO126.html 台灣宗教團體法製訂基本與日本的大同小異, 日本有因此佛教滅亡嗎?有因此宗教滅亡嗎? 想太多了,沒有! 要反對沒有關係,事實上,這部法案也有其他爭議處,也都還在研擬與修改中, 但是不能給人家扭曲,特別扭曲的人還是一個法師。 : 蘇家全說:這個宗教法今年一定要過!所以立法院可能很快會通過三讀,必須在還未通 : ※ 政府要強制實行宗教法,並封鎖媒體消息,在9/23之後就是三讀了,所以法藏法師 力? : 具體作法,請找最少十人簽連屬書,再請這十人每個找十人連屬,寄回法藏法師萬佛寺 : 填好後請郵寄回:台南市楠西區 照興里 興北73之5號 僧伽林萬佛寺 做為佛教徒,散播這種不實資訊很要不得。 這法案目前還只是草案,還在多方討論與研擬當中,根本不是定案, 也根本未送進立法院。何來三讀? 請參考內政部澄清說明: https://goo.gl/rb9eiV 還有新聞說明: https://goo.gl/VMypFH : 法藏法師 收 : 06-5752289 : 0972-003544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認真看看法案草案全文好嗎? https://goo.gl/6LTmX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9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500381069.A.E7A.html
ilanese: 我快速看過一遍了。07/18 21:24
ilanese: 我很贊成這個法案。07/18 21:24
ilanese: 《宗教團體法》內容大致就是宗教法人化,重點是財產收支07/18 21:25
ilanese: 及清冊會很清楚,能夠減少宗教團體金錢及財產流向私人口07/18 21:26
ilanese: 袋的弊端。07/18 21:26
ilanese: 我覺得現在還在反對的人思想才有問題咧。07/18 21:27
ilanese: 台灣幾十年前就有宗教財團法人化了,這種成立財團法人更07/18 21:28
ilanese: 正確,才不會將眾生錢財挪到私人口袋裡。07/18 21:28
ilanese:07/18 21:29
ilanese: 還有佛教戒律裡,出家人本來就不應該碰錢了,不懂在是怕07/18 21:29
ilanese: 什麼?07/18 21:29
datoguo: 是的。它其實只是宗教團體法人化的規章而已。07/18 22:37
wugilin: 隨喜讚嘆!感謝樓主熱心智慧解惑!!07/19 00:09
scarfman: 推 像妙○和許多宮廟的金錢流向不透明早就該管了07/19 04:44
hywu: 飯可以亂吃,話可不能亂講。還扯到政治立場。你知道法藏法師07/19 13:36
hywu: 是白色恐怖的受難家屬嗎? 你了解法藏法師本人嗎?07/19 13:37
hywu: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vehcncxwao 這是2015年的07/19 13:54
hywu: 影片,當時候是KMT執政。你覺得呢?07/19 13:56
看清楚我的文章好嗎?我說的是: 「 最近我相信最近有些佛教朋友的 LINE 群組會一直收到法藏法師等人文章, 包含這一篇, 內容主要是反對《宗教團體法》; 甚至延伸成攻擊民進黨政府, 說實話,有一點一向泛藍傾向的佛教徒趁機藉由《宗教團體法》攻擊政敵的味道。 」 我再自己解釋一次好了: 我說的是最近 LINE 群組會一直收到法藏法師及等人(一些人)的文章, 文章內容包含這一篇,主要是反對《宗教團體法》; 甚至(有些文章內容)延伸成趁機攻擊民進黨政府, 說實話,有一點一向泛藍傾向的佛教徒趁機藉由《宗教團體法》攻擊政敵的味道。 有看懂了嗎? 我意思是 LINE 收到一堆反宗教團體法的文章(包含法藏法師文章), 其中有些延伸成攻擊 DPP 政府。 我可沒說法藏法師發表的文章有政治煽動的味道, 而是說收到的一堆文章之中,有些文章延伸成趁機攻擊民進黨政府。 