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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ngchin (tangchin)》之銘言: : 我們經常會講到依止善知識,為一切善樂根本,這時候會問到:什麼樣的人是善知識?我 : 們所要依止的善知識應具備的德相是什麼? : 依彌勒菩薩所著「經莊嚴論」善知識所應具備的條件: : 具戒學;具定學;具慧學;德增-比學者功德更增;具勤-勤於利他;教富饒-通達經律論 : ;善達實性-通達無我;具巧-說法善巧;悲體-具悲心;離厭-對於説法不感到疲憊。 : 很明顯的,我們恐怕不容易有這樣的福德因緣找到圓滿具足10項條件的師長攝受,但是下 : 限至少具足8分之1。 : 這裡也會有一個問題,修習佛法並不是善知識具備德相即可,自己也須具備條件,這時候 : 就說到,那自己必須具備什麼條件? : 依提婆菩薩「四百論」有三個條件:正住-不偏執;具慧;希求,聽聞者若無具備上三者 隨喜分享,底下補充引述: CBETA B10,No.006《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道前基礎〉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由是親近知識之理分六:一、所依善知識之相,二、能依學者之相,三、彼應如何依 師之理,四、依止勝利,五、未依過患,六、攝彼等義。今初 總諸至言及解釋中,由各各乘增上力故,雖說多種,然於此中所說知識,是於三士所 有道中,能漸引導,次能導入大乘佛道。 如《經莊嚴論》云:「知識調伏靜近靜,德增具勤教富饒,善達實性具巧說,悲體離 厭應依止。」是說學人須依成就十法知識。 此復說為自未調伏而調伏他,無有是處。故其尊重能調他者,須先調伏自類相續。若 爾須一何等調伏?謂若隨宜略事修行,於相續中有假證德名,全無所益。故須一種順總佛 教調相續法,此即定為三種寶學(戒定慧三學),是故論說調伏等三。 其中1.調伏者,謂尸羅學。 《別解脫》云:「心馬常馳奔,恆勵終難制,百利針順銜,即此別解脫。」又如《分 辨教》云:「此是未調所化銜。」如調馬師以上利銜調[怡-台+龍]悷馬,根如悷馬隨邪境 轉,若其逐趣非應行時,應制伏之。學習尸羅,調伏心馬,以多勵力制令趣向所應作品。 2.寂靜者,如是於其妙行惡行,所有進止,由其依止念正知故,令心發起內寂靜住, 所有定學。 3.近寂靜者,依心堪能奢摩他故,觀擇真義發起慧學。 如是唯具調伏相續,三學證德,猶非完足,尚須成就聖教功德。 4.言教富者,謂於三藏等,成就多聞。善知識敦巴云:「言大乘尊重者,謂是須一, 若講說時,能令發生無量知解,若行持時,於後聖教,能成何益,當時能有何種義利。」 5.達實性者,是殊勝慧學,是謂通達法無我性,或以現證真實為正。此若無者,說由 教理通達亦成。 6.如是雖能具足教證,若較學者或劣、或等,猶非圓足,故須一種德增上者。 《親友集》中作如是說:「諸人依劣當退失,依平等者平然住,依尊勝者獲尊勝,故 應親近勝自者。所有具最勝,戒近靜慧尊,若親近是師,較尊勝尤勝。」如樸窮瓦云:「 聞諸善士史傳之時,我是向上仰望於彼。」又如塔乙云:「我於惹珍諸耆宿所,而作目標 。」是須一種目向上望增上德者。 如是六法,是自所應獲得之德,諸所餘者是攝他德。 此亦如云:「諸佛非以水洗罪,非以手除眾生苦,非移自證於餘者,示法性諦令解脫 。」若除為他說無謬道攝受而外,無有以水洗罪等事。 其中四法,7.