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Sunstein (Pm)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討論] 真正佛教不邪淫戒的規定
時間Fri Oct 27 15:38:45 2017
※ 引述《ilvepce (求真求圓融求和平)》之銘言:
: : 但結婚生子比嫖妓造更重的惡業,
: h大大,可以請教一下三個問題嗎?
: (1)淨飯王與摩耶夫人生下悉達多是很重的惡業嗎?
是惡業。「重不重」則先姑且不論。
依據:h大早就引用了,大家請去查:雜阿含1296經。佛說「生子非善業」。
我的解說:那麼淨飯王做惡業才讓悉達多出生,是不是邏輯不通?
答:邏輯很通。因為這是例外,人文背景的網友就瞭解,有原則即有
(如果可以合理解釋的)例外,這才是「不盲從邏輯」
(而且通常時候,邏輯還是很重要的,只是不要拘泥死腦筋)。
因為:
淨飯王是生在濁世。佛陀在人間濁世成佛,才能在濁世度有緣人。
淨飯王夫婦承擔這個在濁世中的惡業去生善果的責任。這是不得不然。其他人不宜仿效。
所以,「對於你我他」而言,結婚生子因為在佛理上涉及貪愛,所以依照佛理確實非善業
。
否則,如果淨飯王生活在淨土中,佛陀就不必靠淨飯王夫婦來「降生在淨土」中成佛了。
: (2)又,巴利文吉祥經裏提到:
: 奉養父母親,愛護妻與子,從業要無害,是為最吉祥。
: Mātā pitū upatthānam — puttadārassa sangaho
: Anākulā ca kammantā — ētam mangala muttamam
: 5. "To support one's father and mother; to cherish one's wife and children,
: and to be engaged in peaceful
: (http://www.estbc.org/fanti/contents/163/233.html)
: 因此,惡業還是可能是吉祥的是嗎?
對於行孝的「兒女」而言,是人天善業。
對於「結婚生子」的父母而言,結婚生子助長貪愛,非善業。
: (3)再來,初果與二果乃至三果聖人也是會有婚姻生活,所以他們也在造重惡業是嗎?
你搞錯順序了。是結婚後的居士,向佛學法後證初果等等(還沒有證四果,因為證四果
的話當天就要出家了)。結婚在前、學佛法(然後有幸當世證果)在後,
例如給孤獨長者,他老早就結婚了,然後才向佛陀學法、證初果。
所以,證果後這些初、二果的聖者跟配偶離不離婚,姑且不論。
因為婚都「已經結」了。有「成本考量」吧。所以如果沒有離婚,也可以理解,
這叫「維持貪愛原狀」,這並沒有「增長貪愛」。當然,如果夫妻願意一起出家就更好。
阿含經中並沒有「先證初、二果後」再去「結婚增長貪愛」的例子吧?
如果有這樣的例子,請引一下阿含出處讓我開個眼界。
南傳認為,菩薩仍是凡夫(連初果都還沒證--這跟北傳觀點相差很多),
所以悉達多菩薩娶耶輸陀羅,邏輯並不矛盾。單身菩薩依然會娶妻生子。
但是單身的證果者,不會去「增長貪愛」「單身而去找配偶結婚」。
如果網友們能從南傳大藏經中舉例哪個佛、辟支佛、阿羅漢證果後還去找人結婚,
才是有力的反證。
北傳的維摩詰經中的例子,因為涉及是不是偽經的爭議,
所以並未被判定正法佛經清單的標準比較嚴的南傳或原始佛教當作依據。
所以,依照原始佛教或南傳藉由三傳公認的阿含經與律藏的觀點,
「一般居士」因為守不邪淫戒,而不「邪」淫的內涵,依照長老的解說,
不包含手淫與找無人守護的妓女。
不過這仍會增長幾絲貪愛,只是對居士來說,佛律先不苛求那麼多。
因為是談「戒」的層面。以上都不「犯『邪淫』戒」。
出家人守「不淫戒」,所以會增長貪愛的任何行為都不能做。
可是大家在爭論中又夾雜了「善不善業」的層面(沒「犯戒」只是「最低標準」,但
仍然可能「不是善業」),所以焦點混亂了。
例如:後來大家爭論的居士的結不結婚生不生子,h大從這會「增長貪愛」的角度,
說這不是(通往三乘證果)的善業,倒是沒錯。各位自己說,結婚生子毫不增長貪愛嗎?
