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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違規審核機制】 * 本機制為因應板規一-2、六-3、七-9而生,本機制亦屬板規。 * 違規者對於處理不服且收到板主站內信通知者,可申請審核一次。 * 審核類公告同板規規定不可"回文",回文者將被刪除文章,不告知,不另行公告。 * 以下提到的「推文」包含【一】違規處理程序 1. 申請違反板規審核 1a. 由板友站內信給板主提出違規審核申請, 或由板主直接提出違規審核。 1b. 僅受理由站內信提出之申請, 板主收到會去看查內容,但不一定會成立申請。 1c. 違規者對於處理不服且收到板主站內信通知者, 可申請審核一次,會成立申請,審核結束後不得就該案再次申請。 2. 發布審理公告 由板主在板上提出審理公告, 並視情況暫停受審文章的回應功能(!結案)。 例: [公告] 審理:ID疑似違規審核(mm/dd止) [公告] 審理:多人疑似違規審核(mm/dd止) (公告 + 違規ID + 違規審核公告類別標題) 3. 疑似違規者說明期 (期限:審核公告提出後3日內。) 3a. 經審核公告提出後3日內, 疑似違規者得於該公告之推文, 說明以下其一之事由: 3a-1. 【明理友善解釋無犯意之緣由】 3a-2. 【懺悔】(依板規之懺悔條款減輕處分) 3b. 期限結束後,不得再於該公告文中推文。 4. 善語團期 (期限:審核開始至結束前。) 4a. 善語團可於該審核公告文中推文, 發表善語幫助疑似違規者。 例: 善語團成員A: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善語團成員B: 多念心經可以降伏煩惱,祝福您。 善語團成員C: 隨喜心、感恩心能降魔!南無阿彌陀佛! 4b. 可為違規人申請減少處分。 例:
善語團成員A: 此案水桶35天有點重,申請降至21天。
善語團成員B: 附議,建議減至21天。
善語團成員C: 附議,建議減至21天。
4c. 同一項有3人持同意見即採納, 若同項有兩種(含)以上的意見皆超過3人同意, 採納多數方之意見。 4d. 若同一項見解相同之意見, 未達3人門檻者,由板主判定。 4e. 若疑似違規為推文,而原發文者有意願成為臨時善語團, 該原發文者即可成為該篇違規審核限定之臨時善語團, 依十善業發表善語幫助疑似違規者,或申請減少處分。 5. 審定結果 板主於審理公告提出之7日後(即審核期限結束後), 視許可之時間,公告審定結果。 【二】違規審核類公告特殊規定 1. 非關係人不可推文 於此類公告文中,只得由關係人推文。 此為為保護避免惡語(妄語、惡口、兩舌、綺語)過患而設立。 「自由自由,天下古今幾多之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2. 關係人定義 關係人共有三者,即:板主、疑似違規者(期限內)、善語團。 3. 非關係人推文之處分 若非關係人並推文者、 若疑似違規者於說明期過後仍推文者, 屬於擾亂審理公告, 將以警告或水桶處理。 2a. 1行推文(含箭頭)警告1次, 達3次警告,水桶3日,可累計。 例: 11行推文:11除以3等於3餘2, 共計水桶9日,並有2次警告。 2b. 此類警告屬審核類公告特有, 不與一般警告共計。 2c. 若條件符合,將直接處理(不另行公告), 或在審核結束後,於審定公告中一併公告處理。 3. 適用文章範圍:審理、審定。 4. 審定類公告設定!結案不可回應 為避免不小心誤回導致水桶的狀況,審定類文章將設定!結案不可回應。 【三】申請格式 (請以站內信申請,並依此格式填寫。) 一、疑似違規文章代碼:(***文章前或文章內按大寫Q查詢***) 二、疑似違規ID:(***打錯ID不受理***) 三、事由說明:(***說明疑似違規的事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86.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22833234.A.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