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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宗教的自主發展 我們一起來瞭解宗教法草案 拒絕讓不當的宗教法草案箝制宗教自由 歡迎理性討論 【堅決反對行政院版「宗教團體法」草案的說明】法藏和尚 https://goo.gl/FUpGPf 【第573號釋字大法官王和雄之協同意見書】 https://goo.gl/nsarjH 【從宗教自由之保障評析《宗教團體法》草案】李永然 https://goo.gl/moc7GS 【我國有訂定《宗教團體法》的必要性嗎?】李永然 https://goo.gl/F74wt2 【再怎麼解釋 依然顢頇的宗教團體法】潘俊琳 https://goo.gl/iz263C 【台灣目前沒有倉促制定宗教團體法的必要】李永然 https://goo.gl/u9UEbv 【宗教團體法特刊(106.5月)】 https://goo.gl/kXCZCD 【刪惡法、立好法 讓修行人安心辦道】自由時報宗教專輯 https://goo.gl/x1cVmY 【惡法改善法 何來反對之聲?】自由時報宗教專輯 https://goo.gl/9D344Y 【宗教團體法草案之評析】陳清秀 http://www.npf.org.tw/2/15686 【宗教立法的基本原則─評行政院「宗教團體法」草案】陳新民 http://www.npf.org.tw/1/1093 不歡迎特定人士一直故意引戰 佛教徒應保持理性和平 展現智慧與慈悲 大家一起互勉 末學所做的所有努力 都迴向佛法久住於世 阿彌陀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186.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500908441.A.C32.html
Pietro: 所以你有實際讀過法條了沒有? 貼連結誰都會阿www 07/25 00:26
Pietro: 光是第一個連結來談談 看看法藏舉的法條和批判好了 07/25 00:28
Pietro: 宗教團體法主要目的是資產的管理 自然會以其擁有的資產為 07/25 00:29
Pietro: 劃分要點阿 然後哪裡涉及空白授權啊? 明明管理組織也好 07/25 00:31
Pietro: 負責人也好都是請宗教組織自行在章程設立的 就算規範最低 07/25 00:31
Pietro: 人數好了 哪五個人也都是宗教團體自己任命阿 空白授權給誰 07/25 00:32
Pietro: 啊? 07/25 00:32
Pietro: 而且還危言聳聽說會造成有資產者直接以宗教名義登記 07/25 00:33
Pietro: 導致假宗教團體橫生 但事實上資產只是成立宗教法人的條件 07/25 00:34
Pietro: 之一 宗教法人的定義在第三條有說明 07/25 00:35
Pietro: http://imgur.com/ZQu7azb 是要有宗教行動之事實加上有 07/25 00:38
Pietro: 資產且完成登記者才是宗教法人 07/25 00:38
Pietro: 第十五條 這裡說的負責人根本不是宗教的最高主管者 07/25 00:39
Pietro: 同草案第十三條就說了 法人負責人是宗教團體以章程規範的 07/25 00:39
Pietro: 負責法人俗務者 講上一堆被迫害入獄 信徒追隨 都不重要 07/25 00:40
Pietro: 因為所謂的法人負責人要的不是一個弘法大師 而是一個管錢 07/25 00:41
Pietro: 的 這在各種非營利法人機構的規範都是如此的 07/25 00:41
Pietro: 從佛教團前日的發言也能知道 他們到現在還是以為法人負責 07/25 00:42
Pietro: 人指的是宗教團體的領袖 根本是大誤會阿 07/25 00:42
Pietro: 對第二十條的批評最奇怪 他自己引用的法條就說處分須依 07/25 00:44
Pietro: 符合宗旨章程不損法人利益下得以處分了 還說不能依章旨處 07/25 00:48
Pietro: 分 法人擁有財產處分要報備主管機關不等於主管機關能介入 07/25 00:51
Pietro: 處分決定阿... 07/25 00:52
tvfan: 光一條不持金銀財寶戒就夠了,反對宗教團體法的會造成法師 07/25 00:53
tvfan: 破戒,身為佛子是要協助護持清淨怎會變成協助破戒? 07/25 00:53
Pietro: 二十五條似乎刪除了 不論 07/25 00:54
Pietro: 然後他的第五點批評四十六至五十二把法人降格成團體... 07/25 00:54