不過因為很多人學佛嘴巴說一套,其實並不是真正想證果,所以管他那麼多、
增長貪愛又怎樣?自己催眠自己可以並行不悖就好了。
加上北傳提供早已經是聖人(金粟如來)的維摩詰的例子,所以很多人心安理得認為
「結婚生子不增長貪愛」「生子是善業」(所以開示說「生子非善業」的佛陀,
大概在雜阿含1296經中被這類網友認為在放屁吧?)。
但大家也知道h大並不採用北傳觀點,所以其實引用北傳經典的觀點,
並未擊破h大的那套言之成理的解釋。
所以除非要用「南傳本身」情況才能成功反駁h大,看能否讓h大自我矛盾。
i大試著這麼做了,不過並不算有反問成功,理由如上所分析。
: : 所以想要滅苦的人就算沒辦法守不淫戒也會避免結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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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大這句在佛理上其實沒說錯(雜阿含1296經),只是芸芸眾生學佛人,
畢竟並未完全放下,所以依然邊學佛邊結婚生子。
做不到全然佛理的眾人自己知道無奈就好,但總不應該顛倒佛理,不應該否認佛陀講過
的話。
ps.除非,能論證出雜阿含1296經是偽經,如同h大在Buddha版依據律藏與史實論證出佛陀
並未主張禁一切肉食,所以某些說佛陀禁一切肉食的佛經是偽經,包含兩本有「楞」字的
著名經典,茲不贅述。
: : 推 happytiger: 他的解釋方法都會讓我有一種驚奇的感覺 10/06 02:00
: : 那是因為你平常沒接觸上座部佛教,
: : 兩千多年來上座部佛教一直嚴格遵守佛規定的戒律不做任何修改也不加油添醋,
: : 如果一直迷信錯誤像法卻看不起真正佛正法律只會離正法越來越遠。
: : 推 tonywoo0101: 真是受不了H跟C大,解釋佛經的方法有夠另類的。 10/06 11:52
: : 這些內容是根據泰國上座部長老菩陀勾薩卡利耶(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
: : 所著"齋日八戒"(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
: : 這些內容跟漢傳佛教的阿含經和律藏一致不怕任何人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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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nDeLord: 不是好事就是壞事? 非善為善,就是惡業?? 不太懂 10/27 16:40
→ VanDeLord: 善,非善, 非惡, 惡 ,難到非善就一定是惡?? 10/27 16:41
V大說得有理,是我沒有講清楚、貼完整。「不是善」可能還有疑義,
因為可以辯駁說「不是『善』、也不是『不善』、是中立的、佛並沒有說是『如何』」。
不過,如果對照h大引用的出處,佛有說那「是『不善』」,這就沒疑義了。所以轉貼如下
:
http://tripitaka.cbeta.org/T02n0099_049
雜阿含經(一二九六)
彼天子白佛言:「世尊!拘屢陀王女修波羅提沙今日
生子。」
佛告天子:「
此則不善,
非是善。」
........
非善為善像,
念像不可念。
實苦貌似樂,
放逸所踐蹈。」
.............
還跟「放逸」連結上了。所以,邏輯上固然有二分法三分法。但佛陀這裡會是用二分法。
並沒有說「善、中立、惡」三分法可言。依照佛理,「放逸」總不會是中立的評價吧。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10/27/2017 16:50:54
推 scarfman: 推 10/27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