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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前文:#1TnMUsKm 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156)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十一〈上士道.學菩薩行.忍辱波羅蜜〉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庚二、顯示學習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初中(學習六度熟自佛法)分六:一、學習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 、靜慮;六、般若道理。 寅三、學習忍辱 卯三、忍之差別 辰一、耐怨害忍 巳一、破除不忍怨所作害 午一、破除不忍障樂作苦 觀察有境不應瞋者。 若於怨害發生瞋恚,是因於苦不能忍者,誠為相違,以不能忍現在微苦,極力引生惡 趣無量大苦因故。故應自念我極愚癡而自羞恥,勵防莫瞋。如云︰「於現在微苦,我且不 能忍,何不破瞋恚,地獄眾苦因?」 其怨所生苦,是我宿世惡業之果,由受此故,盡宿惡業。若能堪忍不造新惡,增長多 福。他似不顧自法退衰,為淨我罪而行怨害,故於怨害應視其恩。 如《本生論》云:「若有不思自法衰,為淨我惡而行損,我若於此不堪忍,忘恩何有 過於此?」《入中論》云:「許為盡昔造,諸不善業果,害他忿招苦,如反下其種。」如 為醫重病當忍針灸等方便,為滅大苦而忍小苦,最為應理。 (....待續....) ------------------------------------------------------------------------------ 對讀:《新譯菩提道次第廣論》妙音佛學叢書翻譯組漢譯 申二 觀察有境而說明嗔恚不合道理: 若我們不能忍受痛苦而對加害者產生嗔恚,便是自相違背,因為我們若不能忍受眼前 的小苦,便會致力造集無量惡趣大苦之因,所以應生起自知愚不可及的羞愧心,盡力遮止 嗔心。《入菩薩行論》(安忍品)說:若我對於現在這點小苦尚且不能忍受,那為何不去把 地獄大苦之因的嗔恚心斷除? 由損害所生的痛苦乃是宿世惡業的果。承受這些惡果報能令惡業盡消。我們若能忍受 痛苦,便不會積集新的罪惡,令福德廣大增長,所以,我們無須考慮加害者會怎樣摧毀自 己的善法,而是要把他們所造的傷害行為,視作為我淨除罪惡的恩德。 《本生鬘》說:我會把此人的所作所為看作助我清淨罪惡,而不會認為他們是在毀壞 自己的善行。假如我連此人也不能容忍,那就沒有較此更為不仁不義的事情了! 《入中論》亦說:既然我們聲稱要把往昔所造的不善業果消除,又怎會為了嗔恨傷害 別人而植下未來受苦的種子呢?正如為了醫治重病便要忍受放血、針炙等療法,所以為除 大苦而忍受小苦是十分合理的。 ------------------------------------------------------------------------------ [1] 菩薩發菩提心後,行持菩提心的正行是六度波羅蜜多,目前進行到六度當中的忍辱度 [2] 忍辱波羅蜜多分五個科判宣說:一、忍之自性(忍辱自法的性質);二、趣入修忍之 方便(如何著手修習安忍);三、忍之差別;四、修忍時如何行;五、此等攝義。 目前進行忍之差別。忍之差別分三:一、耐怨害忍;二、安受苦忍;三、思擇法忍。 [3] 辰一、耐怨害忍分二:① 破除不忍怨所作害(斷除不能容忍傷害自己的人)。② 破 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敗(斷除不喜怨敵興隆而樂於見其衰微)。 巳一、破除不忍怨所作害分二:①破除不忍障樂作苦(斷除不能容忍有礙自己安樂及 令自己受苦的人)。②破除不忍障利等三、作毀等三(斷除不能容忍有礙我們受稱讚、揚 名聲、得榮譽的人,以及態度輕視我們、說話冒犯我們或做出令我們不悅的事情的人)。 午一、破除不忍障樂作苦分二:①顯示理不應瞋(說明嗔恚不合道理)。②顯示理應 悲愍(說明悲憫本合道理)。 未一、顯示理不應瞋分三:①觀察境(觀察境而說明嗔恚不合道理)。②有境(觀察 有境而說明嗔恚不合道理)。③所依(觀察所依而說明嗔恚不合道理)。 前面(152)~(161)已進行完申一、觀察境。現在(162)進行申二、有境。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574509180.A.AF4.html ※ 編輯: cool810 (219.69.36.162 臺灣), 11/23/2019 19: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