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book.bfnn.org/books3/2088.htm#a02 論文十七: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是我見所緣境不?若非我見所緣境者,汝等云何知實 有我?若是我見所緣境者,應有我見非顛倒攝,如實知故。若爾,如何執有我者,所信至 教皆毀我見,稱讚無我?言無我見,能證涅槃,執著我見沉淪生死。豈有邪見能證涅槃, 正見翻令沉淪生死? 講解:再說,你們所執的實我,是不是我見親能所緣之境呢?如果不能緣,你們又怎麼知 道有一個實我呢?如果我見能緣境,這個有「我」的見解就應該不攝屬於杯弓蛇影的錯覺 ,而是如實的所知。倘若真的如此,為什麼執有實我的外道、小乘,他們信奉了至極的聖 教,都毀棄我見而稱讚「無我」呢? 如果依你們所說,不執我的知見是邪見,執我的知見是正見。那麼,豈有不執我的邪見能 證涅槃成聖果,執我的正見反而沉淪生死呢? 論文十八:又諸我見不緣實我,有所緣故,如緣餘心,我見所緣定非實我,是所緣故,如 所餘法。是故我見不緣實我,但緣內識變現諸蘊,隨自妄情種種計度。 講解:再說,由妄想產生的我見,絕對不能緣於真實的我體,因為我見有它托緣而起的所 緣,就如其餘的心法和心所法那樣,都緣自體所變的相分,所以我見所緣的對象,肯定不 是真實我體。因為屬於我見所緣的緣故,就如其餘的色法一樣,是所緣,是假有,怎可說 為實我呢?所以我見不緣真實的我,只是緣內識變現的五縕,在這五蘊法上生起種種計度 ,而成為所執的實我了。 論文十九:然諸我執略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俱生我執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因 力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此復二種:一常相續,在第 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我。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所變五取蘊相,或總或別 ,起自心相執為實我。此二我執細故難斷,後修道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除滅。 講解:外道、小乘所說的種種我執,總說只有兩種,一種叫做俱生我執,一種叫做分別我 執。俱生我執,是過去無始以來,由於虛妄熏習的內在因力,不需要外道邪師的說教及自 己的邪分別,就自然的轉起,所以叫做俱生我執。俱生我執又分兩種,第一種是常相續的 執著,這是第七末那識的見分,去緣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時,在七、八兩識的見分上所變 出了一個相分,第七識即執之以為真實之我。二是有間斷的執著,就是第六意識,緣第八 識所變的五蘊相分,或在五蘊的總相上執以為我,或取五蘊任一執以為我,其實這都是第 六識產生的幻像,而執著為常、一、有主宰的實我。這兩種我執微細隱密,要在修道位上 一再修行我空觀才能滅除。(註一:修道位,是佛教修行的過程,與見道、無學道合稱三 道。註二:五取蘊:即色、受、想、行、識五蘊,因為欲、貪稱為取,蘊能生取,或蘊從 取生,所以稱五取蘊。) 論文二十:分別我執,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 名分別。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緣邪教所說蘊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 我;二緣邪教所說我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此二我執粗故易斷,初見道時觀 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滅除。 講解:分別我執,雖有過去無明熏習的內因,還要加上現在外面的助緣才能夠生起。這種 我執不是與生俱有,是由後來受到邪師說教的影響,和自己內心的不合正法的分別思維, 然後才會生起,所以叫分別我執。這二種分別我執,行相粗猛,比隱微細密的俱生我執容 易斷些。