Pietro: 那些明明是對於原先受寺廟監督條例管制的地方廟宇轉型成 07/25 00:56
Pietro: 宗教團體法下的宗教法人的方案 哪裡是把法人降格成團體啊? 07/25 00:57
Pietro: 然後第六點... 宗教團體法是對於已經擁有資產的宗教團體 07/25 00:58
Pietro: 的資產法人化而設立的 那些占用公有地的宗教團體要如何就 07/25 00:59
Pietro: 地合法是另一個大問題 根本不是宗教團體法的目標阿 07/25 00:59
Pietro: 第七點 要地方政府對未登記者列冊輔導講的也只是列冊 07/25 01:01
Pietro: 根本沒有說要管個人怎麼弘法 整部宗教團體法都不是要處理 07/25 01:01
Pietro: 宗教團體的教義 儀軌 法師弘法 處理的只有資產法人化而已! 07/25 01:02
tvfan: P大,您寫那樣多有用嗎??? 07/25 01:02
Pietro: 以上僅是針對第一篇 其他篇喔 我累了 如果你只想搞連結海 07/25 01:03
tvfan: 不看草案只看加工過的東西,會認真去思考或看你寫的嗎??? 07/25 01:03
Pietro: 說"你看看 反對宗教團體法的文章好多" 那根本沒有意義 07/25 01:04
Pietro: 你自己能不能做出一套論述來說服別人反對宗教團體法呢? 07/25 01:05
Pietro: 如果你只會回說"我不懂法律 你自己看文章 你自己查" 07/25 01:05
Pietro: 那你要怎樣確定你的擔憂是合理的 而非連文章和草案的對比 07/25 01:06
Pietro: 對照都沒做過 跟人喊燒? 07/25 01:06
hiuri: 很多個人道場 如果不能找到5個人的編制 就不用弘法了是嗎 07/25 06:30
hiuri: 如果找不到五個人 要找人頭嗎 那有沒有被外人箝制的可能 07/25 06:47
hiuri: 您有站在佛教真實情況想過嗎 07/25 06:47
hiuri: 很多獨立弘法的法師 他們住茅棚 根本不能得到這些資訊 更 07/25 06:49
hiuri: 遑論作專業法條分析 然而他們卻是受影響的人 誰能替他們說 07/25 06:49
hiuri: 話?你嗎?你是法師? 07/25 06:49
hiuri: 聽一下 法師的說法 瞭解擔憂為何 07/25 07:03
hiuri: https://youtu.be/-JCJ9hL8O8A 07/25 07:03
Pietro: "個人"道場 話說有人士讀不到法條就不能立新法嗎? 07/25 07:04
hiuri: 當然不是 我是指他們權益受損 卻不能為自己發聲 07/25 07:07
Pietro: 那沒有以法律保障廟產法人化 而是以私人擁有會比較好嗎? 07/25 08:32
tvfan: 他們為何不能發聲?根據什麼?台灣不是大陸耶,你都貼一堆 07/25 08:36
tvfan: 法師影片,他們沒發聲? 07/25 08:36
hiuri: 法案通過 台灣才會真的變成中國化 07/25 09:04
hiuri: 政府管理僧人 意見都要審查 07/25 09:05
hiuri: 寺院有自己的作法 財產為寺院所有 並非"私人" 其實大多數 07/25 09:08
hiuri: 的法師 都是為了理想出家 不要把每個法師都當準犯人看 07/25 09:08
hiuri: 光是我在這裡留言 都會受到您集中火力抨擊了 有幾個法師懂 07/25 09:17
hiuri: ptt?他們可以辯得過您?更別說要提法條證據 他們是出家法 07/25 09:17
hiuri: 師 不是法律人士 07/25 09:17
tvfan: 你拿出法條來談,不要個人錯誤認知 07/25 09:19
tvfan: 不然就是犯妄語,因為不止一個網友告誡你了,你還是故意不 07/25 09:20
tvfan: 談法條而是用個人感覺在談 07/25 09:20
hiuri: 不是我個人認知 我轉述我瞭解的道場現況 07/25 09:21
hiuri: 如果我有能力 絕不避諱談法條 因為裡面有太多定義不清 07/25 09:23
tvfan: 根據那條?你可以看完草案後談有疑慮處。 07/25 09:23
Pietro: 草案那一條說政府可以管僧人言論的啊? 07/25 10:06
ppt51543: 阿彌陀佛 07/25 17:04
ptt8592: 出家人有戒律,也受民法、刑法規範,不知可否想過。 07/27 22:43
ptt8592: 佛與道,也不能相提並論的。 07/27 22:43
hiuri: 草案說政府針對個人、非法人要列冊輔導 不知道要如何輔導? 07/28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