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討論] 殺補來的漁貨算殺生嗎??
時間Sun Jan 21 18:35:16 2018
※ 引述《yaqqq (^^)》之銘言:
: ※ 引述《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之銘言:
: : 對原po的問題實在很感謝
: : 因為有h大帶出經論關於殺生戒的殺生條件後
: : 已死之肉跟殺業關聯彷彿更清楚了
: : 回到原文內容其實不應忽略
: : 1. 原po是受父親雇用處理漁貨買賣,未提到是否需要下單,若未負責下訂單,則漁貨就
: : 非因原po下訂而死,只從事助理與販售已死之魚,已死之無情物
: : 2. 許多討論提到不構成殺生戒不代表不是殺生,則有何經論提過殺生條件,有所謂不犯
: : 殺生戒的殺生行為嗎?(優婆塞為討論基礎)
: : 3. 上篇的確有很多討論,某某覺得處理跟吃已死之肉,即使是無情物也是殺生,有殺業
: : ,但始終不清楚是什麼經論,都停留在某某覺得應該是如此,
: : 這樣原po也不需要求問了,畢竟大家覺得怎樣就怎樣吧,信不信看個人
: 這個問題很好玩,以前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一定也會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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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正道》 聖嚴法師
: http://ddc.shengyen.org/mobile/text/07-14-5/29.php
: 有一位男居士來皈依三寶之前,他家三代養豬,皈依三寶之後便改行了。這位信徒過去在
: 一年之間都會飼養二千至四千頭豬,他曾經跟我說:「師父,我只是養豬而已,我把牠們
: 照顧得肥肥大大的,我沒有殺生,我是很慈悲的。」
: 我問他:「這些豬要一直養下去嗎?」
: 他說:「不是,是要賣給屠宰場,那些殺豬的人才不慈悲。」
養豬的人賣給屠戶 因此獲得利益 即有共業
就像犯一件案子 例如搶銀行 你不是執行搶劫的人
但提供器具或負責把風 然後共享贓款 那就是屬於共犯
只是共犯又分主犯及從犯 刑責有輕有重 這用邏輯就能理解
因果顧名思義 注重動機及結果 有起意犯案 事後也有分到利益
基本上就是跑不掉 動機以發起計劃者最重 結果以獲利最多者最重
: 我說:「你能將他們請來,讓我見見他們嗎?」
: 這位信眾帶了兩位屠宰場的老闆來見我,我說:「你們什麼行業都可以做,為什麼一定要
: 做殺豬的行業呢?」
: 其中一位老闆說:「過去殺豬是很殘忍的,而我們很慈悲,研究出如何使豬死得快樂,事
: 實上我們並沒有要殺豬,而是有許多人要吃豬肉,我們不殺,其他的人也會殺的。」
: 我說:「不管你們如何慈悲,把豬殺了總是真的。」
: 「法師!如果你真正慈悲的話,就叫那些愛吃豬肉的人不要吃,那我們就可改行。
: 正在此時,另外有兩位先生在一旁聽到我與養豬、殺豬的人的對話,我便問他們兩位是否
: 吃豬肉?其中有位說:「師父,我們沒有一定要吃豬肉,可是我們不論走到哪裡,都是賣
: 葷食,不吃肉很不方便。最好叫他們不要養豬、不要殺豬,我們就不會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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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對話真的很有趣,很有味道。
: ~南無阿彌陀佛~
生產者靠動物的命賺錢 消費者花錢買動物的命
以質來說 生產者是主要獲利者 消費者屬於支出者
來量來說 生產者賣出n隻動物時 消費者只會買到1/n隻
以動機論 消費者非下單者 以結果論 消費者未因此獲得利益
這就是三淨肉的概念 中盤商就不同了 它可能有下單 也有從中獲利
這樣就不可能符合三淨肉 因為動機和結果都沾到了 沾得多或沾得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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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onyAnkh: :) 01/21 18:44
推 s8402019: 可是有人執著於出自於哪個經論XD 01/21 18:47
推 homerungod: s大,例如像我這種所學不多的人就真的想要知道來源的 01/21 18:59
→ homerungod: 出處,因為知道是否是佛陀或是哪位大師說的也能夠令我 01/21 18:59
→ homerungod: 獲得更多學習的機會 01/21 18:59
推 redbalon: 小弟沒想那麼多,反正為了營養吃點肉是不為過的。我們人 01/21 19:33
→ redbalon: 類目前還是以稻米、小麥為主食,蔬菜水果和肉算是補充 01/21 19:33
→ redbalon: 營養。 01/21 19:33
推 TonyAnkh: 有時 傻傻的修 , 靜靜的修 會更有領悟.... 01/21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