善巧說者,謂於如何引導次第而得善巧,能將法義巧便送入所化心中。 8.悲愍者,謂宣說法等起清淨,不顧利養及恭敬等,是由慈悲等起而說,是須猶如博朵瓦 告慬哦瓦云:「黎摩子,任說幾許法,我未曾受讚一善哉,以無眾生非苦惱故。」9.具精 勤者,謂於利他勇悍剛决。10.遠離厭患者,數數宣說而無疲倦,謂能堪忍宣說苦勞。 博朵瓦云:「三學及通達實性並悲愍心,五是主要。我阿闍黎嚮尊滾,既無多聞復不 耐勞,雖酬謝語亦不善說,具前五德故,誰居其前,悉能獲益。嚀敦,全無善說,雖說施 願,唯作是念:今此大眾皆未解此,餘無所知,然有前五,故誰近能益。」 如是若於諸所學處,不樂修行,唯讚學處所有美譽,或其功德以謀自活者,則不堪任 為善知識。宛如有人讚美栴檀,謀自活命。有諸欲求妙栴檀者,而問彼曰:「汝有檀耶? 」答曰:「實無。」此全無義唯虛言故。 《三摩地王經》云:「末世諸苾蒭,多是無律儀,希欲求多聞,唯讚美尸羅,然不求 尸羅。」於定、慧、解脫三種,亦如是說。 次云:「如一類士夫,稱揚栴檀德,謂栴檀如此,香相極可愛。次有諸餘人,問如所 稱讚,栴檀少有耶?諸士夫此問,答彼士夫云:我是稱讚香,以求自活命,非我有其香。 如是末世出,諸不勤瑜伽,以讚戒活命,彼等無尸羅。」所餘三種亦如是說故。 如是修行解脫之尊重,乃是究竟欲樂之根本,故諸欲求依尊重者,應當了知,彼諸德 相,勵力尋求。具其相者,諸欲為作學人依者,亦應知此,勵力具足如是德相。 由時運故,具全德者實屬難得。若未獲得如是師時,將如何耶? 《妙臂請問經》云:「如其僅有一輪車,具馬於道亦不行,如是若無修行伴,有情不 能獲成就。若有具慧形貌正,潔淨姓尊趣注法,大辯勇悍根調伏,和言能施有悲愍。堪忍 餓渴及苦惱,不供婆羅門餘天,精悍工巧知報恩,敬信三寶是良伴。諸能完具如是德,於 諍世中極稀故,半德四分或八分,應依如是咒師伴。」 此中所說圓滿伴相,八分之一為下邊際。鐸巴所集博朵瓦語錄中,述大依怙說尊重相 ,亦復同此。故於所說完具圓滿諸德相中,隨其所應配其難易,具八分者,為下邊際。 第二、能依學者。 《四百論》曰:「說正住具慧,希求為聞器,不變說者德,亦不轉聽者。」 《釋論》解云:「說具三法(1.正住2.具慧3.希求)堪為聞器。若具其三,則於法師所 有眾德,見為功德,不見過失。猶非止此,即於聽眾所有功德,亦即於彼補特伽羅,見為 功德,非見過失。若不完具如是器相,說法知識雖極徧淨,然由聞者過增上故,執為有過 。於說者過,反執為德。」是故縱得完具一切德相知識,然於其師亦難了知。若知彼已能 親近者,必須自具是諸德相。 其中1.正住者,謂不墮黨類。 若墮黨執,由彼蔽覆不見功德,故不能得善說妙義。如《中觀心論》云:「由墮黨惱 心,終不證寂靜。」墮黨類者,謂貪著自宗,瞋他法派。應觀自心,捨如是執。《菩薩別 解脫經》云:「應捨自欲,敬重安住親教軌範所有論宗。」 若念唯此即完足耶?雖能正住,若無簡擇善說正道、惡說似道二事慧力,猶非其器。 故2.須具慧解彼二說,則能棄捨無堅實品,取諸堅實。 若念僅具二德足耶?縱有此二,若如畫中聽聞法者,全無發趣,仍非其器。 故3.須具有廣大希求。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517470180.A.246.html ※ 編輯: cool810 (219.69.36.162), 02/01/2018 15:45:18
tangchin: 隨喜! 02/01 18:16
yaqqq: 隨喜 ~南無阿彌陀佛~ 02/02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