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uri: 是的 草案有許多不合理 過度介入宗教之虞 07/24 22:43
→ hiuri: 幫補充:各佛教團體及法律界人士看法 07/24 22:50
→ ilanese: 樓上,你知道財團法人就一定是公益性,監督更嚴嗎? 07/24 22:54
→ hiuri: 監督更嚴? 慈濟就是財團法人 結果要訂管不到它的宗教法? 07/24 23:02
推 Pietro: 列冊為什麼等於要求靠行啊? 07/25 02:51
推 Pietro: 列冊輔導辦法由各地方政府訂立自治法規辦理 地方政府的自 07/25 03:09
→ Pietro: 治法規要是違憲就無效阿 很簡單 07/25 03:10
既然是宗教團體法,為何列管到個人?今年列管、明年管理、後年管制
當今政府不斷帶風向,說中國大陸管理宗教如何如何,誰敢保證
日後,會不會有如中國大陸政府全面干涉宗教人事與財務。
法律一旦定了,要釋憲要抗告都是事後處理,還不一定要理你
再者,當今大法官許多帶向執政政府靠攏,曾則同婚釋憲為何
沸沸揚揚,這麼多爭議?
當然啦,法律管不到非宗教人士;當然許多人可以一句違憲就無效
簡單帶過;反正倒楣的是宗教人士。
那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釋憲案成立嗎?
先不論違憲,不講法律問題;佛教並沒有強迫出家僧侶要歸屬在
某個團體,甚至佛陀還要求僧侶必須分開住分開弘化佛法。
請問一下,佛教徒能不出來反對嗎?
推 happytiger: 真熱鬧 信道教跟基督教都跑來佛版發言 07/25 03:32
大概是法條對佛教傷害影響最大,所以
不讓他通過,怎麼顯得自己護道法護基督教。
→ kalestorm: 應該是因為之前有人轉到基督教版去啊 XD 07/25 03:33
→ kalestorm: 「宗教輔導」在地方自治法就已經規定了耶,在想像出 07/25 03:45
→ kalestorm: 這篇之前,要不要先確定「宗教輔導」在地方政府的業務 07/25 03:45
→ kalestorm: 現狀為何啊? 07/25 03:46
→ kalestorm: 打錯字 《地方制度法》(第 18 條 社會福利事項) 07/25 03:47
還是一句話,地方政府想怎麼管?如何管?
你要立法,這些都不用講清楚嗎?讓人清楚嗎?
還是你可以回答我,各地方政府目前宗教輔導的作法?
現狀為何?彼此有無差異嗎?
推 hiuri: 宗教由地方自治法規辦理 如果各單位規定不一 是否有造成空 07/25 06:38
→ hiuri: 白授權 或者不平等之疑慮 07/25 06:38
推 hiuri: 自治法規若違憲就無效 那也要先有人去申請釋憲 平民百姓哪 07/25 06:41
→ hiuri: 有能力一天到晚去申請釋憲 從這點可看出 草案若過 政府將 07/25 06:41
→ hiuri: 有過度干預宗教內部事務之虞 07/25 06:41
→ Pietro: 空白授權? 地方自治法是現在才有的嗎? 07/25 07:05
→ hiuri: 但宗教法草案是現在要立的 07/25 07:07
推 t95912: 現在只是草案而已吧@@ 實際怎麼訂還是要討論 07/25 09:03
→ hiuri: 如果大家都不表態意見 草案就送進立院 然後三讀通過了 07/25 09:09
→ Pietro: 看到列冊就宣稱以後會管列 那叫做滑坡 07/25 10:08
→ Pietro: 宗教團體法也沒規定宗教師一定要從屬於特地成立法人的宗 07/25 10:09
→ Pietro: 教團體唉 07/25 10:09
58、59已納入了個人的弘法,所謂的輔導的定義為何?
個人弘法既不用從屬特地法人宗教團體,為何此法
又將個人納入列冊輔導的範圍內?