還有,為什麼不能說到政治? 你看法藏法師 FB 底下留言不正是一堆趁機攻擊民進黨政府的政治發言嗎? 佛教一向有泛藍傾向這也是事實,有什麼不能談的。 再來,我不認識法藏法師,但是我看了他的文章,以及這一篇文章, 我充分感受到什麼叫做扭曲、瞎扯與製造謠言與恐慌。 例如這一篇: https://goo.gl/3CeVW2 「 【沒有世俗的力量,我們就用修行的力量!】 各位關心宗教法的諸山長老、大德法師、居士: 值此不當宗教法欲強行通過,使我國的宗教受到嚴重迫害之際… 」 發文時間是 2017/07/19 01:27 。 可是內政部早已於 2017/07/17 22:45 發佈新聞稿澄清宗教團體法根本未送立法院, 何來強行通過之說? https://goo.gl/rb9eiV 這不是造謠?什麼才是造謠? 這不是造謠?什麼才是造謠? 這不是造謠?什麼才是造謠? 這不是製造恐慌?什麼才是製造恐慌? 這不是製造恐慌?什麼才是製造恐慌? 這不是製造恐慌?什麼才是製造恐慌? 再如他 FB : https://www.facebook.com/chyirong/posts/1629420803759019 「 通篇宗教法草案,談的都是 『寺院、宮廟』的管理!? 那教堂呢?那不也是宗教團體嗎? 當年〈管理寺廟條例〉之所以被判違憲,就是因為它只規範寺院、宮廟! 現在沒變,還是只規範寺院、宮廟?內政部把大法官的判決當什麼了? 」 這根本是扭曲與誤導。 《宗教團體法》第 4 條對於「宗教法人」之名稱規範,說明就包含天主教了。 其說明有一條如下: 「 基於尊重天主教法典教會聖統制所規範『只有教會最高權力能成立個別教會』, 及考量我國與教廷邦誼,對於類天主教之國際性宗教, 爰於第四項明定依條約、協定或其他法令規定, 宗教別之文字具有專屬性者,應經專屬權利人之同意。 」 第 4 條說明的部份,明確說明關於天主教教會的宗教法人名稱問題。 以及第 32 條說明: 「 因寺廟、教堂宗教建築物有其特殊性,倘解散後歸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後續處理上,不論以公產管理法規出租、標售、拆除, 或編列預算維持現況、或委託其他宗教團體管理,均有執行上困難或適法性問題。 爰透過合併土地增值稅記存方式,讓無人力或財力維持之寺廟、教堂宗教建築物, 經依本法合併後,評估確無維持該寺廟、教堂宗教建築物需要,得以宗教自發性方式, 處理寺廟、教堂宗教建築物問題,讓土地得作為其他社福等目的使用, 或出售作為其他用途使用,以避免日後歸主管機關後, 處理該寺廟、教堂宗教建築物需負擔之處理費用。 」 此說明明確解釋宗教團體解散後,寺廟、教堂的處置辨法。 注意「教堂」兩個字。 此法案規範範圍非常明確包含了所謂「教堂」。 而且法師很多反對意見,但他一定沒去參加內政部《宗教團體法》座談會。 很多佛教、基督教與天主教團體都有去, 其中基督教與天主教團體也有詢問他們之後依據《宗教團體法》轉宗教法人後的問題.... 如果有去參加座談會,還會如此瞎扯,那很好笑。 《宗教團體法》很明確也是有包含其他宗教的。
hywu: 法師是說:「欲」強行通過。君不見DPP政府處理一例一休法案07/19 19:28
^^^^^^^^^^^^^^^^^^^^^^^^^^^^^ 法師 FB 留言一堆趁機反 DPP , 最好單純到與政治傾向無關。
hywu: 是怎麼強行通過嗎?(勞團陳抗視而不見)法師當然要防範於 07/19 19:28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少玩文字遊戲,這草案已草擬了十年,至今都還在開座談會, 連立法院都還沒進去。如何「『欲』強行通過」? 法師是用神通預見了未來? 按你的說法,這樣以後法師看不爽什麼,就積極扭曲、瞎扯, 然後以要強行通過為由號召信徒為反對而反對, 有人質疑法師,就說只是防止欲強行通過.... 好幽默 XD
hywu: 未然。法師在一些影片中也提到,出家師父最好不要被某政黨綁07/19 19:28
所以防患未然就可以扭曲、瞎扯?製造恐慌? 你認同法師扭曲、瞎扯囉?
