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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bfnn.org/books3/2088.htm#a04 論文十六:世尊經中,說有三業:撥身、語,業豈不違經?不撥為無,但言非色。能動身 思說名身業,能發語思說名語業,審決二思意相應故,作動意故,說名意業。 講解:外人問:佛經中說有身、語、意三業,你們撥無身、語二業,說唯有識,豈不是與 經義相違?唯識家答,我們何曾撥無身、語二業,不過說那不是色法,是由思心所主動罷 了。思有三種,一是審慮思,二是決定思,三是動發勝思。這第三的動發勝思。能發動取 、捨、屈、伸的身表,名叫身業,能發動名、句、文的語表,名叫語業。其餘的審慮和決 定二思,則是與意識相應而為意識活動,所以名叫意業。 論文十七:起身語思,有所造作,說名為業。是審決思所遊履故,通生苦樂異熟果故,亦 名為道,故前七業道,亦思為自性。或身語表,由思發故,假說為業,思所履故,說名業 道。由比應知,實無外色,唯有內識變似色生。 講解:這思心所,能夠發動身、語有所造作,所以名之為業,這是經過審慮思和決定思, 由思心所動發身語,造作善、惡之業,同時也通於善惡所生的苦、樂二種異熟當果。所以 不但名之為業,也名之為道。不但意識所起的貪、瞋、癡等後三業道,是以思為體性的, 就是屬於身所造的殺、盜、淫,語所造的妄言、綺語、兩舌、惡口等的前七業道,也是以 思為體性的。 最後總結前面所破的一切色法。由於前面破一切色法的道理,應當知道實在沒有心外的色 法,但有內識所變現那似是而非的色法生起。 論文十八:不相應行,亦非實有。所以者何?得、非得等,非如色、心及諸心所體相可得 ,非異色、心及諸心所作用可得。由此故知,定非實有,但依色等分位假立。 講解:在小乘七十五法中,行蘊有二,一是相應行,就是四十六個心所,因為它們同心王 相應,故稱相應行;二是不相應行,就是十四個得、非得等,它們不與心王相應,故稱不 相應行。這十四個不相應行法,也不是實有。何以見得?因為它們不同於色法、心法、及 心所有法一樣有體相可得,也不是離了色法、心法、及心所有法,有作用可得,所以知道 它不是實有:不過在色、心等法的分位上假立名言而已。 論文十九:此定非異色、心、心所有實體用,如色、心等許蘊攝故。或心、心所及色、無 為所不攝故,如畢竟無定非實有。或餘實法所不攝故,如餘假法,非實有體。 講解:這肯定不是有異於色法、心法、心所法的真實本體及作用,如色法、心法等可以是 五蘊所攝,或者並非由心法、心所有法及色法、無為法所攝取,就如畢竟無那樣肯定不是 實有。或者說,心不相應行法,並不由其餘的實法所攝取。所以,心不相應行法像其他虛 假事物那樣,並非實有其體。 論文二十:且彼如何知得、非得,異色、心等,有實體用?契經說故,如說:如是補特伽 羅成就善惡,聖者成就十無學法。又說異生不成就聖法,諸阿羅漢不成就煩惱。成不成言 ,顯得非得。 講解:以下是依次別破十四個不相應行法。先假說問答:你怎樣知道得、非得等,離開了 色心等法,別有實在的體用呢?答曰:佛經上說過,就像補特伽羅成就善、惡一樣,佛教 聖人成就十種無學法,這就是成就。佛經還說凡夫不成就佛教聖法,諸阿羅漢不成就煩惱 ,這叫做不成就。成就就是「得」,不成就就是「非得」。(註一:契經,是上契佛理: 下契眾機的佛經。註二,補特伽羅,翻為數取趣,即異生之類,數數輪迴於五趣之中。註 三,十無學法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正解脫、正 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5.193.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30508863.A.1F4.html
QLinQ : 阿彌陀佛! 09/02 06:09