至於是不是滑坡,法條定的不清不楚;宗教人士當然有權
用最壞之情形來看待此法。
※ 編輯: sheng530220 (49.217.148.112), 07/25/2017 10:57:33
推 Pietro: 我問你 個人宗教師收到的信徒隨喜需不需要免稅 如果要 需 07/25 12:45
→ Pietro: 不需要告知稅務機構自己屬於免稅人士? 07/25 12:45
供養本來就不需要申報,一般人的收入如果未達課稅
標準,政府也沒要求申報,
會自己跑去跟稅務機構講我不用申報嗎?
→ Pietro: 就算是不危及宗教自由 宗教團體或個人都會有需要公權力協 07/25 12:46
→ Pietro: 助的時候啊 07/25 12:46
現在個人或宗教團體,需要公權力協助時也沒有什麼問題
那為什麼要立這條法? 增加自己麻煩的事你幹嗎?
→ Pietro: 而且這根本不是宗教團體法草案才設的 前幾樓已經有人貼既 07/25 12:48
→ Pietro: 有法條了 07/25 12:48
→ Pietro: 再者 58條說的是團體與個人 換句話說重點在於沒登記 而非 07/25 12:49
→ Pietro: 個人 07/25 12:49
→ Pietro: 哪裡來的要求個人加入有法人立案的宗教團體 07/25 12:50
既然沒要求,何必將個人的經常性對外弘法列入輔導?
→ kalestorm: 如果有人認為加入「宗教輔導」這幾個字,就代表政府可 07/25 13:10
→ kalestorm: 以進行如這篇所想像的諸般情事,那地方制度法就已經有 07/25 13:11
→ kalestorm: 這幾個字了。但現在是2017年,這些事有因那些字發生嗎? 07/25 13:11
噢,2017年以前不會2017年後就保證不會嗎?
還是一句話,因為管不到你,所以你可以一派輕鬆
可是還有許多宗教人士都不想,因為一派輕鬆的看待
不清不楚的法條法規,在換人換黨執政後可能有不同解讀
而造成更多困擾。
光一個滅香、減香就能讓政府操作為中共介入,污名化
持反對意見的團體。 宗教人士怎麼能不嚴格審視。
※ 編輯: sheng530220 (49.217.148.112), 07/25/2017 13:55:40
→ kalestorm: 喔,那去反對地方制度法吧,因為黑手也能從地方制度法 07/25 14:06
→ kalestorm: 達成喔 07/25 14:06
→ Pietro: "保證不會嗎?" 哩供三小? 07/25 14:08
→ Pietro: 我就問你啦 列冊和要求加入宗教團體的關聯在哪裡啊 07/25 14:10
→ Pietro: 供養不需申報 但是稅務局發現某民宅有水電開銷 戶主卻沒有 07/25 14:11
→ Pietro: 收入紀錄 會不會問? 這時要是知道是符合免稅的宗教捐獻 07/25 14:11
→ Pietro: 那不是很方便嗎?(廣告語氣 07/25 14:12
→ Pietro: 你不用申報 但是你老闆也會告訴政府你的薪資為多少 然後才 07/25 14:13
→ Pietro: 做出不用申報的結論阿 你以為你每年五月去稅務局插健保卡 07/25 14:13
→ Pietro: 為什麼就會出現你的薪資表? 07/25 14:14
→ Pietro: 宗教組織沒讓稅務局知道它是宗教組織 然後有支出 有地產 07/25 14:14
→ Pietro: 卻沒收入證明 稅務局要是發現會不會查有沒有逃漏稅? 07/25 14:15
→ Pietro: 宗教組織的隨喜收入的確不用報稅 但是稅務局不知道是免稅 07/25 14:16
→ Pietro: 資格者的話 就會查啊 知道是免稅後 難道會不做紀錄 然後下 07/25 14:16
→ Pietro: 次又再去問? 07/25 14:17
→ Pietro: 有佛堂 有道場 表示有不動產 要不要查稅? 07/25 14:18
→ Pietro: 宗教團體可以免稅 啊你又沒有列冊 稅務局知不知道你是免稅 07/25 14:19
→ Pietro: 資格者?發現有不動產沒繳稅 要不要查?(以下省略 07/25 14:21
推 hiuri: 原po辛苦了 07/28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