hywu: 架,政客翻臉跟翻書一樣快,甚至對於自己的同志處理的更兇07/19 19:28
hywu: 殘。07/19 19:28
我也覺得宗教最好不要被某些政黨綁架,不然會有以下這種新聞出現: 《網路瘋傳「蔡政府迫害宗教」 內政部澄清》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36226 對了,這標題第一篇文章一開始文中就明確的說: 「 政府要強制實行宗教法,並封鎖媒體消息,在9/23之後就是三讀了, 所以法藏法師力倡在三讀之前修正條款,不然就是宗教的浩劫了,呼 籲大家一起來響應,並將此重要訊息踴躍傳出,共同為護教而努力! 具體作法,請找最少十人簽連屬書,再請這十人每個找十人連屬,寄 回法藏法師萬佛寺,代表民意選票,送進立法院,才有效。 填好後請郵寄回:台南市楠西區 照興里 興北73之5號 僧伽林萬佛寺 法藏法師 收 06-5752289 0972-003544 」 (不好意思, 9/23 不會有三讀宗教團體法,因為根本未進立法院) 根本還在草擬階段,座談會也還在開,何來三讀? 未進立法院,收集連署送進立法院幹嘛? 你的意思是這一系列連署文章都是無聊之舉囉? 你的意思是這一系列連署文章都是無聊之舉囉? 你的意思是這一系列連署文章都是無聊之舉囉? 這不是抹黑、造謠、煽動,不然是什麼?
FlyinwindX: 樓主邏輯清晰有條理,推。07/19 21:43
FlyinwindX: 不要這麼容易被煽動是很重要的,動動手查一下花點時間07/19 21:43
FlyinwindX: 看一下應該不難吧?07/19 21:43
呵呵呵,再補充....內政部有提供講義說明: https://goo.gl/BfuAwN 講的很清楚,後面也有附完整草案條文,可以參考看看。 另外也有內政部座談會記錄可以查詢。 南區座談會記錄: https://goo.gl/ywePSm 中區座談會記錄: https://goo.gl/B9KCNV 希望大家不要被誤導了,沒那麼可怕。 有些人還傳播什麼佛教要滅亡的恐慌咧 @@ 希望大家可以認真看一下法案條文、講義與座談會記錄, 其實都說的很清楚,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不要只是單方面吸收某些法師的扭曲, 以受害者及護法者自居,散播不實資訊製造佛教恐慌、煽動反 DPP 。 另外提供網紅羅卓仁謙先生說明: https://www.facebook.com/lodrorinchen/videos/1918937321702043/ 希望大家睜大眼睛看看,孰是孰非很清楚。
fundation200: 贊成這個法案,我也看完了,主要就是宗教團體法人話07/21 00:14
fundation200: ,財產要登記在宗教法人名下,帳目要透明公開,對於07/21 00:14
fundation200: 宗教團體的監理單位成員,管理單位成員都做出明確規07/21 00:14
fundation200: 定,發生負責人替換時可能發生的情形及其對應處理方07/21 00:14
fundation200: 式等許多內容,很好的一部法律07/21 00:14
是的,但卻有人趁機扭曲、抹黑這法案,製造 DPP 要滅佛的謠言假象、製造佛教恐慌, 煽動佛教徒反對這法案,以及趁機反 DPP 。 ※ 編輯: datoguo (1.160.175.15), 07/22/2017 00:23:02
bce: 重點:財務透明XDD踩到一堆人的痛處了!! 07/24 09:39
redcarp0702: 給推個 感謝解釋 快速了解很多內容了! 07/30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