在最初入見道(大乘初地入心,二乘預流向果)時,大乘觀一切法空,二乘觀一 切生空,所悟真如之理,便能滅除。 論文二十一:如是所說一切我執,自心外蘊,或有或無,自心內蘊,一切皆有,是故我執 皆緣無常五取蘊相,妄執為我。然諸蘊相從緣生故是如幻有,妄所執我橫計度故,決定非 有。故契經說: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所有我見,一切皆緣五取蘊起。 講解:前面所說外道、小乘的一切我執,自心外蘊或者是有,或者是無(註:自心外蘊, 就是不了知五蘊是自心所現的影傢,橫計心外有一個五蘊本質的實我。這自心外蘊,不是 見分的親所緣緣),自心內蘊一切皆有(註:自心內蘊,就是見分自緣自心所起的自心影 像。這是親所緣緣。),所以各種我執,都是緣無常的五取蘊相妄執為我。然而諸蘊相是 仗因托緣而生,所以是幻有,由於人們的虛妄計度,執著為實我,這種我是決定沒有的。 所以佛經上說:「比丘們呀!你們應當知道,世間的沙門、婆羅門等,所有的我見,都是 由於攀緣五取蘊相而生起的。」 論文二十二:實我若無,云何得有憶識、誦習、恩怨等事?所執實我既常無變,後應如前 ,是事非有。前應如後,是事非無,以後與前,體無別故。若謂我用前後變易,非我體者 ,理亦不然,用不離體,應常有故,體不離用,應非常故。然諸有情各有本識,一類相續 ,任持種子與一切法更互為因,熏習力故得有如是憶識等事。故所設難於汝有失,非於我 宗。 講解:這是執有實我之見者的問難:如果沒有一個實我,何以我人會有對往事的記憶,對 現境界的認識,如能誦習書籍、學習技能,以及人間恩愛、怨恨等事呢? 論主駁曰:你們所執實我,既是恆常而無變化,那麼後來學習的知識技能,就應當和先前 沒有學過時一樣的沒有;從前沒有學習過的知識技能,也應該和後來學習過一樣,因為你 們所執的實我,是前後一體無二無別的。 如果說我的作用前後有變易,我的本體無變的,此理也說不通,因為用不離體,體既是常 ,用也應該是常;體不離用,用既是無常,體也應當是無常。然而,一切有情,各各有其 第八阿賴耶識,一類相續,攝持種子使之不失不壞,種子與一切現行法更互為因,由於因 果相續的熏習之力,所以才有記憶、認識、誦持、恩怨等事。你們這種詰難,失敗的是你 們,而不是我們唯識宗。 論文二十三:若無實我,誰能造業?誰受果耶?所執實我,既無變易,猶如虛空,如何可 能造業受果?若有變易,應是無常。然諸有情心、心所法,因緣力故,相續無斷,造業受 果,於理無違。 講解:執有我者再度問難說:如果沒有實我,那麼是誰在造業?誰受果報呢? 論主第二次答曰:你們所執的實我,既然是常無變易,那不就如同虛空一樣,如何可以造 業受果呢?如果是有變易,那就不是恆常。然而由於一切有情,內托阿賴識自體種子變現 的心法為因,外起貪、瞋、癡等的心所法為緣,由此因緣之力,相續不斷的在四生、五趣 中造業受果,這在道理上是沒有違背的。 論文二十四:若無實我,誰於生死輪迴諸趣?誰復厭苦,求趣涅槃?所執實我既無生滅, 如何可說生死輪迴?常如虛空,非苦所惱,何為厭捨求趣涅槃?故彼所言常為自害。然有 情類身心相續,煩惱業力輪迴諸趣,厭患苦故,求趣涅槃。由此故知定無實我,但有諸識 ,無始時來前滅後生,因果相續,由妄熏習似我相現,愚者於中妄執為我。 講解:執有我者第三度問難說:如果沒有實我,是誰在五趣中生死輪迴呢?又是誰厭患生 死輪迴之苦,而求趣於不生不滅的涅槃呢? 論主第三次回答說:你們所執的實我既然沒有生滅,怎麼又說「若無實我,誰於生死輪迴 諸趣」呢?你們所執的實我,既然是「常如虛空,非苦所惱」,何以還說「誰復厭苦,求 趣涅槃」呢?所以你們執著有一個恆常的實我,這種論調只徒為害自己而已。如實的說, 一切有情類眾生,是藉著一個五蘊假合的身心,相續不斷的起煩惱惑、造善、惡業,輪迴 五趣,受苦、樂報。由於這樣的在五趣中生生死死,深生厭患,所以才求趣涅槃。總結的 說,那裏有什麼實我呢? 最後,論主總結駁斥所執實我者的過失,顯示唯識的正義曰:由於以上的破執辨難,證知 決定沒有實我。真正有的,只是八識的心、心所法,自無始以來,剎那剎那的前念才滅, 後念又生,因果相續,由於虛妄熏習,好像有一個「我相」現前似的。愚者不覺,迷昧顛 倒,就執著這個似我之相為「實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5.193.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29385462.A.1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